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我市制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商品和物资领域流通配置的增大,伪劣商品逐渐呈泛滥趋势,已经涉及到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一些涉及到人民群众较大切身利益的案件,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我市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又具备沿江靠海等地域上的便利条件,因此近年来的制售假违法犯罪形势也尤为严峻。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市制售假案件立破刑事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2008年立案11起,依法处理人员16名;2009年立案15起,依法处理人员22名,而今年仅1-9月份,治安部门就立破刑事案件17起,依法处理人员31名。在查处过程中,我们深切体会到我市当前涉假案件的变化越来越大,破案难度也越来越高,公安机关亟需对此类案件进行一个全面的整理剖析,以切实提高打处水平。
一、当前我市制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特点
1、涉案商品种类繁多、仿真度高。从商品种类上看,以往我们所查获的制售假案件,涉案商品基本为假冒卷烟、假酒,而从2008年开始,我市查获的涉案商品逐渐向建筑、电子、食品、药品、生活用品等众多领域渗透。如2008年我们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的销售假药人血白蛋白案件,查处的销售假冒网络综合布线产品案件;2009年查处的地条钢案件以及今年查处的生产销售假冒避孕套案件。从仿真程度上看,以往查处的制售假案件商品多鱼龙混杂、制假手段低劣,而现在制假者则更加注重商品的仿真度和科技含量。今年6月24日,我大队破获了一起假冒避孕套案件,从现场查获了70余万个仿冒的“杜蕾斯”“杰士邦”“第六感”品牌的避孕套,而产品说明书、注册商标、防伪标记、包装盒更是一应俱全,成品的避孕套包装规整、印刷精美,与正品无异,普通民众根本无法辨别。
2、团伙组织严密,成员之间关系密切。从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制售假案件来看,涉案成员的组织性愈发严密、关系愈发密切。为了防备打击,现在的制售假案件涉案人员多由亲戚、同乡、同事组成,更有甚者是由曾经共同受过打击处理的有前科劣迹人员组成。我市今年查处的17起涉假刑事案件,有13起案件的涉案人员为亲戚或同乡关系。如今年3月份我大队会同张家港市工商局查处的销售假冒伪劣电器案件,涉案人员均为广西来宾人,相互之间非常熟悉。
3、犯罪手段多样,竭力逃避打击。从近一阶段我市查处的制售假案件来看,违法犯罪分子更加具备证据意识,反侦查能力越来越高,使得公安机关查处的难度不断加大。在运输方式上行为人多采取快件托运、邮政邮寄、专用汽车运输等方法;在销售渠道上采用单线电话联系订货、送货上门半途交接等方法;在存储方式上则采取快放快销、零存零放等方式。今年3月,我大队和市烟草专卖局在获悉有一辆装载假烟的货车要从苏嘉杭高速苏州段吴中出口将假烟运抵我市的信息后,大队领导当机立断,立即组织力量到吴中出口进行拦截。但在等待过程中,得到反馈过来的信息,货车中途改变了预定行程,转道沪宁高速。于是办案人员又迅速安排警力至沪宁高速追赶,次日凌晨,终于在沪宁高速新区出口发现了车辆行踪,并在312国道附近的一个假烟存储窝点内将来现场接货的嫌疑人和驾驶员抓获,当场缴获总价值达25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香烟。在对嫌疑人的审查中,其交待货主从来不到现场,只用电话进行遥控指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货主进行上网追逃。但由于货主以前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因此反侦查意识很强,在案发后立即更换了电话号码,藏匿了平时使用的车辆,又伪造了身份证件,至今尚未落网。
二、当前在查处制售假案件中遇到的难点
1、证据收集的难度越来越大。从近期查处的案件来看,由于我市公安机关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制假者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尽可能的隐匿、销毁重要证据。如在销
售上,将货物分散零碎,销向全国各地;在货款结算上,采用银行结算和现金结算的方式,不开票,不设账册。如今年5月,我大队会同市文广新局在青草巷批发市场的“兴发”音像制品店当场查获6万余张盗版光碟,由于在现场搜查过程中未取到账本,也未发现交易记录,因此无法对购买光盘的下家做进一步的查实。在对音像店老板的审查中,交待购买光盘的人员都是自己上门购买,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自己不作任何记录。进货也是通过电话和上家联系,因此上家的具体身份也不知晓。该起案件,虽然查获的盗版光碟有6万余张,但由于交易链条无法查清,直接证据缺乏,最后,只能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2、以罚代刑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都能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但还有少数行政执法机关,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些“有利可图”的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罚代刑。对于制售假犯罪分子来说,以罚代刑不伤筋动骨,只要不坐牢,还可以继续制假售假,且往往会变本加厉以挽回损失,实则助长了制假者的制假气焰。
3、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不顺畅。 一是烟草、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意识不够,往往是等到案件行政处罚进行不下去,才想到借助刑事途径解决。这时候已经错失了破案的时机,破案工作难度很大,造成了工作的被动。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在价值取向上有差异,工作目标不一致。行政执法主要以查获有关涉案物品及进行经济上的处罚为目的,证据要求比较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要求抓获犯罪嫌疑人,查清犯罪事实,证据规格要求也比较高,不同的工作目标导致二者在协作配合上存在冲突,突出表现在端窝点容易打团伙难,抓工作人员容易查老板难的局面,难以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
三、针对我市制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对措施
1、以完善情报信息为出发点,切实做到精确打击。一是要大力加强特情耳目等专门隐蔽力量的建设,将耳目特情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我大队将耳目特情建设作为年终考评民警工作成绩的一项指标,规定每名打假民警务必在一年内物建一定数量的能够发挥作用的耳目。据统计,今年我大队已成功物建打假耳目10余名,在破获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中,大队物建的特情耳目及时向侦查员反馈运输车辆的行进路线,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二是要大力拓展情报信息来源,多渠道、多角度获取破案信息。要充分利用当前“大平台”的建设成果,增强网上作战意识,提升网上作战技能,通过网上排摸、网上串并、网上查证、网上缉捕,实现打假工作由人力密集型作战向信息密集型作战方式的转变。三是要切实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按照情报信息的价值程度,积极兑现耳目奖励费用。在具体的实施方面,我局已和烟草、质监、工商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达成共识,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办案的举报人、线人按照案件性质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充分调动起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2、以加强联合执法为着力点,切实形成打防合力。作为担负打假重要职能的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工商、烟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实现由刑事案件信息交流向行政案件信息、线索信息交流拓展,由发案后交流向发案前交流拓展,由案件移送、协查合作向综合调研、治理合作拓展。重点则是要解决治安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价值取向不一的问题,从有利于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角度出发,及时沟通信息,把握战机,形成打击合力。我大队人员少、各项工作任务重,但在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方面屡破大要案件,破案数量也很多。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们与辖区派出所、烟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比较默契,案件侦查工作的效率也因此明显提高。
3、以打造专业队伍为主攻点,切实提升作战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专业打假队伍,对打击制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决定性意义。在人员配备上,民警年龄层次在30岁至40岁之间,以中青年为主,具备较强的战斗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在装备投入
上,大队先后添置了秘录仪、扫描仪、望远镜、摄像机、照相机、跟踪器、电脑等一系列专业器材;在教育培训上,大队邀请检察院、法院的专家为民警进行授课,通过系统培训和学习,使大队的每个民警都熟练掌握了侦查、取证技巧,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查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以推进综合治理为突破点,切实做到源头控制。制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与当地的市场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单纯的打击难以从根本上进行控制,必须认真分析违法犯罪发生的根源,铲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当前,治安部门要积极发挥参谋、服务职能。一是要对制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研判,坚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依靠综治部门,加强社会经济秩序整顿工作。二是要与行政执法部门分工合作,抓大不放小,既要严厉打击重大犯罪活动,也要毫不手软、经常性地惩治一般违法活动。三是要及时发现监管、打击方面存在的漏洞,在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工作建议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四是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社会群众和各种社会组织,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切实调动起群众协助、配合、支持相关执法部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作者系: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魏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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