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发[2010] 5号
关于印发二0**年全县共青团工作
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县直少先队大队:
经团县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年全县共青团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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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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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全县共青团工作考评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县委第十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工作实绩为依据,以督办检查、跟踪问效为手段,以提高全县共青团工作水平为目标,通过建立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工作落实,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创新求实、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不断开创全县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全面的原则,坚持经常性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的原则,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 工作目标及考核量化指标(见附表) 四、 考核办法
1、逐级考核。团县委考核各直属团委(总支)、县直学校少先队大队。各团委(总支)、少先大队考核基层团总支、团支部、少先队中队。
2、系统分类考核。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特点,全县共分成乡镇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系统三部分,进行分类考核评比。
3、定性定量考核。在对各单位经常性、综合性工作进行定性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按指标打分的形式进行定量考核。
4、综合考核。团县委根据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由团县委各部在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后进行汇总。各单位得分情况实行累计,年底进行最终评定。
五、 奖惩措施
1、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排序,采取定量评优的办法,按考核总分评出若干模范团委、少先队大队进行表彰,对团委(总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进行奖励。并通报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存入团县委考评档案和青年人才库。
2、考核总分为200分,其中:共性项目100分,个性项目100分。得分在120分以下的团委(总支)、少先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党委对该团委书记进行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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