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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

2023-01-05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万科集团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MHKG-CW-ZD-004)

报销管理流程(总部)经办部门A 总部分管副总 B总部财经部C总部行政人事副总D总部财务总监E总裁F经手人粘贴原始单据,填写报销单N部门经理审核YNN计划定额内的交通费用、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用报销由行政人力副总审批审核Y审核是否在计划定额内?YY审批N计划定额数据来源于年初各部门费用预算,同时,对相关单据合规性进行审核入账审核Y审批Y报销款支付月度费用报告结束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个人借款及报销管理,规范公司个人借款和报销行为,控制费用支出,加强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本部。

集团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报集团财经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通过后执行。 3 定义:无 4 职责: 4.1 财经部:

4.1.1根据年初各部门费用预算,审核相关报销是否在计划定额内; 4.1.2负责审核原始单据与记账凭证是否一致、准确、完整,做到不错付、不超付。;

4.1.3负责支付经审批的报销款。

4.2 各部门:

4.2.1按照公司制度办理相关借款及报销手续; 5 工作内容

5.1 个人借款管理

5.1.1职工因公出差或零星采购开支均可到财经部办理借款事宜。

5.1.2职工因公出差借款,借款人必需按借款限额填写《现金借款单》和《出差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到财经部办理借款手续。

5.1.3职工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单笔金额在3000元以上应报集团总裁审批),由经办人按借款限额填写《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方可到财经部办理借款手续。

5.1.4其他临时借款,如购买办公用品、电话费、维修费等,须填写《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由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方可到财经部办理借款手续。

5.1.5财经部收到借款单据后,要经过主管会计制作凭证后才可以交出纳付款。 5.1.6职工借款必须按限额执行,限额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5.1.6.1 车船票、飞机票按预计金额借款; 5.1.6.2 住宿费、补助费按标准计算; 5.1.6.3零星采购开支按计划金额借款。

5.1.7 职工出差返回及零星采购结束后,须及时办理报销及剩余款项交回手续。 5.1.8职工借款的归还期限如下:借用支票须在三日内报销,借用现金在五日内报销,出差借款在返程后三日内报销。

5.1.9职工借款的归还实行逐笔结清的办法,已发生借款尚未结清者,一律不准再发生新的借款,长期外出人员回公司借款前必须要结清以前的欠款。

5.1.10职工借款后,不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还款手续的,按以下办法给予处罚,特殊情况由审批人注明原因,经财经部经理审批延期办理。超过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归还期限未还清借款的,从第3天开始,按日计收3‰的罚息,由财经部出具收据,从借款人工资或报销费用中扣罚。罚息计算公式如下: 罚息数额=借款金额× 3 ‰×超期天数 5.2 备用金管理

5.2.1公司实行备用金制度,对经常借款经常报销的职工核定一定限额的资金,借款人一次按限额借款,以后滚动使用。借款人开支后,持经审批后的票据到财经部报销,财经部按报销金额补足现金。

5.2.2实行备用金制的职工一般要部门提出申请,总裁审批后到财经部办理借款手续。 5.2.3已实行备用金管理的职工较长时间不按规定到财经部报销,财经部有权建议取消其备用金使用资格。

5.2.4已实行备用金管理的职工连续3次报销金额不足备用金额度的70%,财经部有权调整备用金额度。

5.2.5员工调离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欠款未清者,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5.2.6财经部应逐月清理并将备用金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本人。 5.3 费用报销管理

5.3.1报销费用时,经办人须如实、认真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摘要”栏注明费用开支的项目归属,以方便财经部的成本核算工作。

5.3.2经办人在填制费用报销单据时要按报销单内容逐项填写,各种费用要分别填写,大小写要顶头填写,并要注明附件数量(大写)。报销单据经财务审核后,报销人不再持有,由财务部按内部核算程序进行制单、复核,最后由出纳付款。

5.3.3一般人员和部门副职的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报销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副总的报销由总裁审批。 5.3.4公司报销流程:

5.3.4.1经办人整理票据,粘贴原始单据,填制费用报销单; 5.3.4.2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在证明人处审核签字;

5.3.4.3财经部经理根据年初各部门费用预算审核是否在计划定额内,同时对相关单据合规性进行审核;

5.3.4.4计划定额内的交通费用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集团财经部经理审批;

5.3.4.5计划定额内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用报销由行政副总审核,财务总监审批;

5.3.4.6集团业务招待费在计划定额之内(单笔金额在3000元以上应报集团总裁审批)的由各部门经理填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经理审核;

5.3.4.7出纳核对付款 ;

5.3.4.8出纳登记内部费用统计台帐(招待费、交通费)。

5.3.5 预算外事项的报销及超过公司规定标准的事项要经过总裁审批。 5.3.6如果报销的是购买实物支出的款项,则必须附物品明细,如所购实物数量、单价、金额等。

5.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集团财经部负责解释、修订。

6 支持性文件

6.1《企业财务制度》

6.2《万科集团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7 相关记录

7.1《借款审批单》

MHKG-CW-BD-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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