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费协议书篇一:配合费协议书 甲方(即总包单位): 乙方(即分包单位):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配合费标准: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由分包单位即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施工配合费 元(大写:),在乙方施工的全过程中,除该项配合费外,乙方无须再给甲方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二条 总包单位义务: 一、提供正规财务收据。
二、总包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分包单位联系,与分包单 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三、 总包单位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以下所有必要的施工条件和设施:
1、 生活、施工用水用电供应,水电费用由甲方即总包单位负责。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施工用电一级箱或二级箱内单独的380V接线端子一组。
2、 提供工地的塔吊、垂直运输电梯、脚手架供分包单位无偿使用;
3、 总包单位应对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安全保卫负责。
4、 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由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5、 总包单位负责与分包单位施工的弱电工程有关的堵补、配合工作。
如:A、墙面二次管路预埋后留下的槽缝、孔洞。 B、为相关设备利于日后检修在周围预留必要的检查口。 C、相关设备安装需要在特殊装修材料上开孔、洞的工作。 6、 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
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分包单位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
7、 分包单位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总包单位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总包单位负责清运工作及相关费用。 第三条 分包单位义务:
1、及时缴纳配合费,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安排;
2、遵守总包单位规章制度;
3、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工地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四条 纠纷解决办法:
1、如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向分包单位提供配合或配合不及时、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向监理单位及甲方书面提出质疑三次后而且无结果时,分包单位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单方面解除此协议的效力,并且要求甲方返还全额配合费,甲方拒不返还的,由甲方从其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后补给乙方。
第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此后无正文,为签字页) 建设单位: 负责人: 签约日期:201*年4月 监理单位: 负责人: 签约日期:201*年4月 总包单位:负责人: 签约日期:201*年4月 分包单位: 负责人: 签约日期:201*年4月 配合费协议书篇二: 第一条 总包单位的工作:
一、总包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分包单位联系,与分包单 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
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二、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 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三、 总包单位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条件和设施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 生活用水用电供应,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负责;
2、 提供工地的塔吊、垂直运输电梯、脚手架供分包单位无偿使用;
3、 总包单位应对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 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安全保卫负责。
4、 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 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由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对所造 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5、 总包单位负责与分包单位施工的弱电工程有关的堵补、配合工作。 如:A、墙面二次管路预埋后留下的槽缝。 B、石膏板吊顶安装设备后留下的缝隙。
C、为相关设备利于日后检修在周围预留必要的检查口。 D、相关设备安装需要在特殊装修材料上开孔、洞的工作。 等类似与弱电施工相关的工作。
6、 总包单位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 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施工程序中矛盾 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
7、 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单位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 理;
8、 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和主持与分包单位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 后三天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
9、 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 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分包单位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 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
10、 分包单位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总包单位在现场指 定的垃圾堆放点,总包单位负责清运,总包单位设立专门作业队进行 每天完工后的垃圾清运工作。
11、 总包单位负责提供分包单位施工/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 其调试所需负荷,每两层须设置一个配电箱,不再另行计费;提供分 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总包 单位负责在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单位的 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 12、 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 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由总包单 位负责;
13、 分包单位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
14、 其他方便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的工作。
15、 分包单位工程如在总包单位开工前已完成,或在总包单位
工程 竣工后进场后施工的,分包单位不向总包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分包单位的工作:
一、 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安排; 二、 遵守总包单位规章制度;
三、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工地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三条 配合费取费标准:
按照分包单位中标通知书中设备总价的3%收取。本协议项下工程中丁方给丙方支付元(大写: 元)人民币的配合费。
在丁方进行弱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除该项配合费外,丁方无须再给丙方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 付款条件和方式:
在甲方收到丁方给甲方书面提交的后,甲方方可在本应拨付给丁方的最后一笔工程款中扣留元(大写: 元)人民币的配合费转付给丙方。
第五条 纠纷解决办法:
如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向分包单位提供配合或配合不及时、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向监理单位及甲方书面提出质疑三次后而且无结果时,分包单位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单方面解除此协议的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两份。 (此后无正文,为签字页)
建设单位: 授权代表: 监理单位: 授权代表: 总包单位: 授权代表: 分包单位: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20**年9月
配合费协议书篇三:分包配合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二标段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由南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乙方中标施工,为了确保整个二标段工程能保质按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商定,就施工配合费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等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原因,给甲方整个工程造成影响,乙方除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外,还将承担5000-50000元罚款。 二、施工配合费及支付方式:
1、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乙方中标价(597.3
万元)的2%计取;
2、施工配合费:按乙方中标价(597.3万元)的1%向甲方缴纳; 3、由于原外墙保温在甲方中标范围内,故甲方代缴的意外伤害险、民工大病医疗险,乙方按中标价(597.3万元)的1.63‰返还甲方;
4、工程社会保障费业主已按甲方中标价(包括乙方的施工内容)的3%代缴,如业主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回此费用,乙方将按同比例返还甲方。
5、支付方式:乙方进场后两周内向甲方支付第2、第3条费用。 三、施工配合费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施工工期: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月4日,总工期为40天(不受天气、气候及其他外界任何因素影响)。
2、 甲方在40天工期内提供工地内的现有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协调下使用,场外及地面或楼面的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40天工期后的垂直运输设备使用按3000元/每天另行支付租金;
3、 甲方在40天工期内提供现有的外脚手架的使用,如乙方根据自身的施工需要及投标施工方案要求增加的防护及内脚手架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40天工期后的外脚手架使用按10000元/每天另行支付租金;
4、 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一级配电箱)的接口,由
乙方自
行装表计量,费用由乙方另行按实际计量加损耗按业主收取的单价另行向甲方缴纳。
5、 乙方办公及生活设施工由乙方自理,但其使用的场地必须经甲方同意。
6、 乙方进场前将职工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安全部门,且必须拍照办理相关保险,如乙方未及时上缴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拍照,造成的未及时办理保险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施工时必须对甲方的成品进行保护,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成品损坏的责任和损失。
8、 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及验收均由乙方行负责完成。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返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制度给予处罚。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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