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以“有利于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区卫生环境,深度开发物业资源”为宗旨,乙方在“ ”小区设置户外灭蚊灯箱广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章 合作内容及实施细则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本物业管理之便利及需要,提供指定物业公共区域供乙方安装设置“户外灭蚊灯箱”,乙方安装时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配合,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小区安装,乙方通过“户外灭蚊灯箱”发布商业广告及其各类信息,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诚信、合作,双赢的原则下,为双方
的共同利益进行紧密合作,从而获得可持续的商业利益。
二、实施细则:
1、甲方在力所能及范围之内为乙方提供安装“户外灭蚊灯箱”必要的协助,以实现“户外灭蚊灯箱”顺利安装;
2、甲方不承担设备保险、保管和其他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因人为、意外或者其它任何原因致使乙方的设施设备等毁损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有保管要求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协议。乙方负责“户外灭蚊灯箱”的外观设计,画面与信息的制作、甄选、更换与调整和该系统的安装、升级、维护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特定编录除外);
3、乙方对其所发布广告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乙方确保所有内容均符合良好的社会风俗,如果业主、政府部门等对画面的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告知之日5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
4、乙方负责“户外灭蚊灯箱”的具体实施、日常运营及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灯箱安装位置及数量
一、合作地点
1、楼盘名称: 2、楼盘地址: 3、户外灭蚊灯箱安装具体地点: ,乙方已到现场察看,已明知及充分了解安装地点现状。
(“户外灭蚊灯箱”的安装地址由甲方确定,一经确定甲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安装地址、不得随意将该点位挪为他用,确需调整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二、安装“户外灭蚊灯箱”数量:共安装 个。第三章 户外灭蚊灯箱技术参数、通电时间、广告牌参数要求:
1、照明设备: 内置日光灯管 2、LED: 3、LED每天开启时间分别为:灭蚊灯箱每天开 个小时( :00— :00),上部广告画面部分每年开 个月,下部灭蚊部分每年开 个月(请明确具体月份)。4、每台日用电量:
5、如乙方安装的“户外灭蚊灯箱”技术参数或通电时间超过上述标准,则超过部分产生的电费乙方按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上浮10%与甲方结算。6、宣传牌规格为 。第四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2、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3、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章 协议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收取乙方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其中,场地使用费是: 元,物业管理成本费是: 元。乙方以现金形式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双方同意合同续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一次支付总费用,支付标准另行协商。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相应税金。
2、电费为: 元/度,甲方于每月 日抄表,当月 日到次月 日向乙方收取电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乙方需向甲方预支付电费 元,具体金额根据安装功率以及使用期限进行计算,不得
低于每次付费金额。若遇相关用电资费标准政策性调整,电费缴纳标准做相应调整。
3、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一次性收取押金 元(大写: 圆整),押金不计利息,保证甲方的设施不受损害,便于管理。押金在合同到期后,所提供服务未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毁、未发生业主投诉的,向乙方全额退还该押金。
第六章 甲方的权责
1、甲方不得随意遮盖、随意允许第三人或第三方公司覆盖乙方发布的广告画面。
2、在本协议期内,政府政策、法律、法规、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来现场处理,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及时派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或者处理后不能达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其它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求,导致甲方遭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投诉、仲裁、诉讼或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应当承担甲方遭受的相应损失。
3、为确保户外灭蚊灯箱正常投入使用,甲方须提供必要电源接入口,甲方在市电正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关闭乙方灯箱广告电源(意外情形:供电部门计划停电或机械性故障停电除外)。
4、甲方有权在乙方安装户外灭蚊灯箱广告前要求乙方所安装的广告栏符合安全性和美观要求。
5、在乙方安装户外灭蚊灯箱广告过程中,乙方需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过程进行监督,若发现未按照协议中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装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重新安装。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甲方或者甲方业主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在施工安装时导致甲方路面及相关地下、地面设施设备损坏的,则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修复,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不能恢复原貌或经过修复不能恢复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乙方则应承担因此造
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6、为维持和美化小区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有效改善的合理化建议,乙方接通知后应加以改善。
第七章 乙方的权责
1、乙方负责办理户外灭蚊灯箱广告的工商审批和其它法定手续,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甲方因此被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户外灭蚊灯箱广告,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乙方购买安装材料以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户外灭蚊灯箱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或非人为损坏,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安排人员前来调试和修复,其间产生的费用也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按期准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费用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未支付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向乙方追索欠款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之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准许与其工作无关人员及进入甲方管理区域;
6、在安装户外灭蚊灯箱广告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保证严格按双方同意的设计图纸施工;
7、乙方应保证安装的户外灭蚊灯箱广告及其附属设备和工作状态符合市政规划要求和安全规范,并按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乙方保证不得对本物业住户造成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光影、气味方面的影响,施工作业后应即时清扫现场,保证现场无杂物、污迹、臭味,并将所有垃圾、废弃物清运至甲方指定场所。因乙方设备、设施导致的与其他业
主、物业使用人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噪音、光影、气味等原因导致住户发生争议),由乙方派员进行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乙方应爱护小区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破坏公共场地,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该场地,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如因政府指令、市政规划调整、社区公共利益、法律原因、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栏拆除或移位,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友好配合。
10、乙方保证安装在甲方所管理区域的户外灭蚊灯箱广告外观美观、典雅、大方,能有效美化和改善环境。
11、乙方保证安装的户外灭蚊灯箱广告的相关材料、设施设备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对周围环境的无污染性,无毒害性。
12、乙方为了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展,有权派员工定期或不定期进入广告安装位置进行信息更换、维护、监播、实景拍照存档等工作,但所提取的信息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业务使用,且所派员工应具有相关资格证和严格遵守甲方对该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秩序。
第八章 特别约定
1、 “户外灭蚊灯箱”所有权为乙方所有;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拆除相关设施,应当恢复原状,若未能恢复或者恢复后无法达到使用标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协议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协议所载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3、 一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本、所有附件以及与对方相互往来的函件、传真、电话等内容)都应被视为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
4、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政府政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合同方破产、物业管理方变更或撤场(甲方退出本小区管理)、业主投诉等情形出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将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与甲方并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一同作为本协议附件;
6、无论何种情形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搬离其自有的全部物资;乙方逾期搬离的,甲方有权在律师的见证下进入安装场所并收回安装场所。属于乙方的财物,列出清单并通知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所有租金、费用后提取,超出期限的,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该遗留物进行自由处置。
第九章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非有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存在或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如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本合同所约定费用按照实际结算。
第十章 不可抗力
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中止。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恢复履行。
第十一章 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
1、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2、非因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附件:
反商业贿赂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甲、乙方的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 严格执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反商业贿赂协议”。三、 甲、乙双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采用任何方式损害其他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四、 任何—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时,有义务及时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双方监督部门电话附后)
第2条 甲方的责任
1、 应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
业务工作。
2、 在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任何涉及商业
贿赂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向乙方单位及乙方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乙方单位及乙方工作人
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2、 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乙方;3、 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
用;
4、 要求或接受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
房、婚丧嫁娶、或为其配偶及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提供方便;5、 参加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桑拿
按摩等活动;
6、 向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要求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及亲戚
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第3条 乙方的责任
1、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
业务工作。
2、 在与甲方的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
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甲方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7、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8、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
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9、 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活动及为其配偶或
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或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10、 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安排甲
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其组织的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11、 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第4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乙方应赔偿甲
方违约金共计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2、 构成犯罪的,甲方将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及乙方相关人
员刑事责任;
3、 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5条 其它
1、 本协议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3、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 合同”失效之日止。
甲 方: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 乙 方: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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