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琳
来源:《经营者》 2020年第16期
崔 琳
摘 要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不仅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而且能够有效完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担保机构只有对被担保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予以充分了解,才能够最大限度规避担保中的经营风险。伴随着国家相关融资担保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运行将更加规范。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机构 风险
在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不仅最大限度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且有效地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概述
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的融资担保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科学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受到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经营规模小等问题的影响,造成融资难,以致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一定的阻碍。在此背景下,相关融资担保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贷款,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时能够有效完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然而,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的管理经验,并且也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以致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风险,进而对其融资担保能力及其生存与发展也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运行中的风险分析
相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由于受到风险分配不合理、能力过低、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以及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配不合理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对相关中小企业实施融资担保过程中,与相关银行之间所承受的风险不是均等的,以致风险分配不合理,进而导致其因承担风险过高而影响其经营。首先,银行处于主导性位置。依据国际惯例,融资担保机构在实施担保过程中,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是70%~80%,其余部分由合作的金融机构承担。然而,我国大多数银行为了降低自身经营风险,而保证自身安全,会将担保机构风险承担比例提高到100%,并且约定担保机构承担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即当被担保对象违约不履行合同后,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都要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履行被担保人应尽的全部义务。其次,代偿缓释期过短。一般情况下,银行规定担保机构实施代偿缓释期1个月到2个月左右。然而,担保机构实际代偿一般在2个月,有的达到了6个月。这不仅增加了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而且担保机构也容易出现违约现象。由此可见,担保机构不仅承担了一定的经营风险,而且还要承担本该银行承担的风险。
(二)担保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过低
担保机构只有具有一定的资金规模,才能够承担相应的担保资格,也才具有较强的承担风险能力。然而,我国很多担保机构由于投入资金数额相对较少、资金规模较小,不仅容易导致
信用担保作用无法体现,而且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也会降低。风险补偿金虽然能够降低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然而,如果担保机构资金规模较小,就很难获得风险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担保机构将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三)相关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
担保机构只有充分了解被担保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才能够最大限度规避担保中的经营风险。然而,中小企业在信用评级过程中,由于存在评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以致担保机构获得的相关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也存在一定的虚假等情况。这样就会给担保机构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同时,个别担保机构缺乏相应的风险意识,不能够对被担保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这也会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四)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
在很多国家,担保机构与政府、银行以及企业会共同承担担保风险。同时,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具有相对完善的再担保制度与再保险机制。这样,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就能够得到有效降低。然而,在我国,很多担保机构不仅不能够有效甄别被担保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而且与银行之间也没有相应的风险共担协议,同样政府给予持续的风险分担和代偿资金补充的制度尚不完善。这样,担保机构就会承担几乎100%的全额承保比例。这不仅不利于担保机构的发展,而且其资金放大功能也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对策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贵与担保难等问题,最大限度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然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也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进行科学合理的防范,才能够保持健康持续发展。
(一)与银行合理分担风险比例
担保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银行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银行也应转变经营理念,正确认识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关系,才能够实现双方共赢。首先,科学确定担保贷款数额。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不仅要科学控制风险管理,而且应对担保机构和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只有这样才能科学确定担保贷款数额。同时,银行应依据担保机构的经营、信用以及制度等状况,科学确定其提交的保证金比例,进而最大限度扶持担保机构的发展。其次,完善相关机制。银行应完善利率风险定价以及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不仅要积极与具有良好信誉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而且应在利率上给予优惠,进而实现银行、担保机构以及贷款企业三方的共赢。同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状况,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或相关部门也应进行有效监管,确认其报送的各种信息,有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要明确自身业务内容及工作方向
相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只有明确认识及规划自身业务内容及工作方向,才能够保持自身健康持续发展。首先,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一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不仅要与科技型、资源节约型以及生态环保型的中小企业加强合作,而且应给外向型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型等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其次,明确业务重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不仅要为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担保,而且应做好最缺乏资金支持的行业或产业的服务工作。第三,做好担保产品创新工作。相关担保机构在认真做好小额短期贷款与融资租赁等工作的基础上,要有效控制中长期贷款担保。在此基础上,担保机构应最大限度提升自身的控制风险能力与服务水平。同时,地方政府应完善相关的风险补偿机制,不仅要
构建与完善再担保机构,使其能够有效实施再担保业务,而且要让银行正确认识再担保的重要性。
(三)拓宽融资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应积极鼓励相关企业以及投资机构创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社会资本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同时,地方政府不仅要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多元化投资工作,而且应积极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提升企业自身的担保能力。
(四)构建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缺乏信用是很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因此,各级政府可借助创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模式,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增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首先,构建具有一定威信力的领导机构。地方政府应合理指导中小企业创建信用评价机构,明确相关政策标准,进而构建具有一定威信力的领导机构。在此基础上,该领导机构应加强管理制度指标体系以及业务管理方法与范围等事项。其次,构建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应充分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数据库信息及信用数据,构建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科学管理相关中小企业的电子档案。各级政府应充分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及相关信用调查机构,评价相关中小企业信息以及诚信,并实行科学的监管。同时,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也能够得到有效提升,担保风险能得到有效降低。
四、结语
伴随着国家相关融资担保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运行将更加规范。融资担保机构模式也将逐渐增多,融资担保品种也将逐渐丰富,国家财税等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同时,各级政府在完善再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不仅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而且应培养融资担保专业人才队伍予以。只有这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才能够健康持续发展,也才能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相应的动力支撑。
(作者单位为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简介:崔琳(1976—),女,天津人,本科,会计师,财务部部长。]
参考文献
[1] 孙青.融资担保机构监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北京: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
[2] 王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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