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审计,经双方协商,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审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计。 乙方将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对甲方上述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工程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结算等财务情况,工程项目合同工期执行情况和合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上述审计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及建设成果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保证工程竣工决算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所要求的全部工程竣工决算有关文件和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4.在 年 月 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的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审计人员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和其它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竣工决算书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审计人员又可能在审计中发现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不能减轻甲方对竣工决算的编制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
料对外泄露。
3.在 年 月 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计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所花费时间及《工程收费规定》的计算标准确定。本约定审计事项,按照工程造价的 %收取基本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约定签订之日及乙方提交审计报告时各支付50%。乙方另按该项工程审减(增)额的 %收取附加审计费,在提交审计报告时由甲方一次付清。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整审计费用。 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 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恰当使用审计报告是甲方的责任,如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与乙方无关。 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定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前有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反以上约定事项的情况,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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