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标准
一、评价指标及评价基本要求
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 权重 (分) 三级 指标 科技活动经 费支出额占 产品销售收 入的比重 科技活动经 费支出比例 比上次评价 增长 中心年人均 收入与企业 年人均收入 之比 中心人员培 训费占中心 人员总收入 的比重 中心人员参 加国外技术 交流人次与 中心人数之 比 中心人员参 加国内技术 交流人次与 中心人数之 比 权重(分) 单位 基本 要求 创新 投入 机制 14 11 3 % 百分 点 > 3 > 0 创新 机制 人才 激励 机制 5 2 1 1 1 % > 1.2 > 2 > 2 > 5
来中心从事 技术开发工 作的外部专 家数 创新 合作 机制 6 对外合作项 目占全部开 发项目数的 比重 对外企业合 作项目数 产学研合作 项目数 企业技术创 新战略制定 与实施效果 技术中心经 费投入预算 1 1 2 2 人月 % 项 项 > 30 > 10 > 3 > 3 2 创新 体系 5 制度及落实 情况 技术中心组 织结构建设 情况 产学研合作 机制与运行 效果 企业研究与 试验发展人 员占职工人 数的比重 1 1 1 定性 较好 5 2 5 % % 人 > 2 40 > 6 术人才技与创新 队伍 建设 12
技术中心局 中级职称人 员占中心人 数比例 技术中心拥 有的高级专 家及博士人 数 创新 条件 建设 企业技术开 发仪器设备 7 原值 技术中心信 5 2 万元 > 500 定性 较好 息化建设及 运行情况 研发周期三 年及以上项 目数占全部 项目数的比 重 企业拥有的 全部有效专 10 利数 发明专利数 企业拥有的 中国名牌产 品或驰名商 标数 企业拥有省 (市)名牌 产品数 当年完成的 新产品新技 术新工艺开 3 1 3 2 1 % > 10 > 3 > 2 > 1 > 1 项 技术 积累 储备 项个 个 产出 技术 与效 创新 益 产出 发项目数 其中: 国内领先水 平以上项目 16 数 当年申请专 利数 当年受理的 专利申请数 其中当 4 1 1 4 3 3 项 项 > 10 > 3 > 3 > 2 > 1 > 1 项项项项
年受理的发 明专利申请 数 主持和参与 制定的国 际、国家、 行业标准数 产出 技术 与效 创新 益 效盆 25 新产品销售 收入占产品 销售收入的 比重 新产品销售 利润占产品 销售利润的 比重 白有品牌产 品与技术出 口创汇额 科技论文数 技术创新提 案数 获国家白然 科学、技术 发明、科技 进步奖项目 数 技术中心在 海外建立开 发设计机构 情况 通过国家和 国际组织认 证的实验室 数 % 10 10 3 1 1 % 力美 兀 > 20 > 15 > 0 > 3 > 8 < 5 V 2 项 加分 个 个 0 3 扣分
企业经营亏 < 3 万元 二、行业系数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占新产品销售收入占 产新产品销售利润占 产行业 产品销售收入的 比重 品销售收入的 比重 品销售利润的 比重 航空 电子 轻工I 轻工n 船舶 化工 机械 医药 冶金 纺织 建材 有色 铁道 石化 其他 有关说明:
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 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 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 销售利润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 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 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得出上述 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
0.8 0.6 0.6 1.0 0.8 1.2 1.0 0.8 1.2 1.0 1.0 1.0 1.2 3.0 0.6 0.4 0.4 1.0 0.4 1.0 0.6 0.8 1.4 1.0 0.8 1.4 0.6 1.2 0.6 0.4 0.4 1.0 0.8 0.8 0.6 0.6 1.4 1.0 0.6 1.4 0.4 1.2 3.0 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3、 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 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 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两项指标暂按满分的 60%+算。
4、 轻工I为家电行业,轻工n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三、 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 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L107-1 )、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 项目一览表(L107-2)、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3)。 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 参照上述三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 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L107-1、L017-2、L107-3)表合 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 对申请认定的企业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 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 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 实验室、驰名商标、中国及省市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四、 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 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
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 均匀
报告年度。(T-1)年指上一次评价的报告年度。
2、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工业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 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3、 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 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 -号表示)。包 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4、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 后的余额。 5、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 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 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 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 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 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同劳务费、原材料费、 赎买白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 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6、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 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 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7、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
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 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 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 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 目数之和。
8、 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 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9、 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 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10、 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 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 计算口 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 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白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 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 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 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 也可 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 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 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 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11、 新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
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备、技术开发检测 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13、 企业白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指企业出口白己生产的白 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14、 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5、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
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 货币收入的总和。
16、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工业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 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累计 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工业企业所属的技 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 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 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
(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 工业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 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 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 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 17、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 究、应用
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 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18、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 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 务的人员等。 19、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 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20、 技术中心人员最高年收入:指企业技术中心职工中收入最高者的 年收入。 21、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 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 项收入的总和。 技术中心高中级职称人数:
(1)高级职称人数:指在技术中心工作的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 正副研究员等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总人数。
(2)中级职称人数:指在技术中心工作的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 员、技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总人数。
22、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 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 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
23、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 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4、 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 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 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25、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和技术信息机构数: 指技术中心在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设立以科研开发、 设计和收集技术情报信息为目的 的开发机构和信息机构数量。
26、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指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 院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
27、 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 门和国际组织认定认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
28、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 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29、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 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
30、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 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1、 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 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科技论文数:指当年企业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以及国内外技 术会议上交流的科技论文数量。
技术创新提案数:指当年登记在册的企业内员工所提的技术创新提案 数。 32、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指企业在 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 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33、 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 定的中国
驰名商标数(含国际驰名商标数)。
34、 企业获得的中国省、市名牌产品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省、市质 量监督检验疫部门评定的中国(或省、市)名牌产品数。
35、 获国家或省(市)白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 企业获得国家或省(市)白然科学奖、国家或省(市)技术发明奖和步奖的项目总数。
国家或省(市)科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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