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急诊急救体系,提高急诊急救服务和救治能力,加强对全省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患者的诊疗能力和规范管理,带动全省急诊急救救治能力和水平全面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利用2年时间,通过开展XX省创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活动,以下简称5大中心创建活动,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创建5大中心全覆盖,切实建立健全全省急诊急救三级体系,降低患者死亡率和致残率。原则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要建立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5大中心,专科医院建立专业相应的救治中心。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不少于65个胸痛中心、30个卒中中心、30个创伤中心、65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30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二、实施范围
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三、职责任务
XX省卫生健康委负责XX省创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组建XX省创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发布方案并委托省级牵头医院组织实施;发布XX省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认证名单;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负责组织和推动XX省内卒中相关知识的媒体宣传和大众教育。
省120急救中心负责全省院前医疗急救的指挥和调度工作,完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急救通讯网络,实现智能化操作,快速处理“120”呼救电话的受理工作,准确分类院前急救病种,加强与5大中心各医疗机构联系和沟通,缩小急救辐射半径,科学处理和储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递院前急救动态资料。
XX省人民医院作为创建卒中中心省级牵头医院的职责为: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制定XX省卒中中心建设实施细则,提交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实施;建立全省卒中中心信息网络平台,绘制卒中急救地图并向社会公布;组建XX省卒中中心创建活动专家组;组织XX省卒中中心建设和认证工作以及相关的培训;负责省内卒中中心认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或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大众宣传教育工作;为省卫生健康委提供卒中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数据。
XX大学附属医院作为创建创伤中心省级牵头医院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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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为: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创伤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制定XX省创伤中心建设实施细则,提交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实施;建立全省创伤中心信息网络平台,绘制创伤急救地图并向社会公布;组建XX省创伤中心创建活动专家组;组织XX省创伤中心建设和认证工作以及相关的培训;负责省内创伤中心认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或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大众宣传教育工作。
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作为创建胸痛中心省级牵头医院的职责为: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制定XX省胸痛中心建设实施细则,提交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实施;建立全省胸痛中心信息网络平台,绘制胸痛急救地图并向社会公布;组建XX省胸痛中心创建活动专家组;组织XX省胸痛中心建设和认证工作以及相关的培训;负责省内胸痛中心认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或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大众宣传教育工作;为省卫生健康委提供胸痛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数据。
XX红十字医院作为创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省级牵头医院的职责为: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等,制定XX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实施细则,提交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实施;建立全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信息网络平台,绘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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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并向社会公布;组建XX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创建活动专家组;组织XX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和认证工作以及相关的培训;负责省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认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或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大众宣传教育工作。
省妇女儿童医院作为创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省级牵头医院的职责为: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等,制定XX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实施细则,提交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实施;建立全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信息网络平台,绘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急救地图并向社会公布;组建XX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创建活动专家组;组织XX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和认证工作以及相关的培训;负责省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认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或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大众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落实辖区内医院5大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级院前急救指挥体系承担本地区协同救治体系建设的任务,参与本地区的5大中心建设,条件成熟时调整本地区院前急救资源,建立“就近与就能力兼顾”的院前急救体系,使患者能够及时送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院接受最佳治疗。
四、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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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备启动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 1.制定下发《XX省5大中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各省级牵头单位制定下发实施细则。 3.各省级牵头单位组织成立创建活动专家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2月—2020年8月) 1.各省级牵头医院自行制定时间表,分别按照各自创建中心的任务,有序推进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创建工作。
2.各省级牵头医院分别于2019年8月、2020年2月、2020年8月前将已经建设完成并通过省牵头医院认证的中心及所属医院单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证通过的医院可以挂“XX省XX医院XX中心”的标牌,标牌落款为XX省卫生健康委、XX省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3.各省级牵头医院按照方案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中心建设培训会。
4.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院5大中心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全省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
5.各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5大中心创建相关工作,有效利用临床重点专科、省县共建特色专科及其他渠道的资金着力打造5大中心建设,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三)评估核查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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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集中核查和阶段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我委将于本时间段集中对全省创建5大中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终期评估核查。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省级牵头医院对辖区内创建活动实施不定期阶段性核查评估。
2.我委对开展创建工作不重视和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医院进行通报,并与医政医管考评工作结合。
3.我委组织召开年度小结会和创建总结会,组织各地、各医院间交流经验、总结工作,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我委成立了XX省创建5大中心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各地、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积极行动,细化措施。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工作责任,要将创建活动与日常医疗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委将适时对各地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三)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各地在组织实施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改进,要在活动中强化核心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典型,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推广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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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推进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并及时将活动有关情况报我委医政医管局,5大中心创建活动将列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县共建县级特色专科中期评估及各地日常工作监管中,评估不合格的省级5大中心挂靠单位和县级医疗机构将收回重点专科资金,各地创建工作不到位的将与医政医管整体考评工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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