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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子植入场所辐射环境监测计划

2021-10-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粒子植入场所辐射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污染事故危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计划。

一、成立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由全科医疗部主任、院办公室主任、总务科科长、放射科负责人组成,负责院内的辐射安全,定期对放射科进行督导检查,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处理医院内发生的辐射事故,负责督促放射科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二、做好放射科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本院从事放射科工作的医务人员在从事放射诊断操作时必须佩戴放射防护设施(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带铅防护眼镜等)及个人计量仪,个人计量仪定期送往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个人计量监测。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放射科内的放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三、做好放射科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放射科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科室全体成员的业务学习,根据实际情况轮流派遣一位科室成员外出参加市、区两级培训。科室全体成员必须参加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的广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及由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放射卫生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确保全体科室成员持证上岗。

四、做好放射工作环境辐射监测 放射工作环境辐射监测工作由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放射科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具体实施。每2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放射装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进行监测;放射装置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放射装置退役时,应进行一

次退役监测,确保空气吸收剂量率等指标达到《医院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要求。

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辐射环境监测 自觉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我院进行的辐射环境监测。当防护装置发生变化时,主动邀请卫生、环保部门对新装置的效果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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