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意见

2020-10-19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吴江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

吴组发„2010‟9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各镇党委,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织,市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推进新一轮“强基工程”,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有效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意见‣(苏组通„2010‟5号)、•关于推动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有效覆盖有效管理的意见‣(苏组通„2009‟81号)、•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覆盖有效

1

管理的意见‣(苏组通„2009‟82号)以及•中共吴江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吴发„2009‟3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抓组建,积极推进有效覆盖

1、多措并举抓组建,确保党组织有效覆盖。在动态保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100%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工作。对于小型分散、行业特征不明显的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区域化管理模式,由镇(开发区)、村(工业小区)分片划区设立若干综合党组织进行管理,党组织负责人由镇(开发区)、村(工业小区)相关负责人兼任,并配备专门党务干部。对于行业特征明显、产业关联度高的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可由所在地行业协会党组织或者产业链党组织进行归口管理。凡符合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原企企联建、党组织活动不正常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原则上予以撤销,划入区域党组织管理。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有明显提升,达到70%以上。认真抓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在巩固去年“新社会组织党组织

2

集中组建月”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以律师、会计师、建设工程中介服务等行业以及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为重点,切实抓好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组织组建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新社会组织党员人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行业统建、挂靠组建和区域联建等方式切实加大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有明显提升,达到50%以上。

2、一着不让抓发展,不断壮大党的力量。重点做好在优秀民营企业家,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才,高学历、高职称、高技术的员工,以及生产和工作一线骨干中发展党员,以上人员中发展党员数量每年应占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新发展党员总数的85%以上。适当增加在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计划数,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优先聘用是党员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了解掌握非公有制企业中生产经营能手、业务骨干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坚持多

3

渠道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强化动态教育管理,落实培养措施。力争3年内实现全市7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50%以上新社会组织都有党员,5年内基本实现全市100%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70%以上新社会组织有党员。

3、持之以恒抓选派,选好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员。坚持把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选派的基本条件,着重从统战、经济服务、招商、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中选派合适人选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继续选派机关退二线党员领导干部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重点新社会组织担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根据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的规模、类型、驻地及党建工作情况,把没有党员的、没有党组织的和已经建立党组织但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作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对象,因企(社)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一人一企(社)”、“一人多企(社)”形式,按片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增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引导他们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培养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指导抓规范,切实加强有效管理

4

1、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员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新社会组织应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并配备党员远程教育或电化教育等设备。分片划区设立区域党组织的,所在地党委要整合资源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场所至少要达到“四有”标准:有标识、有党旗、有图书资料、有电教设备。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小型新社会组织,可依托党员服务中心、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党的活动。

2、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规范化建设。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选举、党员民主评议、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联系员工等基本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确保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天。党组织开展工作和安排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特点,在活动形式上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在活动内容上,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企业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结合起来。

3、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

5

规范化建设。要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工作体系。市委非公经济工委一方面要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决定决议,研究分析工作情况,向市委提出工作建议;另一方面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协调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镇(区)党(工)委也要相应地建立规范的工作体系,原则上应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党委(或“两新”组织党委),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工业小区)也要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证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专门组织抓、有专门人员管。要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双报双推”制度。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登记申报时要推动建立党组织,年检年报时要推动已建党组织发挥作用。

三、因地制宜抓创新,努力实现有效提升

1、切实提升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建立择优选任机制,严格党组织书记选任的任职条件和程序。鼓励具备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新社会组织采取“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党组织书记。业主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党员人数较多的,原则上要配备一名副书记具体抓党建工作,推动大型骨干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切实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6

建立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重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初任培训、集中轮训和专题培训制度。初任培训由镇(区)党(工)委统一组织,时间一般为1-2天;集中轮训由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经济工委统一组织,每两年开展一次,时间一般为3天左右;专题培训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根据企业实际以及形势发展需要设定专题,有针对性开展培训。

2、教育引导党员发挥骨干作用。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施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员红领成长计划,整合各类教育服务资源,加大培养力度,帮助党员职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和专业技术骨干。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等多种形式,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进一步在企业树立党员的先进性形象。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不断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围绕促进生产经营、推动科学发展,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业主依法经营、

7

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企业重大决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支持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制定并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培养党员业务骨干,推荐优秀人才进入企业经营管理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先进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念,培育富有时代精神和企业特色的先进文化。建立企业党组织联系、服务员工机制,畅通员工反映意见的渠道,推动建立劳资平等、诚信互动、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广大职工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四、统筹协调聚合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区)党(工)委对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镇(区)党(工)委、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吴组发„2009‟14号)精神,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位一体、共同负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强化保障,形成机制。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千分之五的比例,作为党组织活动经

8

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保证企业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企业党组织要统筹使用好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钱办事。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试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重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和岗位津贴制度。加大对优秀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表彰奖励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拔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到社区、村党组织任职。

3、坚持创新,形成氛围。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体制、组织设置形式、作用发挥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要注重实践创新,既要坚持完善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共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良好氛围的形成,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9

(此页无正文)

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吴江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22日

主题词:非公有制 新社会组织 党建 意见

抄报:市委

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0年3月22日印发

1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