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绿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自 2013 年工程开工至今 ,尚欠我公司工程款和装置性材料款共计
元,根据贵我双方公司所签署的合同(合同名称:六盘水市岔河电站机电安装工程 编号:LDNY/GDDL-CH-006-2013),贵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付清该款。现贵公司迟迟逾期两年仍未支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请贵公司收到此通知函后立即和我公司财务人员联系,按照合同要求付款。否则,导致岔河机电工程安装进度滞后将与我公司无关。
故特此通知。
贵州高端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公司
2015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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