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7054-仓库管理办法(成品库)
2020-07-03
来源:爱问旅游网
QW/QF7054仓库管理办法 第 1 页 共 2 页 仓库管理办法(成品库) 1.目的 设置仓库和贮存条件,保证和维护入库产品贮存和交付的质量。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的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的过程质量控制。 3.职责 3.1仓库主管负责产品的入库验收、搬运、码放、防护、交付和日常管理工作。 3.2 财务部主管负责对仓库产品的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管理工作 4.内容 4.1 搬运工具及手段 4.1.1仓库人员在使用手动叉车搬运小件产品箱时,须在叉车上放置垫板,每车运输 重量不得超过一千公斤,每车堆码高度纸箱不能超过五箱,宽度不能超过三箱;木箱 产品高度不能超过四箱,宽度不能超过二箱。 4.1.2 仓库保管员在使用机动叉车叉运产品时,应注意包装箱上的名称标识,防止包 装物损坏,每车叉运重量不得超过一千公斤,高度不得超过2.9米,宽度不得超过1.1 米,非仓库人员禁止使用。 4.1.3 所有产品的搬运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磕碰。 4.2 产品的入库验收 4.2.1 质量验收 4.2.1.1 产品入库时,所有产品必须有包装,生产工段办理入库人员将产品搬 运到成品仓库,仓库保管员依据“产品入库记录卡”上的产品流转卡号和检验人员的签 章以及对应销售计划上的相关要求,核对产品的标识,对包装数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 可签字验收。 4.2.1.2当仓库保管员检查发现入库单无检验人员签字确认、产品与标识不符、 包装箱破损或标识涂改不清等现象时,应拒收入库。 4.2.2 数量验收 4.2.2.1 仓库保管员在成品数量验收时,严格按照当月所下达的销售计划中规 定的数量和交货期办理入库手续,并按“产品包装技术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4.2.2.2 仓库保管员在验收计件产品时,应与交货人员当面清点件数,数量较 大且包装相同的可采用抽检方法。当发现数量不符时,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4.3 产品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产品类别归位存放,做好标识,并及时将入库产 品逐笔记录,确保帐、卡、物相符。 4.4 产品的贮存 4.4.1贮存期限:成品的贮存期限为18个月。超过贮存期时,通知品管组对产品重新 检验填写总成检验卡(QR7066-01A0),合格产品重新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按程序文件 编制:张选灵 审核:余沿华 批准:卢德兵
QW/QF7054仓库管理办法 第 2 页 共 2 页 相关规定执行。 4.4.2 堆码要求 4.4.2.1 所有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纸箱产品最高堆码层数详见包装箱上规 定,没有规定时不得超过八层。 4.4.2.2 所有铁笼包装产品最高只能堆码三层。 4.4.2.3 集装箱产品最高只能堆码三层。 4.4.3 所有贮存产品必须按防潮要求包装存放,标牌、标识明确,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4.4.4 仓库保管员在同类产品相对集中时,应充分利用有限的库容合理贮存、标识,便 于搬运、发放。 4.4.5 库容库貌、安全消防管理 4.4.5.1 始终保持仓库整洁,地面清洁,货物码放整齐。 4.4.5.2 做好安全防火、防潮、防盗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 4.4.6 帐册、物及原始票据的管理 4.4.6.1 所有帐册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每年更换一次 ,保存期为五年。 4.4.6.2 属改型淘汰的产品可单独造册建帐,单独堆码并标识。 4.5 产品出库及交付 4.5.1 出库产品一律根据包装箱上的日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4.5.2 检查产品发货凭证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的凭证,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4.5.3 所有单据的填写必须规范、清晰、无涂改。 4.5.4 产品发货单,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盖章,印章、签字齐全后,方能发货。 4.5.5 产品发货必须由仓库保管员与经办人现场验收,不许由他人代发。 4.5.6所有产品出库的同时,应及时做好相关的记录,确保帐、卡、物一致。 4.6 产品贮存检查 4.6.1 仓库主管每半年对库存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解 决。 4.7 产品定期盘点 4.7.1财务主管每半年须对库存产品进行实物盘点,并将盘点结果做好记录,确保帐、 卡、物一致。 4.8仓库料盒必须统一摆放在指定地点。 5.附件 无 编制:张选灵 审核:余沿华 批准:卢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