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项目标任务:严格环保责任追究制。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年初以来,我局加强环境执法核查力度和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凡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目前,我区未出现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二、第二项目标任务: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90%以上。
我局在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环评”第一审批权和新建项目“三同时”监管,加强对园区、建筑行业和三产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企业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审批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未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完成环保竣工的一律不得试生产。今年1-6月份,凤凰山工业园区新建项目13个,辖区内新建建筑项目10个,三产服务业110家,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共有16家,另有6家进入验收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
三、第三项目标任务:坚决杜绝“十五小”和“新五小”。
为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我局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小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环境督查,加大现场监查频次,严防死守,坚决杜绝了“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复燃。今年4月份,我局联合土地、安监、公安、供电等多家部门依法对相山辖区内的十家非法小石料加工场进行依法取缔,进一步加大了对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
年初以来,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80多人次,车辆480多辆次,监察企业660多家。有效保障了辖区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第四项目标任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区属及以下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加强对第三产业的监管,及时处理污染投诉案件,处理达100%。
目前,凤凰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已全面贯通正式投入使用,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都签订了水质达标入管协议,有效解决了企业的污水排放问题。同时,我局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污染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以确保辖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本着“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利益,得到群众的好评。今年1-6月份,我局共解决各类信访案件21件(油烟8件、噪声6件、其他污染7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五、第五项目标任务: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积极推行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消除了粪便污染,提升了农村环境质量,完成了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前期污染减排治理项目(曦强乳业、鑫鹏养殖场、地永庄园养殖场)监管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第六项目标任务: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
我局一直把保障和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为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全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每眼水源井具体位置、环境状况、水源水质、供水人口等基础情况,并设立标志明确的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目前,我区9眼集中式饮用水源均达到二级保护区标准,饮用水合格率达100%。
七、第七项目标任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我局始终把做好秸秆禁烧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在秸秆禁烧期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我局早打算、早安排,积极制定《XX区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成立XX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机制。秸秆禁烧期间,全区共印发秸秆禁烧宣传单8万余份,印发《禁烧秸秆告家长书》3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000余条,制刻光盘300余盘,出动禁烧宣传车300余辆,签订禁烧承诺书19678份,印制文化衫20xx余件,印发简报22期,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宣传报道260余篇次。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任务,使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辖区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第八项目标任务:加强污染源监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覆盖率20%以上,确保排污单位废水综合排放达标率95%以上,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对辖区污染源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放射源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开展定期环境巡查,严防辖区内污染源事故的发生。经查,目前我区没有一家符合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条件的企业。
九、第九项目标任务:确保省局或国家环保部转发的环保投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
今年1-6月份,未出现环保部、省厅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案件。
十、第十项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排污经费征收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完成非税收入100万元以上。
为进一步拓宽开征面,我局加大对建筑行业、三产服务行业和园区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上缴排污费88.8万元(三产33万、建筑52.8万、园区3万),入库率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6%。
十一、第十一项目标任务:加强基础站所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年初,我局制订了业务学习计划和相关环保执法培训计划,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自主学习”相结合形式,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定期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境监察》以及业务工作程序及内容,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年初以来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专项业务和执法培训150多人次。对于廉政建设方面,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环保部六项禁令”等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干净做人、老实做事,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十二、第十二项目目标任务:根据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安排,好本部门美好乡村建设任务。
年初,我局已申报渠沟镇郭王村为省级生态村。根据我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安排,我局以渠沟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为契机,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在张集村建设4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和郭王村100t/d、50t/d的污水处理设施各一套,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0余公里,全面改善了张集村、郭王村的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村村容村貌“脏、
乱、差”和面源污染严重等突出环境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
十三、第十三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并形成本单位的工作亮点。
我局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全力打造环保的工作新亮点。一是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全面整治。从20xx年以来,区政府投入资金80多万元对九州巷、北山巷、华松美食城一条街等巷道油烟排放严重的和具规模的饭店进行集中整治,成效显著。不仅使我区大气污染从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大大降低了油烟扰民的投诉,从源头上解决了油烟污染问题。二是对小锅炉的淘汰与整治。年初,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城区现有的第三产业燃煤锅炉、已安装除尘设备但设备老化、除尘效率低下的、供热能力在1.4mw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于限期改用气、电等清洁燃料,未安装消烟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未能按期整改的、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一批小锅炉进行分批分期整治。目前,全区39台锅炉将于20xx年底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全面落实禁烧工作。今年我区把秸秆禁烧工作提升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由党政领导亲自抓,围绕 “零火点”的目标任务,采取强化宣传、网格化管理、疏堵并举、严格奖惩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禁烧期间,全区“未燃一把火,未冒一处烟”,打了一场禁烧大胜仗,同时也使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十四、第十四项目目标任务:配合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我局立足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重点做好招商引资的服务工作,并把服务理念渗透到工作全过程,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积极为凤凰山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一是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招商引资提供环保依据。二是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将可能影响项目的问题解决在前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抓优质高效服务,简化审批环节,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保证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四是强化环境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再接再励立足本职工作,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环评审批、强化环境执法监察、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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