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 首营企业:指购进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包
括新型号、新规格、新包装。
(一)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二)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三)对企业的销售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看是否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审核是否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 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有疑问时,设备科应会同使用部门
进行实地考察。
四、首营品种审核内容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
造认可表、注册产品质量标准、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等。五、对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使用部门应填报《首次经营企业审批表》
《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所附规定资料报设备科初审,报分管院长对资质、价格审核审批。
六、首次经营品种,设备科要求建立产品档案。
二、首营企业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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