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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技术交底(1)

2022-10-15 来源:爱问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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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技术交底

编号:ZSXY-JD-TS-001

工程名称 文件名称 交底人 大同中电100MWp光伏发电项目 并网调试 交底地点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负责人 项目部办公室 参加交底人员签字见签到表:见附表 电气专业交底事项: 一、 调试目的 通过整套启动并网试验对一、二次电气设备进行全面考核和检查,暴露电气一次、二次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尽快加以解决,确保电站安全、可靠的顺利投产运行。 二、 编制依据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Z 19964-2012 《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T20046-2006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2005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导则》GB/T18479-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价规程》DL/T5161-200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 7261 2.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2.11.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 2.12. 《大同中电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启动调试大纲》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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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调试合同 2.14. 业主与供货商签订的有效技术合同文件 2.15. 有关行业和厂家的技术标准 如果上述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调试单位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同一调试如有多个标准引用,则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三、 调试用仪器、仪表 3.1. 3.2. 3.3. 相序指示器一个 数字式钳型相位表一个 万用表 四、 启动试运行范围 本次启动试运行的设备主要包括: 1) 35kV 集电线路: 35kV 集电I线、35kV 集电II线、35kV 集电III线、35kV 集电IV线、35kV 集电V线; 2) 箱式变压器; 共计100台。 3) 逆变器; 集中式逆变器方阵60个,组串式逆变器方阵40个。 4) 汇流箱; 5) 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讯系统等。 五、 试验内容 5.1. 5.2. 5.3. 集电线路电缆冲击带电试验; 箱变冲击试验; 方阵自动并网试验; 六、 启动前主要检查项目 6.1. 电池板检查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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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电池板已按设计及厂家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完好; b) 电池板与支架之间可靠固定,连接线已正确连接,接地可靠; c) 电池板组串开路电压、短路电流均已测试完成,具备发电条件。 6.2. 汇流箱检查 a) 汇流箱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接线完成,接地良好; b) 汇流箱输出开关在合位; c) 各太阳能电池方阵的开路电压满足并网要求。 6.3. 逆变器检查 a) 方阵逆变器系统的所有设备已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接地系统良好; b) 方阵逆变器系统的单体调试已完成,设备状态良好,具备启动试运行调试条件; c) 检查逆变器直流进线侧的开路电压满足并网要求; d) 检查逆变器电网侧断路器在断开位置。 6.4. 箱式变压器检查 a) 检查所有设备已安装完毕并试验合格,接地系统良好; b) 检查所有箱变高压侧负荷开关、低压侧断路器均在分闸位置。 6.5. 35kV系统检查 a) 35kV集电线路开关已安装完毕并试验合格,具备带电条件; b) 35kV高压电缆已敷设安装完毕并试验合格,具备带电条件; c) 设备接地系统施工完成,接地良好 6.6. 6.7. 电气二次系统检查 其他 a) 启动试验需使用的表计、试验设备等准备完毕并校验合格; b) 逆变器及箱变等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临时消防设备; c) 配备必要的电话、对讲机等通讯设施。 七、 安全注意事项 7.1. 参加试验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本措施,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7.2. 维持现场工作秩序,严禁围观,喧哗,试验区拉好围栏。 7.3. 试验人员完成每一项操作或测量后,均应立即汇报,做好记录,严禁单独一人到现场操作或测量。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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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在一次设备上操作或测量时,应做好防止触电、相间短路、接地的隔离措施。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穿绝缘靴,试验用的绝缘垫、绝缘棒应合格。且符合要求。 7.5. 启动操作及试验过程中,如果启动投产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应按现场规程规定处理,同时汇报当值调度员和启动委员会。 7.6. 启动操作过程中,如果系统发生事故,应停止启动操作,听从调度统一指挥处理事故,并由运行负责人接受调度命令,处理系统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经当值调度员同意可继续启动操作; 7.7. 启动前应汇同各有关单位对防火、防水、安全措施进行详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 7.8. 全体人员应密切配合,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7.9. 启动操作及试验前应经省调及地调当值调度员同意,方可进行启动操作和试验工作。 7.10. 各主要部位应清洁无杂物,各部位通道畅通,各孔洞盖板封堵完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7.11. 启动前应对参加启动试运行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监测人员应集中精力,根据要求进行测量并加强巡视,启动或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7.12. 加强现场保卫工作,闲杂人员不得在试验场所逗留,严禁乱动光伏板、开关等设备; 7.13. 电站内对各系统有影响的其他工作必须停止,待系统停止工作时后方进行。 施工单位(章): 项目专业负责人: 日 期: 注 本表一式四份,由EPC单位填写,业主、监理、分包单位各存一份。

EPC单位(章): 项目专业负责人: 日 期: 附表:

参加交底人员签字名单

编号::ZSXY-JD-T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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