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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合同

2023-05-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结算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要

  乙方团队到甲方参观,以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甲方同意用卡片每月统一结算付款(专用卡片票样见附件一)。

  第二条 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元作为结算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按时与甲方结算、汇款。

  第三条 结算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1日至5日内(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按时到甲方票务科结算,并于每月10日前按结算发票的金额给甲方汇款。

  第四条 乙方的资质及承诺

  4.1 乙方必须是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主体。

  4.2乙方所用卡片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填写团队名称、日期、陪同签字,人数应大写,以上所填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片,甲方有权拒收。

  4.3甲方票价若有变动,乙方应根据文件规定变动之日起,以新的票价结算。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甲方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再使用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的保证金在抵扣未结算、未汇款的金额之后,甲方须予以退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若不能按时结算、汇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卡片,改收现金,同时甲方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进行抵扣。

  6.2 乙方若逾期结算、汇款,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未结算款总额的3 ‰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续约,乙方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重新签订参观券结算合同,是否续约由甲方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0.1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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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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