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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强制执行申请书

2020-08-1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执行申请人:X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强制执行(20xx)海民初字第33333号民事判决书,即:

  1、被申请人向执行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1月31日作出(20xx)海民初字第33333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执行申请人违约金人民币七百万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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