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河北省省会文明办关于2013年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动员广大师生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文明祭祀、了解节日民俗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学生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4月6日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普教股(电子版)。
岗南学区中心校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2013年“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中心校、县直属学校:
现将《河北省省会文明办关于2013年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动员广大师生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文明祭祀、了解节日民俗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学生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4月7日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普教股(电子版)。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关于2013年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13年“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通过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通过了解节日民俗活动,丰富节日文化内涵,感受人文历史,激发民族情感,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实现我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的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项目
1、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革命圣地、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重要战役和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展望民族复兴”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汇聚精神力量。
2、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引导青少年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在祭祀活动中一切从简,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通过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孝敬老人在平时的思想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3、了解节日民俗活动。通过了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青少年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青少年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关注生态文明。
三、活动要求
1、清明节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时机。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形成特色,达到效果。
2、要突出文化内涵和民俗活动,多设计青少年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力争使青少年在活动中有所感悟,得到思想净化和精神洗礼。
3、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浓郁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文明办于4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会文明办教育处。电子邮箱:87851122@163.com。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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