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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任检察官职能定位的反思与建构

2024-09-09 来源:爱问旅游网


作者:耿磊[1];孙强[2]

作者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出版物刊名:学习与探索 页码:79-86页

年卷期:2015年 第2期

主题词:主任检察官;主诉检察官;“检察一体”;检察独立;检察制度改革

摘要:主任检察官改革是主诉检察官改革的升华。检察官制度面临的行政化色彩浓厚、责任承担模糊、权力与责任不统一等问题进一步迫使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深化。在对检察权进行'分权'时,'检察独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检察一体'进行突破,由此主任检察官改革获得了正当性。主任检察官的职能定位是通过主任检察官与检察长、部门行政负责人、普通检察官、书记员的互动体现的。相对于检察长,主任检察官更多地带有'检察独立'的追求;相对于普通检察官、书记员,主任检察官则更多地体现的是'检察一体'。如果改革中不彻底废除部门行政负责人制度的规定,则主任检察官改革也很可能回到'三级审批'的老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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