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
甲方: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鄂咸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
乙方:胡小秀(厨师)
为确保本项目及个人人身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明确乙方安全职责,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以便共同遵守。
一、积极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的规定,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驻地办厨房管理制度。
二、厨师必须办理个人健康证,按照驻地办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串岗离岗,值班时间视为上班时间,应严格按值班制度执行。
三、上班时间穿戴整齐干净,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爱护厨房设备和工具,节约用水、电、油、气,做到无长明灯,无长流水。
四、上班时间一律不允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如抽烟、吃零食、接、打电话及会客),禁止他人在厨房内打架、嬉闹、偷吃、偷拿、浪费原材料。
五、注意个人卫生、不允许留长头发、长指甲,工衣整洁、勤换。不允许穿拖鞋、凉鞋上岗。
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卫生标准,不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食品,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的食物
中毒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加强厨房各种电器安全管理和防火安全工作。
八、驻地办每季度对责任人进行安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人予以一定的奖惩,考核办法按驻地办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执行。
九、班前班后,离开生活区外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办理一定请假手续方可外出 ,否则出现一切安全及其它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职业安全事故。因工引起的伤亡事故按照保险规定补偿。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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