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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测量点题

2020-11-04 来源:爱问旅游网
第四章 第六节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施对计量标准的期间核查,包括制定核查方案,选择核查标准,计录并分析核查数据,采取措施防止测量过程失控。 

知识点:期间核查 

(一)什么是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是指“根据规定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期间核查的目的是在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间隔期内保持测量仪器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知识点:期间核查的策划 

(一)期间核查对象的确定 1.核查对象 

实验室的基准、参考标准、传递标准、工作标准应纳入期间核查对象。 2.辅助设备及其他测量仪器 

对于辅助设备及其他测量仪器是否进行期间核查,应根据在实际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可能 

性、出现问题的严重性及可能带来的质量追溯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是否进行期间核查。  通常从以下方面来考虑: 

(1)对测量结果的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测量设备的关键量值;  (2)具备相应的核查标准和实施核查的条件; 

(3)不够稳定、易漂移、易老化且使用频繁的测量设备;  (4)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工作标准或测量仪器;  (5)使用频次高的和使用环境恶劣的检测设备; 

(6)曾经过载或被怀疑出现过质量问题的测量设备;  (7)有特殊规定的或仪器使用说明中有要求的。   

3.对于性能稳定的实物量具 

对于性能稳定的实物量具,如砝码、量块等,通常不需要单独进行期间核查。这是因为从

材料的稳定性而言,通常在校准间隔内不会出现大的量值变化,如玻璃量具等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也一般可不作期间核查。 (二)核查方案的制定 

对每项核查对象制定的核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选用的核查标准; (2)核查点; (3)核查程序; (4)核查频次; (5)核查记录的方式; (6)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7)发现问题时可能采取的措施以及核查时的其他要求等。 核查方法应经过评审后实施。 

(三)核查标准的选择 

选择核查标准的一般原则: 

(1)核查标准应具有需核查的参数和量值,能由被核查仪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测量; 

(2)核查标准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某些仪器的核查还要求核查标准具有足够的分辨力和良好的重复性,以便核查时能观察到被核查仪器及计量标准的变化; 

(3)必要时,核查标准应可以提供指示,以便再次使用时可以重复前次核查实验时的条件,例如环规使用刻线标示使用直径的方向; 

(4)由于期间核查是本实验室自己进行的工作,不必送往其他实验室,因此核查期间标准可以不考虑便携和搬运问题; 

(5)核查标准主要是用来观察测量结果的变化,因此不一定要求其提供的量值准确。 例如: 

标准物质或实物量具,如砝码、量块、线绕电阻器、标准电池等均可提供稳定的量值,做核查标准是非常好的选择。而稳定性良好的日常被测对象作为核查标准,由于测量条件与日常工作一致,只要符合上述选择原则也是很好的核查标准。 

为特定的仪器也可以专门设计核查标准,以便使用最少的测量,获得尽可能多的核查数据。   

(四)测量范围和测量参数的选择 

期间核查不是重新校准或再校准,不需要对设备的所有测量参数和所有测量范围进行核查。 

实验室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进行选择,总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原则上对设备的关键测量参数应进行期间核查。 

但是,对于多功能设备,应选择基本参数。 

(2)选择设备的基本测量范围及其常用的测量点(示值)进行期间核查。 (五)核查时机的确定 

期间核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的期间核查。  1.定期的期间核查 

对定期的期间核查,应规定两次核查之间的最长时间间隔,视被核查仪器设备的状况和计量人员的经验确定。 

期间核查为了能充分反映实际工作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在规定的最长间隔内可以随机地选择时间进行。如果仅仅要了解仪器的变化情况,则核查时必须注意保持所有实验条件的复现,才能够保证数据变化只反映仪器状态的变化。测量仪器刚刚完成溯源(送上级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或校准)时做首次核查,有利于确定初始校准状态或初始测量过程的状态,以便于对比观察以后的数据变化。因此,这永远是最佳的时机。   

2.不定期的期间核查 

不定期的期间核查的核查时机一般包括: 

(1)测量仪器即将用于非常重要的测量,或非常高准确度的测量、测量对仪器的准确度要求已经接近测量仪器的极限时,测量前应进行核查;  (2)测量仪器即将用于外出的测量时;  (3)测量仪器刚刚从外出测量回来时; 

(4)大型测量仪器的环境温、湿度或其他测量条件发生了大的变化,刚刚恢复;  (5)测量仪器发生了碰撞、跌落、电压冲击等意外事件后;  (6)对测量仪器性能有怀疑时。   

知识点:期间核查的实施 

(一)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 

实验室应该编制有关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应规定: (1)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计量标准或测量仪器; (2)核查方法和评审程序; 

(3)期间核查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4)出现测量过程失控或发现有失控趋势时的处理程序等。 (二)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 

针对每一类被核查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以及需核查的其他测量仪器制定期间核查的作 

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规定: 

(1)被核查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  (2)使用的核查标准;  (3)测量的参数和测量方法;  (4)核查的位置或量值点; 

(5)核查的记录信息、记录形式和记录的保存;  (6)必要时,核查曲线图或核查控制图的绘制方法;  (7)核查的时间间隔; 

(8)关于需要增加临时核查的特殊情况(如磕碰、包装箱破损、环境温度的意外大幅波动出现特殊需要等)的规定; 

(9)核查结果的判定原则与核查结论。   

 (三)测量标准和检测设备期间核查的实施 1.基准、参考标准、工作标准的期间核查 

(1)被校准对象为实物量具时,可以选择一个性能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实施期间核查。 

(2)参考标准、基准、或工作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校准对象为测量仪器,鉴于实物量具的稳定性通常远优于测量仪器,此时可以不必进行期间核查;但需利用参考标准、基准、或工作标准历年的校准证书画出相应的标称值或校准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3)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和被校准的对象均为测量仪器,若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则可用该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若不存在可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此时可以不进行期间核查。 2.检测设备的期间核查 

(1)若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就可用它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  (2)若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被测物品,也可选用一个被测物品作为核查标准进行期间 核查。 

(3)若对于被核查的检测设备来说,不存在可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或稳定的被测物 品,则可以不进行期间核查。 3.一次性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 

对于一次性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可以不进行期间核查。 

(四)核查方法 

1.通用的期间核查方法 

(1)设备经高一等级计量标准检定或校准后,立即进行一组附加测量,将参考值查标准。即用被核查对象测量核查标准得到

赋予核

值,由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查到相应的示值

是被核查的测量仪器对核查标准进行k

误差,用下式确定参考值:。式中次,(通常)重复测量所得的算术平均值。 

检定或校准后立即进行附加测量的目的是保持校准状态,防止引入因仪器不稳定等因素带来的误差。 

(2)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期间核查,测量并记录m次(m可不等于k)重复测量的数据,得到算术平均值

。 

(3)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重复上述期间核查步骤,直到n次核查,得到各次核查的数据:

。 

(4)以被核查的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或记录标准的扩展不确定度(u)确定核查控制的上、下限,测量设备期间核查曲线参照p425页图4-8进行绘制。 2.测量过程控制的核查方法――控制图法 

控制图是对测量过程是否处于统计控制状态的一种图形记录。平均值控制图主要用于判断测量过程中是否受到不受控的系统效应的影响,标准差控制图和极差控制图主要用于判断测量过程是否受到不受控的随机效应的变化。   

知识点:核查记录的内容及记录的形式和保存 

期间核查记录是证明测量仪器在某个时刻是否处于校准状态的证据,也是用于数据分析和为下次期间核查提供对比数据的依据。期间核查记录的信息应该充分,记录内容应完整,对核查中所有可能影响结果数据的环节均应该记录,以便多次测量的数据具有可比性。期间核查的记录形式应便于判断校准状态是否发生变化及便于分析测量仪器的变化趋势。 

(一)核查记录的内容 

核查记录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1)被核查仪器的信息:名称、编号、生产厂、使用的附件等;如果被核查的计量基准、标准是由多台仪器组成,并可改变组合,则应该记录测量系统的组合及其连接件和连接状 态的信息; 

(2)核查标准的信息:名称、编号、生产厂,使用的参数、量程或量值、测量位置等;如果对核查标准进行过稳定性考核或为建立过程参数所做的实验,应记录相关的信息;  (3)核查时的环境参数:温度,必要时还包括:湿度、空气压力、振动等; 

(4)核查的相关信息:核查时间、核查的参数、核查操作人员,必要时包括核查结果的审查人员等; 

(5)原始数据记录;  (6)数据处理过程的记录;  (7)核查曲线图或控制图;  (8)核查结论; 

(9)关于拟采取措施的建议。 (二)核查记录的形式和保存 

核查记录可以使用表格的形式和图的形式并存,将原始数据和核查曲线图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保存和管理。核查记录也可以用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以便于数据更新和查阅。   

知识点:核查标准的保存 

核查标准的保存应保证其稳定性,因此应保证可能影响其稳定性的保存条件能满足要求,如温度、湿度、电磁场、振动光辐射等。 

对于核查用的消耗性标准物质,应注意保证两次检定或校准期间的所有核查使用同一批次的标准物质,以减少不同批次标准物质之间差异的影响。 

  

1.       依据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对列入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开展型式评价工作,判定型式评价的结果。第四章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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