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阳友权
作者机构: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长沙410012 出版物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页码:189-195页 年卷期:2018年 第11期
主题词:人工智能;文艺创作;适恰性;文艺本性;历史合法性
摘要:悄然而至的人工智能激发了人类的艺术想象,但我们对人工智能之于文艺创作的有效性应该保持一种审慎的质疑态度。人工智能艺术是人的,不是智能机器的,只有人才是智能机器的主宰,支撑人工智能艺术“创造力”的是人类千百年来审美经验的积淀,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的人文情怀和艺术智能在技术系统中达成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工智能“拟主体”的技术权力之于艺术创作有三个无以抵达的边界,即创作动机的情感限度、艺术表达的想象力限度和作品效果的价值限度。这就需要我们对人工智能的艺术可能性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与科学的把握,在探寻智能技术对文艺创作的适恰性的同时,引导其回归文艺本性,以确证其历史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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