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3]27号 【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09 【实施日期】2013.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切实加强对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各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陈少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1 / 2
方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学 市教育局局长 李新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雷 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喜元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珍德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 昊 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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