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在愿、公平和诚实互利的基础上,就陕西建筑构件公司1#、2#、3#钢结构库房工程现场垃圾外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本次垃圾外运以指定的垃圾,听从指挥。 2、外运车辆为双桥渣土车。
3、外运价格按每车 500 元,此价格包括拆除装车外运。 4、付款方式:
(1)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车数支付。
(2)乙方外运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据的收款收据后壹周
内支付。 5、甲方责任:
负责外运车辆计数,监督车辆是否装满。
6、乙方责任:
(1)负责需清理范围内拆除、装车、外运。
(2)负责城管、环卫、交警等城市管理费用的缴纳以及其他的
一切费用。
(3)负责施工期间安全以及工地大门外道路的清理。出现一切
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协议签定后,5天内清运完,超出时间此协议无效。雨天例
外,时间顺延。
发包方: 分包方: (简称甲方)(公章) (简称乙方)(公章)
开户行:
帐 号:
签定日期:2014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