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学生上放学安全工作的管理。 3、职责
3.1 园长负责建立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学生上放学安全工作。 3.2 教师负责学生放学一分钟安全教育。 4、程序
4.1 认真落实校园领导、教师值勤制度。校园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校园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认真实行放学错时制度。实行错时放学,以防止出现拥挤现象。
4.3 学生上下学必须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通过。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4.4 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无校车证”“黑车”、“病
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园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4.5 建立恶劣天气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台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因特殊天气造成校园停课的,校园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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