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案例分析:
世贸组织秘书处在编着的《贸易走向未来》中指出“世贸组织有时被称为‘自由贸易’组织,但这并不完全准确——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致力于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竞争的规则体制”。这就是对世贸组织的定位。WTO开宗明义提出自由贸易宗旨,把贸易自由化作为世贸组织的基本目标,有关世贸组织建立和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中的基本原则都体现了自由贸易的思想。然而,这里的自由贸易是“有节制的自由贸易”。从GATT到WTO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看到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在矛盾斗争与协调中谈判了近半个世纪,不断清除与解决贸易壁垒,又不断产生山新的贸易壁垒,不断推进贸易自由的原则又不断规定有关的例外条款和保障措施。在WTO的思维逻辑、谈判过程、具体规则的实际运用中,体现了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这对矛盾的有效统一和共存,体现了市场开放与适度保护相统一的基本理念,WTO框架内的贸易自由和贸易保护是二元博弈、相互制衡与相互兼容的关系,世贸组织正是在这种博弈中向前发展推动贸易自由化,各成员国也是在此中探寻必要对策,维护国家利益。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贸易走向未来》(中译本),张江波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 请讨论:
1、WTO为什么要允许正当贸易保护的存在?
解析:WTO以推进贸易自由化为己任,然而,由于世界经济,特别是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贸易自由化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论是GATT还是1995年以来的WTO,都没有也不可能对纳入框架的所有贸易产品和服务实现完全的自由贸易,从GATT条款分析看,很多地方体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世贸组织尽管没有明确指出允许适当贸易保护的理论,然而实质上,它含有这样的理论根据:
(1)国家利益有差别,国家保护有其正当性。早在亚当·斯密提倡自由贸易时,就提出了国家保护的合理性问题。为什么国家有时会偏离自由贸易的原则?原因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假设存在缺陷,国家政策从来没有,今后也不会仅从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的角度出发。国家政策是建立在对政治、社会、经济、军事等综合考虑的基础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相比,国家的安全、国内秩序的维护等依然是政府优先考虑的问题。WTO是以国家为成员的组织,各成员国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参加WTO的活动必然考虑本国的利弊得失,着眼于国家的长远利益。WTO要能有效运转,就必须承认和尊重国家主权,体现一国的基本政治意图,WTO中的磋商、再磋商和透明度原则等就表现了允许成员体现政治意图的要求。
(2)国家间贸易利益分配不均,贸易保护有其必要性。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越是能够以比较高的价格出口本国的产品而以比较低的价格进口产品,按照经济学术语就是贸易条件越是有利,就越能够从贸易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这就是贸易利益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配,这是产生贸易保护的主要渊源。有学者用扩展后的李嘉图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现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扩大做模型分析,指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虽然确实对贸易双方都有好处,但贸易双方因自由贸易得到的好处却是不均等的,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中,发达国家得到的好处比发展中国家得到的好处要多,这样发展中国家想追赶发达国家,实现本国复兴的愿望很难实现,于是国家之间在对贸易利益的争夺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行。GATT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例外条款等保护性措施正是起到了纠正贸易利益分配不公的作用。
(3)保护幼稚工业论。GATT1994对幼稚工业虽无明确定义,但在GATTl994第18条A节和C节中规定允许发展中成员为建立尚不具备竞争能力的工业,实施关税保护和数量限制措施,这就是保障条款之一的幼稚产业保护条款。其经济学上的依据就是由来已久的“幼稚产业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美国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德国的费里德里希·李斯特,他们的丰要观点是:一个处于发展早期的国家,府该通过保护性关税和配额,来保护其有关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直到相关产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先进程度,能与进口产品竞争或能出出口;当
本目的新生工业发展到足够强壮可以与外国同类产业进行竞争时就撤销贸易保护。
2.WTO框架下的贸易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解析:贸易保护和贸易自由化是一国国际贸易政策对立的两个方面,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但在更深层次上两者又是统一的,两者统一于国家利益之中。任何一国的国家贸易政策都是基于本国利益制定的,其贸易保护程度和自由化程度完全取决于这两种程序对本国利益的影响。就长期的动态利益而言,贸易自由化符合各国的利益,因而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
3、 从WTO协议的条款来分析,很多地方体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并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有哪些? 解析:
(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被排除在贸易自由化之外。 (2)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保护程度高于发达国家成员。
(3)允许世贸组织成员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竞争能力的水平,对产业作出不同程度的保护。
(4)允许世贸组织为做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等原因,实施保护措施。(5)世贸组织允许世贸组织成员以关税作为保护措施。
(6)在世贸组织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中,保留了许多例外,这些例外涉及非歧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对诸边贸易协议可自愿接受等。 (7)在因履行义务,导致进口激增,使国内产业受到严重伤害时,可采取保障措施。
习题:
1、 世贸组织确立与发展的基础有哪几个?
解析:世贸组织确立与发展的基础来自:有节制的自由贸易理论、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和国际贸易利益的协调。 2、 世贸组织确立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解析:有节制的自由贸易理论和政策。 3、 世贸组织确立的经济体制是什么? 解析:市场经济体制。
4、 经济全球化对世贸组织的建立起了什么作用?
解析:世贸组织建立的动力来源于经济全球化,反过来世贸组织进一步促进和发展了经济全球化。
5、 世贸组织为何要考虑可持续发展?
解析:可持续发展之目的有利于最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 6、 世贸组织在国际贸易利益协调中起了何种作用? 解析:世贸组织对国际贸易利益协调作用表现在:
(1)世贸组织成员国内与世贸组织贸易协定与协议经贸法规要适应世贸组织的规范。建立世贸组织协定指明:各成员方对建立世贸组织的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可有保留,并须保证其国内有关的立法和政策抚州与世贸组织协定及其附件的义务相一致。
(2)世贸组织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定与协议从“1947年关贸总协定”的货物领域扩及投资、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使国际贸易利益协调面扩展到整个世界经贸领域。
(3)提高基本原则的统一性。最惠国待遇(MFN)是保证无歧视的基本原则,它是无条件的。
(4)世贸组织体系中的权利、义务规范趋于“量化”,更加便于衡量判断,也便于监督检查。
(5)对世贸组织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国家的贸易利益加强协调。
(6)世贸组织重视与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与联系,为世贸组织本身贸易利益协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7)监督、约束机制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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