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2024-06-02 来源:爱问旅游网
第2014年第9期 (总第453期) 商 业 经 济 SHANGYE JINGJI No.9,2014 r0tal No.453 【文章编号】1009—6043(2014)09—0102—02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赵华梁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公司, 安徽蚌埠233000)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财税制度的深化改革,建筑业“营改增”势在必行,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 供应链,对建筑业的发展影响深远。施工企业应积极融入改革,以此为契机,准确理解政策,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 合作商;修订企业相关制度,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未雨绸缪,积极开展税改前准备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 自身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使企业真正享受到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实惠。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影响:应对方案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B 自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影 响分析 (_一)“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影响 点,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过渡效应已备受关注,建筑业“营 改增”已剑在弦上。相比较邮电通信和运输行业涉及的企 业,建筑市场的企业众多,前两者推行比较容易,而建筑 行业要实施,存在难度。在这种形势下制定科学应对策 略,是需要及时应对的社会问题。经过调查中国过往经济 管理实效,大部分税负效应主要依靠理论推敲,并且与相 理论上,营改增后,由于材料、设备抵扣的原因,营业 税改增值税后,税负必然下降,但实际情况不一样。 建筑企业的工程价款构成包括以下四项: 关部门要求相互合宜,证明阶段调整活动的确有其存在 的必要,后期细化研究活动将不可或缺,各类元素此起彼 伏,属于某项巨大的分析工程。 一1.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直接费,包 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 2.根据直接费和建筑业收取费标准统一计算的管理 费。 、增值税与营业税制度之间的差异 3.根据直接费、间接费(包括管理费用和其他间接费) 按规定的计划利润标准计算的计划利润。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 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 4.根据以上三项的合计数,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 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依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规定,以上四项只有第一 项直接费中的材料费才有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实际情况 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 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 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 税。税款抵扣我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 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 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 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 税额;而营业税就是在综合化应税劳务、不动产销售额基 础上进行费用征收,属于直接、价内税形式,由于营业税 是由于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 度大,各项进项业务不可能100%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将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 1.有的工程项目,主要材料或大宗材料由甲方(建设 单位)采购,调拨给施工企业使用,施工企业仅采购一些 辅助材料或零星材料,这样施工企业可取得的进项税额 缺乏完整的扣税链条,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一些环节重复 征税。 就少,实际税负明显偏高。 2彳艮多工程所处地域比较偏僻,所面对的材料供应 商及材料种类“散、杂、小”,如砖瓦、白灰、砂石、土方及 营改增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消除 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 零星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杂货店、小规模纳税人供应, 购买的材料没有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 发票。 另外,施工企业的人工费成本比例约30%左右,一方 业发展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后,税率在标 准税率17%和低税率13%基础上,新增加两档低税率 ll%和6%,其中建筑业适用1 1%税率。 【收稿日期】2014—09—02 —面,建筑劳务公司没有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 102- 案》,建筑劳务公司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 就有约30%的成本无法抵扣;另一方面,若建筑劳务公 司也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因为其几乎没 有任何进项税抵扣,劳务公司增值税税额最终也是要由 建筑施工企业负担,也势必加大建筑施工企业人工费的 税负。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联营项目的影响 在施工企业内部,联营合作项目普遍存在。在营业税 下,以工程总造价为计税依据计征营业税,不存在税款抵 扣问题,营业税也与成本费用关系不大。但在增值税下, 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如果联营合作项目在采购、租赁、分包等环节不能取得足 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很小,可抵 扣的税款较少,缴纳的税款较多,工程实际税负有可能达 到6%~11%,超过总包方的管理费率,甚至超过项目的 利润率,总包方和联营合作方都将无利可取,涉税风险会 威胁到联营合作项目管理模式的生存和发展。 (三)“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我国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方法目前仍处于传 统且粗放水平,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后、宽松的承包模 式无法对项目部及分公司进行有效管理,这些都直接导 致企业对于进项税额的管理力度不足。 改征增值税企业财务部门面临着工作量的增加和工 作复杂程度的提高,如票据管理问题、手续问题,进项税 抵扣的核算问题。对于建筑企业财务人员来说,需要重新 进行学习与筹划,这些将对施工企业财务人员提出更高 的要求。 f四)“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根据现行增值税条列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 需要一般纳税人开具规范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要在 180天内认证完毕,超出抵扣范围及抵扣期限的发票将 无法获得抵扣。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将所有能够按规定 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全部要汇总到企业机构所在地, 由机构所在地在缴纳增值时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但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施工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 材料采购的地域也相应分散,材料管理部门多而杂,每笔 采购业务都要按照现有增值税发票管理模式开具增值税 发票,且材料发票的数量巨大,发票的收集、审核、整理等 工作难度大、时间长。按现行制度规定,进项税额要在 180天内认证完毕,其工作难度非常大。 三、应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策略建议 (一)准确理解政策,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合 作商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在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合 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由对方承担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发票。同时还要约定对方提供相应的购销凭证、增值税发 票后再行付款的程序。施工企业应注重选择具有增值税 赵华梁: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并且要考查其相应的扣减税率。对 于对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要求供应商到税 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据以抵扣。 f二)修订企业相关制度,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物资采购、分包管理、收入与 成本核算等都可能涉及增值税。要准确的反映信息,满足 会计核算要求,最大限度的享受“营改增”带来的好处,施 工企业应及时修订诸如《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会计 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制定《项目增值税管理 办法》等办法,明确增值税核算、发票管理、税金承担等内 容,健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益与水 平。 仨I1未雨绸缪,积极开展税改前准备工作 1.加强企业内部宣传,充分认识“营改增”给施工企业 带来的全方位的影响。目前施工企业“营改增”尚未开始 试点,从企业领导到一般管理人员对“营改增”的相关规 定及所带来的影响都还不太了解。因此,企业应积极组织 经营、物资、财务等有关部门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员 工对“营改增”基本原理、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要求的认 识,确保税制改革后企业能立即适应增值税法的要求。 2.加强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作为流转税的增值 税,“营改增”后让施工企业有更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的 空间。施工企业应选准切入点、找准环节,制定正确的筹 划步骤,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筹划方案。例如通过调整 企业组织结构改变纳税人身份证号码;选择向具有一般 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材料集中采购人;权衡资金状 况适当增加固定资产购买比例等等。 3.重视人才培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营改增”税制 改革后,增值税业务的会计核算、发票的取得、汇总及认 证等工作都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税务部门,培养一批 业务精干的税务人员以应对“营改增”给施工企业带来的 浪潮。 总之,“营改增”对建筑业影响比较大的,对企业经营 管理各方面的冲击也是比较大的,会有一些难点,施工企 业除了对“营改增”政策中遇到不可逾越难点做呼吁工作 外,更重要的是未雨绸缪,缩小“营改增”浪潮对企业税负 影响范围,提高自身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使企业真正享 受到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实惠。 【参考文献】 【1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s].201 1 【2阔月萍,魏飞,曾明德.2012“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挑战 以及应对策略[EB/OL].中国律师网 【31桑广成,焦建玲.2012(06)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施工企 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J】.建筑经济,2012(2) 【责任编辑:潘洪志】 ..10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