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运输提升的安全管理
一、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一)提升系统的检查
1、 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 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
3年进行一次测 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 改
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
变措施。
(二) 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
1、 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 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 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 0.18平方米。
4、 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
工 必须制止。
5、 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
必 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 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
0.75m/s2, 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 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
1. ① ② ③
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
①
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
信 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②
话。
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
③
须
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
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
1、 换:
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
① ②
时。
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V 7时。
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V 7时,升降物料V 6
③
2、
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V 5时。
钢丝绳的检验周期
①
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白悬挂之日起每隔
6个月
检验1次。
②
升降物料的钢丝绳,白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
后每 隔6个月检验1次。
3、 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
① ② ③
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9。
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 9。
专为升降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 6.5。
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规定
① ②
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 3种试验。
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
积 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
果
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和弯曲 2种试验,如
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25%时,该钢丝绳 必须更换。
(五)提升装置
1、 天轮到滚筒上的钢丝绳的最大内、外偏角都不得超过 1 30'
2、 各种提升装置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的规定:
①
2层。
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 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为
②
倾
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为
2层,升降物料的为3层。
③
3、
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 2层。
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防止过卷装置
、防止过速装置
、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限速装置
、深度指示器
、闸间隙保护装置
、松绳保护装置
、满仓保护装置
、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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