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协调学校与家庭的教育步调,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立体教育网络,有机整合学校、家庭的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教育公平,同时为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更加准确的事实依据,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走访制度。
第一条 走访目的
通过走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和生活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实际困难与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资助和帮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走访学生家庭,送温暖、送关怀、送信心,增进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的联系,使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有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二条 走访形式
以入户走访为主,特殊情况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形式。 第三条 走访人员
走访以学院为单位,职能部门参与。走访人员差旅费由所在部门承担。 第四条 走访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五条 走访内容
(一)了解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为贫、特困生档案库的科学动态管理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完善贫、特困学生的界定工作;
(二)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及表现; (三)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体系;
(四)宣传有关学生健康成长的心理、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五)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走访要求
(一)学院要在走访前制订走访计划,详细掌握走访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掌握学生在校期间获奖受助情况,掌握学校教育、管理、资助方面的政策内容,从谈话主题、引导方式、问题设计和问询内容等方面做好规划、准备。
(二)在走访过程中,参加走访人员要坚持尊重、真诚、务实的原则,促进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全面准确地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使学校与家长形成教育合力,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走访结束后,各学院要对走访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走访结束一周后,将走访活动的总结、活动影像图片资料和《井冈山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情况登记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确定慰问对象的范围和标准。走访慰问的范围为:孤儿、优抚低保特困对象或遭遇天灾人祸等低收入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慰问标准为:每生600元。慰问金发放对象须先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慰问金在学校“减、免、补”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牢记安全第一,特别注意走访中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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