按照省安委会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冬季安全生产的实际,我市从11月2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内容的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根据督查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11月份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55起,比去年同期下降99%;死亡142人,比去年同期下降34%。其中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均控制在青岛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
11月17号上午,市政府组织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和部分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收听收看了全省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听取了省政府及青岛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会后,安委会立即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结合本市实际,认真研究了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措施,会后立即印发了《平度市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重点突出非煤矿山等七个方面的整治。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
(一)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整治。一是加强了对露天开采矿山的安全检查。由安监局牵头,组织国土、矿山所属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检查了采场台阶的高度和边坡角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程要求,爆破作业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等方面。重点检查了大泽山、城关、崔召、灰埠、旧店、张舍、明村、大田等镇(街道)。二是加强了对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检查。把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中毒窒息等作为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完善爆破、供电、通风等措施。重点检查了金兴金矿、氟石矿等地下矿山企业。三是依法取缔非法采矿行为。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组以取缔大泽山非法采矿为重点,严厉查处了大泽山、灰埠、崔召、城关、麻兰、旧店、明村、祝沟、门村、马戈庄等镇处的金矿、铁矿、石墨矿、采石矿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加强了804等事故多发路段的检查,大力查处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了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完善道路标识,加强交通疏导工作,重点加强国道、省道整治,遏制了重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由安监局牵头,会同公安、财办、交通、城建等部门,重点检查了危化品生产企业、液氯液氨使用企业及加油站、液化气站。危化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天柱化肥、山东威泰、东生药业、富尔农气、海贝尔化工、双丰化工、欣丰制漆、爱敬化学、瑞东气体、合增气体等企业;加油站重点检查了79个社会加油站;液氯液氨使用企业重点检查了威泰化工、祥泽化工、三莹电子、征和工业及三统万福等企业。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积极做好冬季防冻防寒工作,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四)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检查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九小场所”、商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消防事故的发生。
(五)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集中整治。近期,我局对全市346家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业户分三期进行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同时,由安监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供销等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整治和监管,重点检查了宏远民爆器材仓库、九○八厂及康丰土产农机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
(六)建设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抓了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等活动,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在建工程,模板支撑坍塌、违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等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治。
(七)重点企业集中整治。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专家组对明村、同和、南村、城关、李园、麻兰、开发区和华侨科技园等重点镇(街道、园区)的大型橡胶、化工、电子制造企业等40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截至目前,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做好做实,力争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改和监控情况
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我市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别是金星金矿炮烟中毒事故发生后,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列出的全市90余处重点矿山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市安委会组织了8个专业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进行了抽查。今年共整改各类事故隐患1540处,其中青岛市重大隐患3处,平度市挂牌整治隐患29处,整治一般隐患1508处,经验收,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贯彻落实省政府发〔〕66号文件情况
省政府发〔〕66号文件下发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发〔〕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1号)。7月15日上午,市政府有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收看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省电视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正确认识和估价当前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平度”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危机感,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五、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制订、完善和落实了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的企业定岗定员制度、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助理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制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组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在3处企业进行了试点,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减少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以及重点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安全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加快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经市编委研究同意,设立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青岛市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在10个社区(村庄)开展了青岛市级“安全社区”的培育工作,推荐4个社区接受青岛市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时,把“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与中小企业“双基”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互促机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六、今年事故处理结案情况
今年,我市立案查处职工伤亡责任事故1起,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企业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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