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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2024-05-16 来源:爱问旅游网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目的:为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领导考核小组。

4.4 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环部,安环部惊醒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领导考核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

2、 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 安全会议情况;

4、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 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 安全活动情况;

8、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 工作要求:

6.1、各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扣2分。

6.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2分。

6.3、发生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事故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每年年底对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环部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环、生产、技术、人事行政部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额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部长、科室主任、车间对其范围内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时,应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较差的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的奖金应从公司的安全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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