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材料基准价是100元,投标报价是130元,采购价是120元,风险幅度上限是5%,请问调价后的结算价格是多少,最好有计算过程和说明,
解答要点:
1、先比较投标价和基准价,谁高谁低。
2、涨价以高的来调价,跌价以低的来调价。
3、超过风险幅度值的部分调整,不超过的部分不调整(自己埋单)。
解题过程(对应上面的解题要点):
1、投标报价是130元,材料基准价是100元。投标报价高,基准价低。
2、采购价120元,现在是跌价。跌价要以低的来调价,也就是基准价来调价。
3、①120元的采购价要跟上面的调价基础(涨价以高的来调价,跌价以低的来调价。也就是基准价100元为基础)来比较,超过风险幅度值(5%)才调价。
②120元要和基准价比较。120元没有跌破100元×(1-5%)=95元,所以不需要调价。
后续分析:①这其实很好理解。当投标价>基准价时,基准价是发包人保护价格,投标价是承包人保护价格。你跌价跌得太厉害(超过风险幅度值),如果这时候还按投标价结算,肯定对发包人不公平。涨价涨得太厉害(超过风险幅度值),这时候还按投标价结算,肯定对承包人不公平。(如果投标价<基准价,当跌价时,投标价变成了承包人的保护
价,涨价时,基准价变成了发包人的保护价格)。涨价和跌价,都是看是否突破“保护价格”的风险幅度值。本题,在100元(基准价)×95%~130元(投标价)×105%之间,也就是95元~136.5元之间都是不需要调价的。结算价还是按130元结算。
进一步分析:
①假如采购价不是120元,是80元,是否需要调价?如上所述,采购价突破了95元,承包人投标价是130元,如果这时候仍按130元结算,承包人这便宜占得也太多了,肯定对发包人不公平。是否可以按80元结算呢?肯定不行,我们开始谈好了是130元(投标价)的,现在降价了,这利好应该归于我承包人啊。双方都谈不拢,所以需要调价。当投标价高于基准价,跌价时调价以基准价为基础来调整。1-80/100=20%。也就是相较于100元基准价。跌幅中的5%不调整。只调整剩下的15%,即100元*15%=15元。也就是调价幅度是15元。这15元是从投标价里扣除呢,还是从基准价里扣除呢?要记住,调价的基础都是针对投标价的,只是调整(增加和减少)的那部分的基础不一样。所以。这时候130元的投标价,必须扣除15元。也就是115元。最后计价按115元算。
②假如采购价不是120元,是90元,是否需要调价?
显而易见,90元突破了基准价的浮动值(95元),需要调价。130-100*[(1-90/100)-5%]。按125元结算。
③假如采购价不是120元,是100元,是否需要调价?
显而易见,100元突破了基准价的浮动值(95元),不需要调价,按130元结算。
再来说说涨价的情形:
①假如采购价不是120元,是150元,是否需要调价?
投标价高于基准价,涨价时,按投标价来作为调价基础。
这也很好理解,你投标就是130元,现在涨过了你投标时预判的价格,现在要调价,肯定只调整涨幅超过130元的那部分。调整价为130+130*[(1-150/130)-5%]=143.50元。
②假如基准价是120元,投标价是110元,现在采购价是130元的情形呢?
解答:投标价低于基准价,涨价时,按基准价来作为调价基础。
这也很好理解,发包人认为市场价格就是120元(基准价)才买得到,而承包人认为110元(投标价)就可以买得到。现在涨价了,采购价是130元,发包人肯定不同意按采购价结算。但是涨价也超出了发包人的预先判断,那调整价格肯定以发包人的预先判断(基准价)为基础来调整。也就是调整价为110+120*[(130/120-1)-5%]=114.00元。这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
总结:
①调整都是针对投标价的,原来说好的价格(投标价),发包人(跌价时)或者承包人(涨价时)现在要变动,所以才会调价。也就是“调整合同价=投标价±调整部分”。
②如果以投标价为标准,涨价和跌价都是风险。
涨价时,承包人利益受损,跌价时,发包人利益受损。受损的利益必须要得到补偿。但这里有个风险自担的限度,也就是风险幅度值(例题中的5%)。超过这个限度,受损的利益必须得到补偿。
③受损利益的补偿,也就是“调整部分”的计算基础,要看投标价(承包人)和基准价(发包人)孰高孰低来判断。
投标价>基准价,涨价了,“调整部分”的计算基础就是投标价,因为承包人你对市场预期不准,肯定要多承担责任;跌价了,“调整部分”的计算基础就是基准价,属于发包人对市场预期不准,现在要从投标价里扣除,肯定以低的那个标准来计算扣除。
投标价<基准价,涨价了,“调整部分”的计算基础就是基准价;跌价了,“调整部分”的计算基础就是投标价。
④不管是否需要调价,都和采购价没有关系,因为这里讨论的是结算价格(调整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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