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相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促进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人员,予以奖励50-100元。
2.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领导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予以奖励50元。 3.能够及时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100-200元。
4.对及时制止或纠正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予以奖励50-100元。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200-500元。
6.对所负责区域内一年内未出现安全事故的人员,予以奖励500-1000元。
7.对公司安全工作有其他安全贡献者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二、惩罚制度
1.对新员工和年度、日常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班组安全教育工作未做到实处者,予以罚款100-500元。 2.对所负责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及时安排有关队组整改,未及时整改、清除而造成事故者予以罚款50-100元。
3.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加以制止而酿成事故者予以罚款50-100元。
4.对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如实上报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予以罚款100-500元并予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5.对出现事故的,按事故大小及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及追究责任。
轻微事故,给予安全员警告、记过处理 一般事故,给予安全员罚款50-100元 较重事故,给予安全员罚款100-500元 重大事故,给予安全员罚款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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