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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1.doc

2020-12-30 来源:爱问旅游网


某某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1

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导师带徒 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快培养新员工使其快速成才,调动导师传授业务、年轻职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师带徒是指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熟练的操作技能与专业特长,工作经验丰富和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老工人师傅、管理人员等,一对一(或一对多、多对一)地帮助、指导技术能力水平较低的青年职工,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开展导师带徒活动,要紧紧围绕企业工作中心,本着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青年成才的宗旨,坚持青年队伍素质整体上水平、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全面提高的原则。

第二章师徒条件 第四条师傅条件:

1、品德修养好,工作作风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艺精湛,经验丰富,能够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范,是生产

中的骨干;

3、师傅原则上应具备比徒弟高一级的技术职务资格和实践经验,应在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中选聘。

第五条徒弟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职工,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操作规范,尊敬师傅,虚心好学,有培养前途;

2、本单位新招聘入厂的大中专及技校毕业生; 3、因工作需要转到新岗位后,技术不够熟练的。 第三章导师聘任与合同签订

第六条师徒关系的确定要本着组织安排和双向选择、双方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师傅和徒弟一般为同班或同岗位,也可结合实际适当跨岗位、跨专业结对。

第七条师徒资格要经基层区队(部室)审核、认定。 第八条师徒关系应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已确认结对的师徒,由所在单位下文予以聘任,作为管理考核和发放津贴的依据。

第九条合同书要明确师傅及徒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奖惩情况及合同变更等内容,要明确规定教学计划与传授的内容,并尽可能地制定量化指标,同时规定完成每一指标的时间。

第十条合同期限根据工种或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

般为1—2年,期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续订。合同一式三份,师、徒及所在单位各保留一份。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间,师徒双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合同。

1、徒弟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尊师重道; 2、师傅教学计划不明确,经常无故拒绝教学; 3、师傅或徒弟有较严重违纪现象; 4、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 第四章出徒标准

第十二条出徒的基本要求是,徒弟必须刻苦钻研岗位技术,敬业爱岗、尽职尽责,遵章守纪,勤学好问。

第十三条出徒的技能标准,要求徒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技术要求,遵守岗位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等要求的内容,并通过本岗位技术测定。出徒分为合格出徒和优秀出徒。

第十四条各岗位(工种)的出徒标准,由各岗位(工种)所在单位要根据岗位(工种)的具体实际分别制定,其标准需经公司工程技术、机电、管理等有关部门认定。

第十五条在合同期内,凡徒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出徒。

1、未能达到学习目标者;

2、出现责任事故者; 3、有违纪现象者。 第五章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工程技术、机电、管理等部门为成员的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综合部牵头负责导师带徒活动的日常事务,制定和落实政策、组织师徒结对子签字仪式和技能鉴定等工作;工程技术部协同基层单位负责帮助师徒制定教学和培训计划,开展日常考核,填写档案及日常考核登记。

第六章考核鉴定

第十八条坚持月检查、季小结、半年考核和期满鉴定制度。由基层单位(部室)每月对师徒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师徒;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合同期满后,由所在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综合性出徒鉴定。

第十九条每半年考核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采取理论 考试、实际操作、答辩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条出徒鉴定采取日常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 的方式。由所在单位组成考核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鉴定实行百分制,其中日常考核20分,由所在单位根据月检查、季小结、半年考核的情况并结合岗位文明、岗

位技能、岗位效益实际进行评分;期满考核80分,分理论考试(30分)与实际操作考试(50分)(分值比例

亦可结合单位实际适当调整),由考核组分专业、分岗位组织进行。

第二十一条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最后得分情况评定合格出徒与优秀出徒。对优秀出徒者,可参加所在单位最佳师徒的评选,或推荐参加集团公司最佳师徒的评选。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对达到合同规定的教学目标,徒弟达标出徒的,给予师傅每月30元的津贴。合同期满后对评为优秀出徒的师傅可另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出徒的徒弟作为公司推优工作的重点对象。对于不按合同规定教学或徒弟没有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未能出徒的师傅不给津贴。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年开展一次最佳师徒评选活动,对各单位推荐的最佳师徒进行考核评选。对评选出的公司最佳师徒对子予以表彰。

第二十四条合同期间徒弟被评为公司青年岗位能手或在公司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各单位可相应给予师傅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徒弟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领导小组研究,师傅也相应接受一定处罚。

第八章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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