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1 No.4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JOURNALOFHUANGHES&TUNIVERSITY
2009年7月
Jul.2009
论高拱的治漕方略
———兼论与张居正的分歧
岳天雷
(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河南郑州451191)
摘 要:明嘉、隆时期,由于漕河淤塞,厉行海禁,无法保证京师及辽东军队所需漕粮的供给。为改变这一漕运废弛的局面,高拱执政后,提出疏通漕运,恢复海运,推行河海“二路并运”的治漕方略。这一治漕方略由于同张居正存在分歧,在隆庆后期没有得到全面实施,但在万历初元却得到了张居正的大力推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就此而言,高拱的治漕方略在隆万改革中具有开创之功。
关键词:高拱;张居正;疏通漕运;恢复海运;治漕方略
中图分类号:K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5424(2009)0420038204
高拱(公元1513年-1578年),字肃卿,号中玄,河南新郑人。作为明代中后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他于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十二月职掌吏部事继又提任首辅后,针对明朝内外交困、积弊丛生的局面,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洗刷颓风、振兴朝政的改革,开启了隆(庆)万(历)大改革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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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年)九月,河决小河口,自宿迁至徐州三百里皆淤,舟为
逆流,漂损至八百艘,溺漕卒千余人,失米二十二万六千余石。为此,明朝将提督漕运总兵镇远侯顾寰罚俸免职,总督漕运侍郎赵孔昭、总理河道侍郎翁大立等俱被罚俸。
面对如此严重的河患及漕运废弛的局面,如何整治漕运,已成为朝臣争议的焦点。治河名臣朱衡和翁大立主张开辟新河道以代替多处决口的会通河旧道,大力疏浚入海口;而潘季驯则认为,入海口不能以人力修浚,坚持堵塞旧河决口,恢复旧故道,引淮入河而归于海的方案。两种治河方案对峙不下,是否开凿新河以整治漕运,隆庆后期两位重要阁臣高拱与张居正的意见也不一致。
二、开凿新河,疏通漕运
在开新河与复故道的两种方案对峙中,高拱以首辅的身份曾坚决支持开新河。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四月,黄河汛发,洪水再次冲决邳州王家口一带,自双沟而下,南北决口十余处,损漕船运军千计,漂没漕粮四十万余石,淤河八十余里。消息传至京师,朝中一片哗然,“于是胶莱海运之议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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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给事中宋良佐、山东巡抚梁梦龙极论海运
。其中,高拱提出疏通漕运,恢复海运,推行河、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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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并运”的治漕方略,即是其整顿改革的重要内容。目
前,史学界对明代漕运研究颇多,成果丰厚,但对高拱的治漕方略则鲜有论及。鉴于此,本文拟对高拱的治漕方略及其与张居正的分歧问题加以初步论述,以就教于方家。
一、漕运废弛及治河方案的对峙
所谓漕运,是指依托南北交通运输的京杭大运河,组建专门船队,征调兵卒役夫,设立专职的管理机构,将江南的税粮定期运输到京师,以供应宫廷、朝廷、文武百官及辽东军队的生活需要。在明代财政赋役制度中,漕运是明王朝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命脉,对其政治统治也有着重大影响。
漕运必靠漕河,而漕河的畅通,必赖黄河水的灌注。明代前期由于对黄河采取北岸筑堤,南岸分流的治水方针,忽视其多沙易决的特性,使黄河主流迁徙游荡,严重影响着运河的正常通航。到嘉靖后期,河患由河南境内推移至山东和南直隶境内,黄河在归德以下、徐州以上的范围内,呈多道分流入运之势,而黄河溃决也达到了顶峰。迄至隆庆初年,黄河水灾更加严重,游荡更加频繁,给漕运带来了至为沉重的灾难。一方面是因水势汹涌,导致漕船大批漂没,漕粮大量漂失,漕卒溺死至众;另一方面则是洪峰过后,河床龟裂,漕河淤塞,漕船根本无法通行。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七月,黄河决沛县,洪水自考城、虞城、曹、单、丰、沛至徐州。由于河水旁流,茶城到徐州的运河俱淤塞,徐州以下河道水位降低,两千多艘粮船被阻塞在邳州不能前行。隆庆四年(公元
收稿日期:2009-04-02
之议,请求用海船自淮入海,直接运漕粮到天津[2]1298。户部给事中李贵和则提出了用开凿胶莱新河的办法缩短海运路途,保障漕运安全。权衡利弊,李贵和的建议得到当朝首辅高拱的极力支持。
胶莱河源出自山东高密县,分南北二流:南流自胶州麻湾口入海,北流经平度州至掖县海仓口入海。元朝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莱州人姚演首先提出在胶莱二河中间另凿三百余里的新水道,沟通南端的胶河与北端的莱河,便形成胶莱新河,但后因劳费难成而罢[3]卷87,河渠志五。明嘉靖十一年至三十一年(公元1532年~1552年),御史方远宜、山东巡抚胡瓒宗、副使王献、给事中李用敬先后多次提议开凿胶
作者简介:岳天雷(1960-),男,河南新郑人,教授,主要从事明清史研究。
岳天雷:论高拱的治漕方略
莱新河,亦皆因费用浩繁报罢[3]卷87,河渠志五。
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因黄河水大决邳州、睢宁,新河之议再起。高拱极力主张开凿胶莱新河,认为这既能使漕运避开黄河,由黄入海,确保漕船的安全,也能缩短海运路途,使漕船能从山东胶州湾沿此水道直达天津。他在写给时任山东巡抚梁梦龙的信函中,表达了自己开凿胶莱新河的决心。言:“运道不通,修治已久,劳费无算,而绩效茫然,京师且坐困矣。忧无所出,故有新河之议。计其道里非遥,费亦不多,若得遂成,则二道并行。脱有一道之塞,亦自有一道之通,此万年之利也。今措处银两,既有项下,断不用东人之财。而任事之官,亦各有应承之者,且自谓事必可就,不则其罪,亦不用东藩臬之官也。……愿公赞成其事,不可再为难辞。况此事前人已为之,功且垂成而废,实为可惜。今因旧增拓,当事半而功倍,仆亦计之熟矣,千万其勿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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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难图之功哉!幸早以疏闻,亟从寝阁。”后又致书梁梦
龙:“胶莱新河,始即测知其难成,然以其意出于玄翁,未敢遽行阻阁,故借胡掌科一勘。盖以胡固玄翁(即高拱)所亲信,又其人有识见,不随众以为是非,且躬履其地,又非臆料遥度者,取信尤易也。昨观胡掌科揭呈,明白洞切,玄翁见之,亦
[6]212慨然请停,不必阻之而自罢。”
胡槚本是高拱的门生,本来,高拱提议派遣胡槚前去实地勘察,其目的是要促成此事。但是,胡槚却根据张居正的授意,到山东见过巡抚梁梦龙,又到胶莱河实地勘察以后,于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六月上疏,提出了开凿胶莱新河不可成的建议。疏言:“大抵上源则水泉枯涸,无可仰给;下流则浮沙易溃,不能持久,二者皆治河之大患也。……苟率意捐内帑百万之费,以开三百里无用之渠,如误国病民何?臣请亟罢其事,并令所司明示新河必不可成之端,勿使今人既
[7]卷58误而复误后人也。”应该说,胡槚对停开胶莱新河理由在
这里,高拱提出开凿胶莱新河的理由是:第一,开凿新河,道里非遥,费亦不多,若得成功,则是国家万年之利;第二,筹措银两与任事之臣,安排已定,断不用山东之财与山东之官,以此解除山东巡抚之忧;第三,前人开凿新河,功且垂成而废,今日开凿是因旧增拓,当事半而功倍。
应该说,高拱的新河之议有其一定的学理依据,也提出了此项工程的可行性,但在当时却遇到了强大阻力。山东巡抚梁梦龙致书高拱,力言不可;再是山东布政使王宗沐对此也心存疑虑,但又不明说。在这种情况下,高拱一方面力陈开河之利,另一方面又提议派遣工科给事中胡槚实地勘察,以消除地方官的疑虑。在胡槚临行之前,高拱再次致函梁梦龙,要他同科臣协心共计,务成开河之事。函曰:“新河虽系科言(户科给事中李贵和),而意则仆出。盖见漕河不利,忧无所措,故为此也。今已奉旨,差科臣勘处,旦夕且至矣。科为胡君,忠诚明远,可属大事,愿协心共计,务成此事,则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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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福也。”同时,高拱又致书王宗沐,要他务必消除疑虑,
的论述全面,有理有据,这也正是促成高拱同意停开新河之议的直接原因。因此,高拱在收到胡槚的呈禀后,亦同意了停开胶莱新河的建议。他在给胡槚的信中说道:“新河之议,本出仆意,然非有成心也。今执事查勘详悉,明示不可,不徇仆意,亦可谓无成心矣。愿即题止可也。盖可开则开以济运,所以为国也。不可开则止,以免无利之害,亦所以为国也,而我何与焉。……执事忠于谋国,委曲明尽,而又不依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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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徒事迎承,仆实心服之。”他在给王宗沐的信中也
说:“新河之议,本出仆意,然非有成心也。既曰不可,便当已
[4]528之,惟理所在,己何与焉。”可见,高拱对开河一事,完全
是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改革大局出发,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虚心接纳胡氏的建议,根本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这也正是高拱人格高尚与可贵之处。对此,一向反对开河的张居正在给胡槚的信中称赞道:“书至,即过玄翁,言其不可成之状,玄翁亦慨然请罢。盖其初意,但忧运道艰阻,为国家久远计耳。今既有不可,自难胶执成心。盖天下事,非一人一家之事,以为可行而行之,固所以利国家;以为不可行而止之,亦所以利国家也。此翁之高爽虚豁,可与同心共济,正在于
[5]210此,诚社稷之福也。”
成就此事。言:“新河之议,本出仆意。盖见漕运不通,忧无所出,故议及此。初鸣泉(梁梦龙字鸣泉)有书来,力言不可,云其害有十。仆间语胡给事,云梁子素未讲此,又未及至地方一看,安得遂有十害之说?此必梁鸣泉当时所议旧说,二司以告梁子,故即据以为言耳。然非专指公也,而胡君岂忘之耶?仆若知公意有异同,便当明以相告,期成国事,何乃为后言乎?且鸣泉第二次书来,既变前说,而又云王方伯、潘宪副谈此甚悉,皆可任此事者,仆方望公成之,而岂以为有所阻也,愿公之勿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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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河之议,由高拱倡议主持,经张居正迂回阻罢,本可到此结束,但问题在于开河罢议之后,张居正却借此以自炫,更将此事上升到治国纲领的高度,对高拱加以影射,并以此为二百余年开凿新河历史作出最终裁定之意。他说:“胶河罢议,不惟宽东土万姓财力,且使数百年谬计一朝开豁,不致复
[6]219误后人,诚一快也。”“始虑新河水泉难济,忆度之见,不
实际上,高拱开河之议之所以遇到强大阻力,主要是由于隆庆内阁另一重臣张居正的反对。张居正认为,打通胶河和莱河必须要凿开两河之间的分水岭,工程太艰巨,不易毕致成功,而且打通后水源也成问题,难以持续运载漕船。张居正是城府很深的人,他没有公开表示反对,而是采取了比较迂回的办法对高拱开新河之议加以劝阻。开凿新河,事体重大,经高拱提议,派遣工科给事中胡槚前去实地勘察。胡槚去后,张居正致书胡槚:“新河之议,原为国计耳。今既灼见其不可,则亦何必罄有用之财,为无益之费,持固必之见,
意偶中。辱别揭所云,剀切洞达,深切事理。自胜国以来二百余年,纷纷之议,今日始决。非执事之卓见高识,不能剖此
[5]210大疑,了此公案。后之好事者,可以息喙矣。”可见,高、
张在采取什么方案以整治漕运,是否开凿胶莱新河问题上意见相左,而这时高、张在治漕方案中表现出来的政见分歧,可能又与他们在隆庆五年以后关系的微妙逆转相联系,也可能是他们到隆庆六年六月联手合作关系彻底破裂的先兆。
需要指出的是,由高拱提出的开凿胶莱新河之议,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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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梦龙和王宗沐的建议,受到隆庆内阁的重视。此时,高拱和张居正均表达了赞同或基本赞同的意见。
高拱作为内阁首辅,对恢复海运表现出极为积极的态度。他在给有关官员的大量信函中,一再陈明恢复海运之利和可行,并嘱托其要勘察周悉,详细部署,措置得当,力争做到万无一失。他致书梁梦龙:“海运试有成效,具见谋国之
[4]529忠,须详审停当,备悉奏闻,厥功非细。”“海道可通,乃国
在高拱任内遭到张居正的迂回阻罢,没有实施,但在高拱下野后不久,即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张居正已经柄政为首辅之时,他竟然从一个坚决反对开胶莱新河之人,转变为不惜动用“东土万姓财力”,不惜排除各种干扰、反对异议以坚决开河的宰相。他在一系列信函中倡导开河的腔调远远超过当年的高拱。想当年张居正极力反对开凿新河,为国乎,为己乎?后人不难从中找出答案。
三、破除海禁,恢复海运
高拱在提出开浚胶莱新河,疏通漕运的同时,又极力主张破除海禁,恢复海运,实行河、海“二路并运”的治漕方略。
海运始于元代至元年间。明朝建国后,海运却屡行屡止,以致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被完全禁停,同时,对是否应恢复海运的争议也一直持续不断。一般而言,每当漕运受阻,恢复海运的呼声就愈加高涨。“当嘉靖中,廷臣纷纷
[3]卷86,河渠志四
议复海运”,原因在于漕河频繁溃决,漕运屡受阻
家无疆之利,而公之殚竭忠猷,为社稷计非浅浅也。已有旨该部议行,其一应事宜,公须料理停当,俾可久而无弊,厥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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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永。”他又致书王宗沐:“所示海运,详考明白周悉,具[5]528见经国之猷。若果得遂,实国家无穷之利。”“今方兴海[4]530议,自可与鸣泉彼此相成,区区之望,正在于此。”高拱也
致书工科给事中胡槚:“至于海有可通之路,闻之甚喜。但不知事果何如,殊切悬企。倘有下落,愿早示知,若得谐此,则于国有万分之利,而又无一毫之劳费。纵使新河可开,亦不
[4]527及此。”
滞,漕舟漕粮大量漂失,太仓空虚,京师官民惶恐不安,到隆庆时期,几乎每年都发生漕河溃决的惨状。隆庆五年(公元
1571年),“漕河复大淤于下邳地区,国家仰东南粟,岁不下
从这些信函中可以看出,高拱以极大的毅力和魄力,从长远筹划,坚决要将海运开通成功,对有关官员适时进行教诲和鼓励,特别是对王宗沐与梁梦龙寄予厚望,要二人“彼此相成”,“为社稷计”,以建立不世功勋。可以说,高拱在这些方面,确实是呕心沥血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将恢复海运视为其改革事功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拱在下野之后,曾披露自己对恢复海运方面的特殊重视和抱负,并对开通海运之必要和可行以及河、海“二路并运”的治漕方案作了详细说明:“国家财赋仰给东南,漕粮不至,则京师坐困。然漕河甚可虑,年年淤塞,年年修筑,为功促迫,劳费既多,又不的当,而挽运犹阻,此其一也。且一衣带之水,筑之甚难,决之甚易;通之甚难,塞之甚易;意外之防,尤不可忽,此又其一也。予昔当国时,念此至深,乃计通海运。非元之海洋中运也,乃边海一道商贩私往来者。自淮直达京师。一风之便,数日可至。既不患于迟延,而较诸漕河挽运,且省无穷之力。况海运既通,则漕河自可安心修筑,不至迫促而罔功。奏功之后,二路并运,脱有一路之阻,亦自有一路之通,京师可以坐俟无忧。且国计既不专恃漕河,则意外之防可弭。所以伐谋者即此,而在此万年之计也。……于是梁巡抚梦龙、王布政宗沐胥以揭贴报予曰:‘海边一道,乃商贩私通往来者,自淮抵京更捷。且边海不险,又不费修
[2]1297-1298筑,甚便可行。’甚喜,即令奏上,予力主持行之。”
几百万,乃壅阂不得从漕上,盖中外汹汹焉”计通海运。
[3]卷86,河渠志四
,正是在这种水害阻漕的情况下,才促使高拱下决心破除海禁,
当时,对于恢复海运一事,是在隆庆内阁重臣高拱与张居正意见基本一致但又未尽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
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秋,河决宿迁,覆漕船八百艘。为了疏通漕运,高拱先是提议开凿胶莱新河,被搁浅后,再提议恢复海运,以嘱山东巡抚梁梦龙。梁梦龙虽不同意开凿胶莱新河,但极论恢复海运之必要。他预先考察海道,然后试行,于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九月上疏议行海运。疏言:“臣等因遣指挥王惟精等自淮安运米二千石,自胶州运麦一千五百石,各令入海出天津,以试海道,无不利者。其淮安至天津一道计三千三百里,风便,两旬可达。况舟皆由近洋,洋中岛屿联络,遇风可依;非如横海为渡,风波难测。比之元人殷明略故道,实为安便。大约每岁自五月以前风顺为柔,过此稍劲,诚以风柔之时出并海之道,汛期不爽,占候不失,即千艘万橹,保无他患。可以接济京储,羽翼漕河,省牵挽之
[7]卷61
力,免守帮之苦。”梁梦龙试航海运成功,其功莫大焉。
“事下户部,部覆言:海运法废已久,非常之原,难以尽复,乞敕漕司量拨近地漕粮十二万石,自淮入海。工部即发与节省银万五千两,为雇募海舟之资,淮扬商税亦许暂支万五千两,
[7]卷67充雇召水手之费。从之。”与梁梦龙一样,山东布政使、
这时,张居正基本上也是赞同恢复海运的,但与高拱相比,则有较大的保留,表现出更为审慎的态度。他在给胡槚信中表示:“海运一策,亦不得已而思其次者,尚须淮商直达天津,风洋无阻,乃可图之。仆犹虑海禁一弛,他日更有可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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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耳。”可以看出,隆庆后期恢复海运一事,是在高拱大
后升总督漕运都御史王宗沐对高拱开凿胶莱新河之议不甚赞同,但对恢复海运一事则力言可行:“自会通河开浚以来,海运不讲已久。臣近官山东,尝条斯议。巡抚都御史梁梦龙毅然试之,底绩无壅,而虑者辄苦风波。夫东南之海,天下众水之委也。芒渺无山,趋避靡所;近南水暖,蛟龙窟宅。……若自淮安而东,引登、莱以泊天津,是谓北海,中多岛屿,可以避风。又其地高而多石,蛟龙有往来而无窟宅。……可以佐
[3]卷223,王宗沐传
运河之穷,计无便于此者。”
力支持和张居正有所保留的情况下进行的。隆庆六年(公元
1572年)三月,在高拱倡导和主持下,由朝廷批准,海运终于
得以首次试航。这次试航,由王宗沐具体筹备和主持,以海舟三百只,装载漕粮十二万石,由淮安出洋,沿海岸北上,经一个多月的航程,五月,抵达天津。“一百六十余年来,群臣
岳天雷:论高拱的治漕方略
论著多而未果行,兹遇圣君贤相,英谟立决,而微臣沭适奉庙略,叨奔走,再辟兹途。”
[3]卷223,王宗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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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拓展,这不但有利于国内沿海的物资交流,也极有可能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由此看来,高拱及王宗沐、梁梦龙力行海运,显然是时势使然,而张居正断然饬禁,是有悖于时代发展潮流的。
倡行与停禁海运,这两种相异的政策抉择,一方面反映了高、张对海运认识上的差异,这种差异进而影响到海运政策的不同走向;另一方面也是隆万交替之际这个政治大气候的必然反映,预兆着高、张联手合作即将破裂,也是他们在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六月以后彻底决裂的余续。正如高拱下野之后所言:“会予去位,当事者务反吾所为,随议罢。所造海舟,弃之无用,沿海诸备皆废,可惜也。然此计终难寝,当必有为国谋忠者。……今海运不行,海人犹商贩,往来无患,独无粮船耳。予闻而三叹,夫不求弊之所在,而徒因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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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纵他日必有行时,然又劳费一蕃矣。”可见,高拱本
在试航成功的初期,朝野普遍誉之为“盛事壮猷”,都归功于支持海运最力的当朝首辅高拱。给事中张博、御史李栻等亦均上疏,奏请对梁梦龙、王宗沐分别优叙外,更着重赞誉高拱“辅臣赞襄”之明智果断。当时,对于海运的成功,几乎是异口同声地给予肯定,认为是“事省功倍”。明穆宗于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亦将“通海运”作为高拱“有不世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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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可建不世之勋”的卓著政绩之一。高拱其时被称为“柱
国元辅”,对于海运的成功,亦有较高的自我评价:“二君(梁梦龙、王宗沐)区画周详,措处停妥,造船坚好,诸事完备,海
[2]1298运遂通,刻日而至,人皆快之。”
然而时隔不久,隆庆帝即告驾崩,朝局大变。随着高拱被逐,居正升为首辅,对王宗沐试行海运的评价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南京给事中张焕弹劾王宗沐:在此次海运中,“比闻八舟漂没,失米三千二百石。宗沐预计有此,私令人籴补。夫米可补,人命可补乎?宗沐掩饰视听,非大臣
[3]卷223,王宗沐传谊”。虽有张焕的弹劾,但穆宗仍“诏行前议,习
人也将开放与停禁海运的前后变化,纳入他与张居正恩仇剧变的范围中来考虑,并对因饬禁海运所造成的损失深为惋叹。总之,高拱提出河、海“二路并运”的治漕方略由于同张居正意见相左,推行起来阻力很大,在隆庆后期没有得到全面实施,但在万历最初十年却得到了张居正的大力推行。张居正柄政期间,一方面大力倡导开凿胶莱新河,并采纳潘季驯“束水攻沙”之法,整治漕河;另一方面又修订规章,严厉整饬漕政,如查处漕运中侵贪舞弊行为,加强漕运人事管理,改革漕运管理体制,完善漕运管理措施[11],其成效也十分显著。就此而言,高拱在隆庆后期提出并实施河、海“二路并运”的治漕方略实开张居正之先,在隆万改革中具有首创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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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道以备缓急”
[3]卷223,王宗沐传
。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王宗沐主持第二批海运船只航行到即墨福山岛,飓风大作,“坏[3]卷86,河渠志四粮运七艘,漂米数千石,溺军丁十五人”。给事中贾三近、御史鲍希颜等交章劾奏,请停海运,而张居正也决定禁停海运,时在万历元年春夏之交。他给王宗沐写信宣布了这一决定:“窃以为今欲河海并运,则当着实料理,岁岁加增;若止欲尝之,则二年之间,道路已熟,何岁以十二万石尝险
[10]哉!”不久,他便将倡行海运,并主持两次海运漕粮以抵天
津的王宗沐,调任为南京刑部侍郎。这样,隆庆后期一度恢复的海运,遂告寿终正寝。
张居正停禁海运是明显的决策失误,也是有悖于时代发展潮流的。其一,就海运在当时的作用言,隆庆时期,漕河几乎年年溃决,年年淤塞,漕运常受梗阻,京师坐困,在这种情况下,高拱及王宗沐、梁梦龙力行海运,不仅能够解决京师及辽东军队的漕粮供给问题,而且也能够促进当时工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繁荣。当然,海运也要付出漂粮覆舟的代价,但与河运的损失相比,要轻微得多,不能因海运的轻微损失而罢海运。所以,高拱下野后曾提出:“议罢海运者,谓偶有六七艘之漂溺也,然昔漕河泛涨冲决时,曾以百万石委之泥沙,讵翅六七艘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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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数十万石,甚至百万石而不禁,却对海运中覆舟六七艘,漂粮数千石的损失,便谓之“尝险”,断然予以停禁?可见,张居正停禁海运是意气用事,因小失大,是明显的决策失误。其二,从时代发展潮流看,隆、万时期,开海通洋已成时代发展的潮流。隆庆后期恢复海运有利于海内外贸易,而禁海之议则是坚持闭关锁国的政策,不利于工商业发展和经济繁荣。事实上,隆万时期,粤、闽、浙商人携货出洋,与东洋和西洋的众多国家进行广泛的商贸往来,海外贸易正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趋势,私人下蕃的势头已无法遏止。如果允许大批船队定期从海上来往南北,客观上必然有助于东南各省海上贸易线
下册.附录一.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1321.
[10]张居正.答王敬所[M]//张舜徽.张居正集:第二册.武汉:湖北
人民出版社,1994:405.
[11]韦庆远.张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
版社,1999:757-768.
[责任编辑 陶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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