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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的概念与设计要点

2022-01-10 来源:爱问旅游网
第36卷第36期 2 0 1 0年1 2月 文章编号:1oo9—6825(2OlO)36一Ol81・02 山 西 建 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0I.36 NO.36 Dec. 2010 ・18l・ 应急照明的概念与设计要点 宋大潞 摘 要:对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JGJ 16—2008民用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有关应急照明的章节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探讨,明确了应急照明的概念,05纳了应急照明的特征,并 -提出了应急照明设计中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照明,设计 中图分类号:TU113.6 文献标识码:A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应急照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多 社会秩序,减小经济损失,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设置备用照明。 种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中都对其做了规定。一个建筑物中应 功能能否正常运转,人员能否安全及时疏散,财产能否保全。 用电性质不同: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其供 非火灾应急备用照明:不能代替火灾应急照明,不能进入消防配 电系统,属于一级、二级一般照明用电负荷,其配电系统应与火灾 应急备用照明分开独立设置,不需要强制启动,火灾时应按非消 防负荷切除电源。 照度标准要求不同: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因火灾时坚持工作 (消防工作区域),其照度值与正常照明的照度值一样。非火灾应 急备用照明:按《民规》第10.5.5条规定,不低于一般照明的 10%,大型场馆可达到50%,甚至100%(如国际赛事体育场馆、 国际会议中心)。 急照明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在火灾、停电等事故中,建筑 电负荷等级、应急电源设置、配电系统均应按消防用电性质设计。 1应急照明概念 因正常照明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称为应急照明。应急照 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及安全照明。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 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第10.3.2条规定:正常照明因故 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需 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需确保处于 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可见应急照 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及安全照明。 正常照明电源失效,包括平时故障停电和火灾事故停电,两 种情况要确保继续正常工作或进行活动,从供电上有着本质的不 同。火灾事故停电应属火灾应急照明,平时故障停电应属事故照明 (非火灾应急照明)。按照《民规》第13.8.2条、GB 50016-2006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低规》)第11.3.2条第4款、GB 50045— 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 第9.2.2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配电室、消防水泵 房、防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要坚持工作的其他 灯具选型不同:火灾应急备用照明:灯具选型应符合GB 17945消 防应急灯具的有关规定:消防应急灯具外壳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 燃材料(氧指数不小于30),内部连线宜采用耐温不小于105℃导 线。非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应按普通照明灯具选型。 连续供电时间不同:火灾应急备用照明:最小持续供电时间 为180 min,这与建筑物设定的最高耐火极限相一致。非消防应 急备用照明:未设置时间限定,完全取决于设置场所的需要。 导线选型及线路敷设要求不同:火灾应急备用照明:按《民规》 场所或房间,属于消防工作区域。该区域应急照明属于火灾应急 第13.1O.1条、第13.10.4条、第13.1O.5条、《低规》第l1.1.6条、 《高规》第9.1.4条执行。非火灾应急备用照明:按一般照明线路 照明,其设施应为消防用电设备。按照《民规》第13.8.3条、第 选型和敷设规定执行。 l3.8.6条、《低规》第l1.3.2条、第l1.3.5条、《高规》第9.2.1 条、第9.2.2条的规定:公共建筑内人员密集性场所不属于火灾 时消防工作区域,只设置疏散照明,其确保继续正常工作或进行 活动的应急照明属于非火灾应急备用照明(事故照明)。可见,应 2.2疏散照明的特征 疏散照明用电性质属于消防用电设备。照度值应按《民规》 第l3.8.6条的规定:楼梯间、人员密集区、地下层不小于5 Lx,疏 散通道不小于0.5 Lx。最小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 min。灯具选 急备用照明应划分为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和非火灾应急备用照明 型,按消防应急灯具标准配置。馈电线路,按消防用电线路要求 两类。《民规》第10.3.2条、第10.5.5条等表述应急照明的条文 选型和敷设。配电方式,应与消防应急备用照明线路分开设置。 对两类应急照明形式的泛指,第13.8节(火灾应急照明)条文是 控制方式,应在火灾时强行点亮。 对火灾应急照明的专项规定。疏散照明其意义就是火灾(或突发 事故)情况下为人员安全疏散撤离火灾现场配备的设施。 3火灾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选择 选择依据:火灾应急照明供电电源,应依据应急照明的负荷 容量,容许中断的供电时间,用电持续的最小时间,供电电源的转 换时间,光源及灯具产品的技术要求来选择。电源类别:火灾应 2应急照明的特征 2.1 应急备用照明的特征 前文提到的应急备用照明分类为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和非火 急照明供电电源,应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独立 灾应急备用照明,两者在设计和运行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于正常电源的发动机组,蓄电池组,或以上任意2种一3种电源组 使用场所不同:火灾应急备用照明:用于消防工作区域(场所 合的供电方式。供电方式:消防应急备用照明要求工作时间较 见《民规》第13.8.2条)。非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大中型公共建筑 长,在180 min以上。疏散照明工作时间相对较短,一般在30 min 和人员密集场所,此类场所为保证故障停电时维持正常的工作和 以上,但要求启动快,允许停电时间短。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应优先 收稿日期:2010.09.05 作者简介:宋大潞(1981一),男,工程师,大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大同037006 第36卷第36期 .36 No.36 ・182・ 2 0 1 0年1 2月 山 西 建 筑 Vo1SHANXI ARCHITECTURE Dec. 2010 文章编号:1009—6825(2010)36-0182—02 浅析控制锅炉排污量对锅炉安全运行的影响 王雁蓉 摘要:通过对控制锅炉排污量在锅炉运行中的安全性进行分析,结合实际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并对当前的管理制度 提出建议,以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锅炉,排污量,安全性,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TU8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以热水锅炉为热源进行供热的住宅小区采暖系统普 求有原则性的指导,但无具体规定。所以对锅炉的排污工作并未 遍出现失水严重的现象,如去年冬季采暖期间,养马场住宅区采 做出统一的操作规定,使得司炉工在操作时,无章可循,有时每天 暖系统有时失水量达60 t/d,需大量补充给水,使得补给水水质无 进行排污,有时每周或每月排污一次,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有排 法保证完全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难免将原水补充人锅炉和系统, 污操作,致使锅炉长期得不到排污,至于排污量和排污率更无规 这就造成进入锅炉的给水质量不断恶化,同时,由于锅炉的进水 定和要求。鉴于此种种现状,有必要针对目前热水锅炉排污制度 大部分为供热系统的回水,在供热系统情况复杂、难以清理的情 的不健全和控制排污对锅炉安全运行的影响做一分析和探讨。 况下,系统除污器除污有限,常常致使供热系统中的污物随回水 2锅炉排污的安全性分析 带入锅炉;此外随着炉水的不断蒸发,经过炉内加药处理后炉水 2.1 排污的必要性 中溶解的盐类物质和其他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高,还会残留硬 排污分为定期排污和表面排污。其作用主要是降低炉水含 度形成大量水渣。因此为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保持受热面 盐量,将上锅筒液面以下100 mm~200 mm之间含盐浓度最大的 水侧的清洁,以及避免炉水发生泡沫,提高炉水品质,必须合理控 炉水,通过表面排污装置连续不断地排出炉外,从而避免炉水发 制锅炉排污率。 生汽水共腾,保证炉水品质;其次是定期排出悬浮态或沉积在锅 1 现状 筒、集箱底部的泥渣、污垢,保持受热面水侧的清洁;其三是当锅 对于热水锅炉的排污,按照《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 炉水位过高时,通过排污能迅速降低水位。只有定期排污,即从锅 采用市电、柴油发电机组。当不能满足要求时,才采用蓄电池电 金融商业交易场所转换时间不大于1.5 S,是指收银台、金银珠宝、 源。当建筑物内设置有自启动发电机时,为满足转换时间的要 名贵物品等处。 求,应辅以蓄电池电源。蓄电池电源一般用于疏散照明,电源装 注意区分火灾应急备用照明系统(消防用电性质)与非火灾 置如EPS集中应急电源装置和照明器具自带蓄电池。 备用照明系统(非消防用电性质),两者应分别独立设置。 4火灾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措施 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严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GB 17945消防应急灯具的 禁在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必须跨 规定。疏散通道照明灯具一般装设在顶棚上,由于灯具选型为消 越时,应做防火封堵措施。住宅无防火分区概念,每层不是一个 防专用灯具,很难与普通灯具协调并统一风格,这一点应引起注 防火分区,其公共区域一般照明(灯数少)可与疏散照明合设,但 意,并合理调整布灯位置,满足照度要求。特别是大空间场所,当 应满足疏散应急照明设计要求。应注意高层住宅楼梯问接入火 交通流线关系不明确时,建议预留应急照明配电箱,提出具体文 灾应急照明系统的灯具控制开关如采用自熄开关,必须能实现强 字要求,后置装修设计处理,并宜采用地面布灯形式,增加地面布 启控制,建议采用定时开关,不采用声光控开关。火灾应急照明 灯数量。疏散指示标志,要疏散导向合理、明显,各楼层应以最短 线路不应与正常照明线路共管敷设。在同一桥架内敷设时,中间 流线指向疏散楼梯问,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内光源应选用快速点燃 用不燃隔板分开。 瞬时点燃光源,应慎用高压气体放电灯。火灾应急照明不应使用 参考文献: 调光装置。火灾应急备用照明和火灾疏散照明供电电源方式应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满足负荷等级、应急电源转换时间的要求。火灾应急备用照明系 [2] 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统采用蓄电池组作备用电源,其安时数应保证在180 rain以上。 [3]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Concept and design points of emergency lighting SoNG Da.1u Abstract:This paper studies and discusses deeply the units about emergency lighting in GB 50016—2006 code for electirc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45-95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high—rise civil buildings edited in 2005,and JGJ 16—2008 code for electric design of civil build— ings,clariifes the concept of emergency lighting,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mergency lighting,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 measures in emergency lighting design. Key words:emergency lighting,escape lighting,design 收稿日期:2010 08-25 作者简介:王雁蓉(1969一),女,工程师,太原铁路房建公司,山西太原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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