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适用有限公司增资审验)
xx验字 [2012] 第号
验资报告
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2年1月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80.000.00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110,000.00元,由北京xx有限公司、北京xx有限公司和海南xx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0,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1年12月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北京xx有限公司、北京xx有限公司和海南xx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壹万元正。各股东以货币出资5,110,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80,000.00 元,已经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4月28日出具xx会验字﹝2010﹞第0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990,00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
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云南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或副主任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昆明市报告日期:2012年1月5日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自然人股东xx、xx、xx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5月24日取得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第x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根据 2009年6月20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贵公司第一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8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万元。根据贵公司2011年12月4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贵公司申请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11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法人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包括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为北京xx 有限公司、北京xx 有限公司和海南xx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为xx、xx、xx和xx。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11万元,由新增法
人股东认缴于2011年12月6日之前缴足。其中:北京中明宏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
3,11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60.861%,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3,110,000.00元;北京
中源兴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00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9.569%,出资方式
为货币1,000,000.00元; 海南运通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000,000.00元,占新
增注册资本的19.569%,出资方式为货币1,000,000.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2年1月6日止,贵公司法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5,110,000.00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本的100%。
(一)法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3,110,000.00元。其中:
货币出资3,110,000.00元,于2011年12月5日缴存xx有限公司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账号内。
(二)法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
货币出资1,000,000.00元,于2011年12月5日缴存xx有限公司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账号内。
(三)法人股东海南xx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
货币出资1,000,000.00元,于2011年12月5日缴存xx有限公司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账号内。
(四)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6,990,00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其中:法
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3,11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34.138%;法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
资本的10.977%;法人股东海南xx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
更后注册资本的10.977%;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1,03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
后注册资本的29.308%;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56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
册资本的8.000%;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18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的4.000%;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11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2.600%。
(五)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为6,99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四、其他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
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次增资,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已经约定持股比例,股东不按照
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篇二:关于对股东及其股权变更的验
证
关于股东及其股权变更的验证(《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第7期)p101.
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下发后,地方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发生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时(不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是
否变更),申请办理税务变更时,应提供股权变更的验资报告。
一、出具股权变更验资报告的操作要点
(一)资料的收集
参照变更验资的一般规定。
对自然人转让股权验证,还应搜集一下资料:
1、已完成股权转让款交割的:
(1)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股权转让)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2)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
2、未完成股权转让款交割的,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
3、已办理完工商登记的,应搜集股东及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资料。
注意:
1、企业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的股权价款的支付和收款,与企业本身无关,不需要通过企业账面核算。
2、股权转让时,企业只需要根据变更登记资料,调整实收资本明细科目。
二、股权变更验资报告的的撰写
1、报告正文的表述;
(1)审验范围的表述;
“对贵公司截至x年x月x日止股东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进行审验”。不以表述为“对贵公司截至x年x月x日止股东及其股权情况进行审验”
(2)审验结论的表述
“截至x年x月x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投资情况如下:
注意:验证结论不需要提及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转让价格及实际收复情况。
(3)截止日期的确定
一般为公司章程续订日期;验证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可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4)对累计实收资本的表述
表述为“贵公司本次进行股东及股权变更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未作相应变更。截至x年x月x日止,贵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总额未发生变动,仍为x元。”
2、附表的填写
附一张表即可。可制作成变更前后的对照表格式。主要反映变更前后股东名称、各自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及比例变动、实缴注册资本金额及比例变动等内容。
3、审验说明的填写
除了照应报告正文,对股东及股权变更情况的审验结果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以外,可根据不同需要披露其他信息。
(1)股东转让协议的签订及相关内容;
(2)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支付情况;
(3)股东及其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情况。
(4)法律法规对股东资质有规定的,应披露受让股东所具备的相关资质情况。
(5)股东变更后,由股东出任的企业高管职位变动情况。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等。
(6)对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进行验证的,应披露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扣缴)义务履行情况。如已经办理完毕纳税事项的,应披露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情况,缴纳税款情况、不征税或减免税情况等;如尚未
完成纳税事项的,披露企业向地方税务机关报送的《个人股东变动情况表》的相关内容。篇三: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模版
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6年4月30日止股东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贵公司及出资者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前企业名称为**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7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3012100750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万元人民币。根据2006年5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规定,原有限公司拟由全部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额按以2006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审定后的净资产计算。各发起人所享有的股份按原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1:1折算。
经审验,截至2006年4月30日,贵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本金额1270万元人民币,所对应的资产为1,545.76万元,负债为275.76万元。
上述折算为股本的基准日净资产已经我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号审计报告。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本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送:1、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3、**号审计报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中国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送二、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基本情况
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前企业名称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于2005年6月7日登记注册并取得了**注册号为320302121007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10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53%; **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5%;**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5%;**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6%;**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9%。
二、申请变更情况
根据2006年5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由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额按以2006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审定后的净资产计算。各发起人所享有的股份按原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1:1折算。企业名称由**有限公司同时变更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
三、审验情况
我们对**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计报告,经审计,**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为1270万元人民币,所对应的资产为1,545.76万元,负债为275.76万元。
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净资产按原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1: 1折合股本1270万元;其中:**为101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79.53%;**为12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9.45%;**为10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7.85%;**为3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2.36%; **为1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0.79%。
截至截至2006年4月30日,贵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本金额127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事项。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
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
造成的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本注册会计师无关。篇四:变更验资需的资料(含股权出资) 资料清单
(1)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被审验单位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决议;
(3)政府有关部门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等事宜的批准文件(需要审批的);
(4)经批准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前后的协议、章程;
(5)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前的营业执照;
(6)以往的验资报告及相关资料;
(7)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8)出资者对其出资责任,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及出资财产未设定担保等重大事
项的书面声明;
(9)被审验单位(股权公司、被投资公司)提供的有关以前各期出资已到位、出资者未抽
逃或未抽回出资的书面声明;
(10)有关股权转让的协议、决议、批准文件,证明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或公证书等法
定文件及办理股款交割的凭证;
(11)现金投入进账单,进账单款项用途请注明是“投资款”;缴款单位(自然人)与
公司章程列明股东名称要一致。
(12)股权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变更登
记。
(13)股权的评估情况,提供评估报告。
(14)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见模板事
务所提供);
(15)股权公司、被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16)被审验单位签署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1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8)相关会计处理资料;
详情请致电:0451-******** 联系人:天津中审联会计师事务所金咏梅
地址:哈市长江路65号远东商务中心6楼
第 2 页共 2 页篇五:变更验资报告-未分配利润等转增
验资报告
东方中汇会验[200 ] 号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
将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合计人民币元(大
写)转增资本。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该所于年月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年月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除修改报告中的相关注册资本币种外,审验结果应改为: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将
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合计人民币元,折合(币种)元(大写)转增资本。)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附送: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报告日期:年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月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贵公司(若系外商投资企业,需增加:经(审批部门名称)以字号文件批准,由(发证部门名称)于200 年月日颁发号《批准证书》),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200 年月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若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发生增减变动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应简要说明历次变动情况及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贵公司200 年月日股东会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若系外商投资企业,应增加:增资决定及修改后章程已经(审批机关名称)以字号文件批复,由(发证部门名称)于200 年月日重新换发号《批准证书》),于200 年月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正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以截至200 年月日止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元,以盈余公积转增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元。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上段应改为如下表述:
根据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币种)元,以截至200 年月日止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按审批机关批准当日的汇率(或双方约定汇率)转增资本,其中:以资本公积元折合(币种)元,以盈余公积元折合(币种)元,以未分配利润元折合(币种)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
配利润元,合计人民币元转增资本,各股东增加资本情况如下:
(一)甲方合计增加资本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元,以
盈余公积转增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元。
(二)乙方合计增加资本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元,以
盈余公积转增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元。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审验结果应改为如下表述: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合计人民币元,按审批机关批准当日的汇率1:折合(币种)转增资本,各股东增加资本情况如下:
(一)甲方合计增加资本(币种)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币种)元,以盈余公积转增(币种)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币种)元。
(二)乙方合计增加资本(币种)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币种)元,以盈余公积转增(币种)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币种)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若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应说明:本次外汇出资,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办
理外汇登记,外汇登记编号:×××-×。
2、有股权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需说明“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尚待本次变更时一并办理”。
3、以上年末未分配利润等转增的,需说明:
200 年度会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号审计报告。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资本公积为元,200 年1~月账面增加元,减少元,截止200 年月账面资本公积元,转增资本元后的账面资本公积为元;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盈余公积为元,200 年1~月账面增加
元,减少元,截止200 年月账面盈余公积元,转增资本元后的账面盈余公积为元,为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元,已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和计提盈余公积、公益金,200 年1~月账面净利润转入增加元,(或:200 年1~月账面亏损减少
元),分配股利减少元,截止200 年月账面未分配利润元,转增资本元后的未分配利润为元。
4、以当年某一时点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说明:
截至200 年月日止的会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号审计报告。
转增资本前的资本公积为元,转增资本元后的资本公积为元;
转增资本前的盈余公积为元,转增资本元后的盈余公积为元,为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转增资本前的未分配利润为元,已按规定计缴所得税和计提盈余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元后的未分配利润为元。
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中是先对利润进行分配,然后股东以应分得的利润转增资本,验资报告及验资事项说明中“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等表述应改为“以应分得的利润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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