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人民医院
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县
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定陶县人民医院职责:
l、负责向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定陶县人民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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