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人材津贴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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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人材津贴管理方法
1 目的:
为鼓舞特别人材的成长 ,稳固人材队伍,促使企业的业务健康成长与人材的顺利成长,特拟订本方法。
2 范围:
本企业的工程技术序列人员均合用本方法。 3 定义:
无
4 权责:
4.1 工程技术序列人员所在部门 / 单位负责对人员进行基础评论和资料管理。 4.2 能力判定委员会由企业总工程师任评委会主席、评委会成员主要以企业领导、
副总工程师等构成,主要负责技术人员范围的界定、技术人员的评论、审查。 4.3 总经理负责对评论结果进行最后审批;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评论资料的汇总、整理、人员评论的组织、结果的公示以及津
贴的发放等工作。
5 工作内容:
5.1 特别人材津贴的享受范围与基本条件:
本方法例定的特别人材指企业从事技术有关工作的人员,包含设计中心、工程技术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项目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人员范围的界定原则以人员从事详细工作的内容为主要依照,联合人员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确立;
从事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含)以上的人员不享有特别人材津贴,本条规定的中层管理干部包含企业机关部室部长、副部长、助理、固化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助理以及二级机构、分企业的正副职负责人。
未尽事宜参照企业《能力等级序列评定管理方法》履行。
5.2 特别人材津贴的分类与比率:
特别人材津贴共分为三类:最正确贡献津贴、优异业绩津贴、最具潜力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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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最正确贡献津贴的享有人员应具备以下各条件: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异、成绩斐然,工作态度优异,在负责业务区块中可谓砥柱中流;其获取比率在当年的整体人材比率中不超出 10%;
优异业绩津贴的享有人员应具备以下各条件: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异、有优异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优异,在负责业务区块中能独挡一面,综合
表现出众;其获取比率在当年的整体人材比率中不超出
20%;
最具潜力津贴的享有人员应具备以下各条件:在工作岗位上踊跃进步,擅长学习,可以迅速熟习并掌握工作中的专业技术以及工作方法,并擅长在实践中得以应用,具备迅速成长的潜力;其获取比率在目前的整体人材比率中不超出 30%。
5.3 特别人材的评论标准与流程:
特别人材的评论由职工提出申请,填写《特别人材津贴申请表》 ,经部门
/ 单位负责人审查通事后报能力评论委员会进行评论,评论标准依照《特别人材评论标准》进行;
能力评论委员评论通事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事后公示
1-2 周,无
异议者进行特别人材奖赏;
评论合格的特别人材原则上从每年的 1 月份享受,享有周期为 1 年。
原则上特别人材的评论于每年 12 月或次年 1 月份进行评论,评论组织由
人力资源部进行;
针对特别贡献的人材可依照实质状况由所属部门
/ 单位提出,独自组织评
价,评论合格的人员由当月享受津贴。
元;优异业绩津贴每个月
补 5.4 特别人材的津贴标准为:最正确贡献津贴每个月补助500
贴 300 元;最具潜力津贴每个月补助 200 元。
5.5 其余规定:
享有津贴人员如当年度严重违犯企业规章制度或工作出现重要失误,从
事情确立起,当月开始撤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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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津贴人员下年度依照评论状况进行津贴调整; 津贴花费由企业肩负,不占用各单位的花费以及限额;
享有津贴的人员,同时享有证件津贴以及能力序列荣膺的评论以及薪资
的调整。
6 有关流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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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文件 无 有关表单:
『特别人材津贴申请表』
9 其余:
9.1 本方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解说及订正。 9.2 本方法自觉布之日起实行,试行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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