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适用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根据国家关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有关规定及广西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广西师范大学(甲方)与考生(乙方) 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现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 乙方 为 专业少数民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年,学习期限2~5年,于2015年9月入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2015年国家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服从就业安排,毕业后在广西区内就业。
研究生必须遵守本合同规定,违约者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定向就业生、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留存。
甲方单位(广西师范大学)公章: 乙方(定向就业生)签名:
2015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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