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时间
2014年7月13日14:00—15:30。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条为准。
期末考试的题型、题量及分值
1、 名词解释(5题,每题8分)
2、简答题(3题,每题12分)
3、论述题(1题,20分)
期末考试形式 :闭卷考试形式
政治学原理补修考试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
1.权力: 2.利益集团 3.公共利益
4.政治监督 5.有限政府
6、国家元首 7、压力集团 8、政治改革 9、市民社会 10、选举
二、简答题
1.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政治选举的意义有哪些?
3.政党区别于一般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特性是什么? 4.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保守主义如何看待财产私人所有? 6.全球化对国家政治产生了哪些深刻的影响?
三、论述题
1.试述国家构建的法治原则? 2.试述政府的特性?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是一套执行政策和决定的能动的工具。
2.利益集团是指具有特定利益要求和社会政治主张的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主张有组织地影响政府决策和行为的政治性团体。
3.公共利益是政治共同体(国家)内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统称,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总体意志和要求的表达,是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上升到全社会范围内的利益意志的表现。
4.政治监督,又称之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它属于政治治理行为范畴,指的是在政治治理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为保证公共权力主体在所担负职权的正当范围内行使公共权力,而对其进行监视、检查、控制、纠偏的各种活动,包括宪法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政党监督。
5.有限政府指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都受到法律明确规定和社会有效制约的政府。
6.国家元首是指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7.压力集团是指具有特定利益要求和社会政治主张的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主张有组织地影响政府决策和行为的政治性团体。
8.政治改革是指政治关系的调整与变化,也即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矛盾状况及其对统治权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政治体系的改进,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政治统治的过程。
9.市民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
10.选举是指国家或其他政治组织依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由全部或部分成员抉择一个或少数人充任该组织某种权威职务的一种政治过程。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1)政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2)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3)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治权力,也就是国家政权问题;(4)政治是有规律的社会现象,是科学,也是艺术。
2.(1)政治选举为公民选择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2)政治选举为公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3)政治选举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公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4)政治选举还是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3.(1)政党的目标是通过竞取政府职位而赢得政府权力;(2)政党是一个拥有正式会员的较为稳定的组织机构;(3)政党对政府政策的每一个问题都给以广泛的关注;(4)政党以一定程度的共同政治偏好和意识形态为基础。
4.(1)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并且通过立法的完善,形成法制体系化的权利保障网络; (2)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之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政政治理念,成为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解决政治纷争的主要渠道和场所。(3)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4)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5. 保守主义把财产私人所有看得至关重要,在它看来:(1)财产私人所有给人们以安全和抵制政府控制的手段;(2)它也鼓励人们尊重法律,尊重他人财产。此外,财产也是人的个性的外化,人们总是用其所有来定义和评价一个人;(3)财产私人所有会增进人们的权利和责任意识。
6. 全球化对国家政治产生了以下深刻的影响:(1)全球化使国家主权受到一定的制约; (2)全球化对政府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全球化推动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4)全球化对后发展国家的政治文化造成了双重影响。
三、论述题(20分)
1.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其核心内容是:依法组织和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纵观各国的宪法,在体现法治原则时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之为根本的活动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要求国家平等对待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同时任何政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自己,一旦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规定的惩罚;(3)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法,也即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4)各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国家机关的构建、改组和解散,都必须依
照有关法律的规范和程序,否则,不具有合法性。同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机关政治治理以及自身的运作均应依照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临时的意志来进行;(5)司法独立,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保持相对独立和超然的地位,以作为对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基本保障。
2. (1)阶级性。政府的阶级性是国家的阶级性在政府基本特性方面的体现。政府的阶级性决定了它本质上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活动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对于社会进行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的。
(2)公共性。政府也是公共权力机关,必须以形式上的中立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面貌出现,它属于“公共部门”,因此,它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政府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政府是公共组织和公共部门;政府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政府只能代表和追求公共利益,并向公众负责;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解决社会所面临的公共问题。
(3)权威性。政府是一种公共权威。政府的权威性表现在:政府通过其严密的组织、严格的法律和法令以及暴力等一系列手段,协调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维护公共秩序。公民和社会组织有义务服从政府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决策决议、公共管理,否则,将依法受到制裁。
(4)有机组织性。各政府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共同运行和协调发生作用,以保证统治阶级意志的完整统一的贯彻实行。
(5)特定的职能规定性。从总体上来看,政府执行着国家的对内和对外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基本职能,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各个不同的国家的政府的职能在其范围、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内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