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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方案_0

2024-09-06 来源:爱问旅游网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方案

篇一: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2013.4.15).doc 学院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为切实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以满足学院适应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更好地适应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任务

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当,适应专业建设和发展、职业技能过硬、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

二、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原则

培养为主,引进为辅;专业课教师为重点,专业基础课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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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为补充;专兼职结合。 三、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素质教师之日的前两年内,除承担理论教学外,每年还承担高职学生的课程设计、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教学质量评价在合格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校助教(或以上)职称,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有在行业或企业的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2、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两项,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3、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两项院内立项的实践教学设施系统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良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4、具有相应行业、职业中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5、连续两年带领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主带教师。

四、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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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每年进行两次,一般为每年三月和九月。

2、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连 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再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会同教务处、实训中心、科技中心对申报人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报学院进行最终审定。

4、学院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在学院人事处备案,并由学院发布双师素质教师任职资格文件。

5、双师素质教师资格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教师要重新申请资格认定。

五、双师素质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待遇

1、双师素质教师可享受的权利和待遇,主要包括:对专业建设的建议权;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的学术活动和进修培训;在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科研、教研项目申报均优先考虑;享受年度专项奖励等。

2、双师素质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学生专业实践指导任务;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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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专业现代化建设和新专业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编写、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训计划等教学文件;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和科研项目;关心和培养青年教师成长等。

3、学校设立双师素质教师专项津贴。每年经学院评定为双师素质的教师,担任与本人取得的双师素质专业方向一 致的实训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程主讲人员,经教务处、实训中心考核合格,发放双师素质教师专项奖励,金额每年由学院研究决定。

六、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措施

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对专业教师进行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规划,有序地分期、分批地对专业教师进行双师素质培养。 (一)校外培训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各系部每学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到行业或企业一线交流学习、培训,使所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都有在行业或企业一线参加实践工作的经历,以加强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达到“双师素质”教师的要求。

选派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到省内外高职高专院校进修,或者利用寒暑假到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和进修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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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合作、校企合作

一是选派教师去合作院校、企业实习,提高职业教学能力,以促进“双师”素质的培养、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二是聘请合作院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院兼课或合作项目,带动院内教师实践能力的提 升。三是有能力的教师可以参与合作项目的开发及教师培训。

(三)国家执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考试

鼓励专业课教师积极参加国家执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四)校内培训

充分发挥“校内”培养的作用。加强各专业教学研究活动,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相互取长补短,进行传帮带;建立校内培训基地,组织教师定期参加技术培训。 (五)积极引进

从企业或行业一线吸引一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学院任教。这不仅是一种补充“双师素质”师资的有效途径,还有利于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有利于适应专业变化的要求。 七、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管理

1、各系(部)要重视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要在制定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计划时,注意教师群体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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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能结构的整体优化。在培养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双师素质教师的引进力度,通过各种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我院办学宗旨要求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篇二: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 合肥腾飞职业技术学校 “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

所谓“双师型”教师,就是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和专业技能合格证书的教师。他们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常规教学的能力,而且还应该具有娴熟的操作技能和岗位实践能力。教师是办学的主体,是学校教育中最为活跃的因素,提高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必须依靠教师。培养一大批“双师型”的教师,是职业中学专业建设中的一项重大任务。

为确保我校教师队伍能适应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建立一支教学能力强、学识水平高、实践操作能力过硬的“多用途”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现结合我校师资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能力为本位,强化措施,多层次培养,不断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满足专业建设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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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学校成立了“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对象选拔、培训项目安排、培训经费落实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组 长:陈玉华

副组长:高先能、屠家富。

成 员:王尚勇、周春红、袁德为、杨莉、刘珊珊 三、总体目标

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在未来的2-3年内,“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专业教师队伍的60%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

1、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对所任教的科目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并能应用于各种教学环节。

3、管理能力:熟悉企业或行业的管理规定,具备指导学生参与企业行业管理和参加基本生产实践活动的能力。 4、创新能力:善于接受新信息、新知识、新观念,掌握创新的一般原理和技能,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四、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途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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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造就“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实现教师专业化,需要教师本人做出非常的努力,同时还需要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创造浓厚的氛围与良好的条件,使广大教师摆脱盲目摸索、低效劳动和重复研究,加速成长的进程。在这方面,我们学校作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措施是:

1、宣传教育。我们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告诫老师们要成为“双师型”教师贵在自我奋斗,要求教师一定要忠于事业、牢记使命,要乐于育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要勤于学习、提升自我,勇于反思,锐意创新。同时我们教师的职称与技能证书与评职称、结构工资制紧密挂钩,加强教师教学成果和技能竞赛的评选、奖励工作,大力表彰优秀教师。

2、岗位培训。学校创造条件,形成浓厚的教学研讨的氛围。我校规定每周的周三为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分成两块:第一块放在单周的周三,为青年教师培训,请各地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组织本校的高级教师讲课,进行教育教学的培训;第二块为双周周四的教研组活动,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学术交流。

3、教学实践。我校根据专业教师普遍年轻化的现象,推出了青年教师培训计划,除了参加青年教师培训之外,还建立了青年教师“拜师结对”的活动,拜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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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岗位的要求,认真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熟悉教学过程及各个教学环节,在实践中学习教育教学的经验。

4、社会实践。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学改革的意见》指出“学校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 力。”为了更好地与企业接轨,培养“双师型”教师,学校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专业教师经常深入企业第一线,熟悉企业的生产环节和操作工艺,了解最新的技术信息。一是不定期地组织全体专业教师到企业参观学习,了解企业的新工艺、

新设备、新技术,增加感性知识。二是在暑假或教学任务不很重的情况下,抽调部分专业教师深入生产第一线,接受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5、学历进修。在科技发展一日千里的时代里,即使在今天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教师,如果不注意“充电”,也终究会因为知识、意识等的陈旧或匮乏而落后于时代。我们要求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的进行学历进修。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规定:没有达到规定学历者,必须取得规定学历。并鼓励已经取得规定学历者攻读硕士学位。

6、技能培训与考核。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多项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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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和奖励措施鼓励专业教师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具体方法有:一是定期分批选派素质好的专业教师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班学习并参加技能等级考核。二是在教学和生产实习时,教师和学生一起参加训练,与学生一起参加技能等级考核。三是建立教师自我培训机制,通过自学自培,不断提高完善。学校利用假期举办专业技能培训班,选派有专长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学工作,新老教师相互学习,培训结束后参加劳动部门的技能考核。四是请专家学者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来校作专题讲座,每年由学校组织专业教师进行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两

方面的“应知应会”考试,并将其成绩纳入教师的考核。 7、教师资格与教师职称。由于我校是民办中专学校,学校将争取教育主管部门支持,定期为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与教师职称认定。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业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激励机制

1、所有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经费,由学校解决,教师个人不承担。

2、对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教师,取得合格证书后,学校报销考试费及车费,考取中级专业技术技术资格证者,另奖励200元;考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者,另奖励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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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3、教师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评奖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4、培训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学校奖励200元。 篇三:“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以满足学院适应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更好地适应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用2-3年时间,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当,适应专业建设和发展、职业技能过硬、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原则

培养为主,引进为辅;专业课教师为重点,专业基础课教师为补充;专兼职结合。

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渠道 (一) 校外培训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各系部每学年安排一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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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每周两次、寒暑假(各15天)去医药卫生行业一线交流学习、培训,连续五年内累计达到两年以上在医药卫生行业一线参加实践工作的经历,以加强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达到“双师素质”教师的要求。 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到省内外高职高专院校进修,或者利用寒暑假到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和进修提高。 (二)院校合作

一是教师去合作医院、药企实习,提高职业教学能力,以促进“双师”素质的培养、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二是聘请合作医院、药企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院兼职。三是有能力的教师可以参与合作项目的开发及教师培训。

(三)国家执业技能考试

鼓励专业课教师积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校内培训

充分发挥“校内”培养的作用。加强各专业教学研究活动,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相互取长补短,进行传帮带;建立校内培训基地,组织教师定期参加技术培训。 (五)积极引进

从医药卫生行业一线吸引一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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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学院任教。这不仅是一种补充“双师型”师资的有效途径,还有利于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有利于适应专业变化的要求。 四、“双师型”教师的认定 (一)认定标准

1.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等文件规定,“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医药卫生行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应用性项目研究,成果已被临床使用,效益良好;

(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2.学院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的临床一线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师及能工巧匠。

(二)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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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成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对申报“双师型”资格的专业教师进行考核认定,并颁发“双师”资格认定书,“双师”资格认定书使用期限为五年。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由以下单位和人员组成: 教务处处长、 督导室主任、组织人事部部长。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 (三)认定时间

每年6月份申报并上交教师实践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7月份认定。

五、“双师型”教师的管理

(一)每年由“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 1.是否完成学院规定的课时量; 2.有无教学事故;

3。是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教学活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的指标之一。

(二)从2012年起,对40岁以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未达到“双师”素质要求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教师,不得进行职称申报和不予聘任。

(三)评选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时,评选人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四)教师计划到医药卫生行业一线参加实践锻炼,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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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进修,其工资待遇等按《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在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在晋升职务、工资晋级、评选先进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本办法自发文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七、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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