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时一定注意的
4 大事项
建设工程结算报送, 不不过关系到结算金额多少, 结算审察期起点, 还关系到结算款支付节点何时到期, 所以,结算资料的送到与签收对承发包两方关系重要。在实务中也常有因结算文件签收、资料之交托发生争议,基于此本文提出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应注意的四点事项。
1、结算资料应以合同商定为准
承包人向发包人或发包人拜托的审计企业递交结算时,经常被发包人或审计企业以为结算资料不全,并且不予签收。于是,承包人逼不得已各处追求承包人管理人员帮忙增补署名,耗时费劲且结果不好。那么,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提
供的 “完好 ”的结算资料终究包含哪些呢?发包人对发包人自以为 “不全 ”的结算资料有拒收的权益吗?
第一,施工合同中商定了却算资料的详细内容的,应以施工合同商定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作为一般民事合同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假如施工合同中商定结算资料的内容、种类、份数的,承包人应该依照商定准备资料并
向发包人提交。反之,假如施工合同中对完工结算资料没有商定的,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供给据以证明结算资本的资料即可, 关于发包人提出要求工程部门对施工详细详情加以证明的要求,承包人没有增补供给相应资料的义务。
所以,承包人在承建项目以后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详读, 针对合同中商定的结算资料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准备好,需要施工监理、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确认的,过程中完美署名手续,尽量防止因结算资料的问题耽搁结算申报。
其次,假如承包人没有依照商定交托完好的结算资料, 结算审察期向后顺延。
施工合同中一般对结算审察期有明确商定, 可是结算的实质时间常常会超出约按时期,由此会给承包人形成损失。假如发生诉讼或仲裁,承包人也能够就迟延结算给承包人造成的利息损失向法院提出主张。 可是假如审计过程中发现结算资料不全的,结算审察期应该以当事人提交完好的结算资料开始计算。
最后,假如承包人已经依据合同供给了完好的结算资料, 可是发包人或审计单位仍拒绝接受结算资料的,承包人能够采纳其余方式达成送到。
在施工行业中, 也存在好多发包人为了迟延结算、 延缓付款,成心以各种没有依照的借口拒不办理结算文件的签收和接受,承包人造成很大困难。为此,承
包人应该第一查阅施工合同中能否对建设工程结算的送到商定采纳直接送交的当面方式,假如没有商定,承包人能够采纳邮寄送到或公证送到的方式。
可是在邮寄送到时, 要在邮寄单中明确写明结算资料的内容和页数, 并在向邮递企业索要发包人签收的底联。
2、结算书中不要遗漏工作量和少报结算金额
建设工程价款计算,一般采纳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定额下浮三种方式:
( 1)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结算要以固定总价为基础,增添增添工作量和更改工作量,减少发包人指令删除工作量,调整暂订价工作量,再增添索赔和其余
工程费。
( 2)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第一要计算设计图纸内工程量价款,单价履行合同商定,工程量依照施工图计算,而后计算增添工作量价款、设计更改工程量价款
和索赔价款。
( 3)采纳定额下浮计价时,要审察合同中对图纸内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与更改和
增添工作量的计价方式能否一致, 假如合同中商定了依照完工图计量则能够在完工图基础上直接算量,假如合同中商定了更改签证的特别认价方式的,必定要在施工过程中走签证更改的确认手续, 免得发包人以更改签证超出合同商定的申报时期而提出不予认同。
此外在结算中不要遗漏总包服务费、进度款延缓支付利息、违约金等等。有时在承包人报送结算时部分花费其实不清楚, 比如总包服务费有赖于业主平行发包的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 ,只管承包人不清楚平行发包的价钱,但在结算计算时依旧要进行价款预估,也能够在结算说明中论述该金额为预估花费,详细金额以发包人供给的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乘以总包配合费率为准。
承包人在计算合同内价款时, 有时会出现少计算量、 低计算价的计算错误,甚至遗漏工程量,一旦结算书申报后,结算查对中就会给承包人造成特别不利的影响。所以,承包人应在获得施工图纸后赶快达成施工图估算,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特别是在量的计算方面不可以漏、不可以少。反之,假如工程完工后才开始做施工图估算的,因为时间紧、项目部解散、人员更改等原由,简单发生计算错误。
3、结算资料原则上应供给复印件,假如发包人要求供给原件的必定要做好原件 的交托证明
结算资料,一般包含结算计算书和结算支撑资料两部分。
结算书为承包人的
计算方式,不存在原件复印件的问题;可是结算支撑资料,一般都是施工过程中
形成的指令单、技术审定单、设计更改单、施工方案审批,以及认价资料、签证
审批资料等等,也包含两方署名盖印认同的完工图。
有时发包人或审计企业会要求承包人提交结算资猜中一定提交原件, 对此承包人要有风险意识。有时,当承包人将原件交托给发包人或审计企业后,因为
发包人成本管理部门人员更改或审计企业改换,发生原件资料丢失;有时承包人收取了原件资料后矢口否定, 而后再以承包人不可以供给凭证原件为由不认可所波及的结算价款。
所以,我们建议承包人在递交结算资料时应以复印件为原则, 假如发包人要求提交原件的,必定要做原件的署名签罢手续。最为完好的署名手续是在供给原件的复印件上予以署名确认。
4、结算书送审要做好签罢手续
基于结算书报送,对承发包两方意义重要,故必定要办理署名手续,要从证
据的角度证明承包人已经签收结算资料, 以及承包人签收的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
为此,我们建议承包人主要要注意两点:
一是,要保证签收人的署名的确能够证明结算资料已经送到。 关于资料签收,诚然有发包人盖印更为有效,可是内行业内一般为署名签收,假如承包人强行要
求发包人盖印,未必能够如愿。关于个人署名的效劳, 法律上要求的标准其实不高,一般能够能明署名人员确系发包人工作人员即可, 所以签收人员的署名假如不过独自出此刻结算书签收资料上,明显对承包人不利,因为发包人会否定署名人的身份。所以承包人要选择那些在工程施工中,在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技术审定单等资料多次出现的人员署名,这样发包人没有方法不然人署名人员的身份。
二是,发包人的署名签收能够证明报送的结算金额及结算资料的内容、 种类、份数、原件仍是复印件等。
关于交托原件复印件的问题前文已经论述清楚,这里不再重复。
为保证结算资料签收无误, 我们建议承包人的交托结算书时编制清楚的上报
结算书目录表, 写明报送金额、金额的构成方式、 结算资料的名称、 种类、页数、
原件复印件等。并且要减少在一页纸上,这样发包人做一个署名就能反响承包人
交托的结算资料内容, 防止此后发生争议。 假如不可以将上述目录浓缩在一页纸上,
就需要发包人在每页目录上署名了。关于装订成册的结算资料,建议加盖承包人
骑缝章,免得往后因结算资料能否为承包人提交等真切性发生争议。
自然,关于
发包人的签收必定要原件,并且妥当保存、免得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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