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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民事答辩状

2021-07-19 来源:爱问旅游网

  答辩人:X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住址:xx省XX市XX县

  因被答辩人诉X公司连带偿还被答辩人材料款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已付承包人柴成屯工程款,而且所负的工程款远高于其工程量所需,可以说已经对承包人柴成屯履行付款义务。对于被答辩人与承包人柴成屯之间依口头形式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只在被答辩人与承包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被答辩人承担付款义务的人应为承包人柴成屯,而不是作为第三方的晶都集团,由于承包人已经死亡,则合同义务人应为其继承人不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与被答辩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亦不为承包人柴成屯债务的连带责任人,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对起诉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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