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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文化活动室 村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参考

2024-03-17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一、村文化活动室:

管理制度

一、村文化室为村民学习交流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实行免费开放。

二、村文化室一切设施财产属于村民委员会所有并登记在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三、村文化室由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维护、维修器材设备。

四、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文化室进行赌博、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五、参加活动的村民,要自觉遵守文化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共同创建文明、和谐、清洁的活动阵地。

组织机构

管理人员

照片

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开放时间:

上午:

下午:

二、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开放时间:

上午:

下午:

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照片

图书借阅制度

一、阅览室(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办理借阅证及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对所借出版物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2倍予以赔偿。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30天。

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1-5倍赔偿。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分馆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持整洁。

二、管理员对阅览室(农家书屋)所进图书和电子音像制品要做好分类、入库登记。

三、管理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除法定节假日和工休日外,每天必须向村民开放8小时以上。

五、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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