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税工作情况,特别是总局有关成品油消费税的2012年第47号公告、2013年第50号公告贯彻执行情况:
消费税对调节我国的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着重要作用。结合本局税收辖区内的烟、酒、金银首饰等行业的消费税管理特点和征管现状,廉江国税局积极探索加强消费税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提高消费税信息化管理水平。从近几年对我市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2013年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检查等情况调查所反映问题来看,该局能够坚持依法治税,贯彻落实各项消费税税收政策,总体状况是好的,但在消费税税收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基层税务人员对消费税纳税企业接触少、政策学习不够,业务还不甚精通、熟悉,加之烟、酒、金银首饰、钻石饰品等消费税政策调整较大,这都对消费税管理人员和管理实施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存在征税范围划分不清和执法不严、征管不力、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在成品油消费税税收业务上,廉江没有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对于2012年第47号公告和2013年第50号公告作贯彻执行传达,2013年1—10月份,该局共入库消费税2503万元。
2、对营改增试点工作(重点在于有关跨海运输营改增试点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继续扎实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试点纳税人的确认和培训工作。与地税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防止出现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两不管”的情况。加强业务辅导,使纳税人尽快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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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及时准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二是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完善服务措施,主动帮助纳税人排忧解难。三是认真测算分析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按行业和企业类别测算相关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尤其对少数税负可能上升的纳税人要予以重点关注。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要全面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效应和相关影响,为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建言献策。五是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应实行风险管控,加强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在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隐瞒销售收入等逃骗税行为。要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2013年1—10月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XXXXX万元,实现税款657万元。
3、增值税日常管理(专业化管理、纳税评估)情况:
(1)、增值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部分纳税人认定“入口”难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低,给一些规模小而又想认定的纳税人提供了发展机遇。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大部分符合认定条件的纳税人不愿认定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实质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大户或小规模纳税人,如各类品牌经营店、家具建材店、汽车修理店等,这些纳税人习惯了定税管理、长期低税额(通常定税税额远低于实际应纳税额)申报模式,不愿意纳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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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甚至出现接近认定标准马上销户再重新开业或者注册多种类型的“一主多店”的现象,逃避认定。与此同时,上述纳税人由于不建账或者账簿设置不全,故意不提供真实的经营收入。由于销售额的不确定性,给主管税务机关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上增加了难度。
②增值税长期零申报居高不下
2013年7月份全市应纳税额和销售额均为零的增值税纳税人户数占比(应纳税额和销售额均为零的增值税纳税人户数占比=从年初至本期末各期应纳税额和销售额均为零的增值税纳税人户数/从年初至本期末全部零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人户数*100%)为91.08%,去年同期值为88.5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81个百分点,略高于全省比例91.06%,增值税长期零申报管理风险状况值得关注。(数据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系统)
③部分纳税人多年未稽查、未清算
随着管理和稽查职责分离,将检查职能划分给稽查部门,管理部门停止了一贯的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度清算工作。依照征、管、查三分离的模式,管理部门认为所有的检查都是稽查部门的事,凡是涉及检查方面的都无权沾边。稽查部门由于人员有限,在主要负责专案、专项稽查的前提下,只能承担少量的日常稽查任务。同时受稽查考核体制和收入任务的左右,大户年年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形成一部分纳税人增值税多年既未稽查也未清算状况。
(2)、从增值税日常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税制的原因,更多是征收管理方面的原因。从我市征管现状分析,主要成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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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征、管、查部分职责不清
征收与管理的部分职责交叉。征收部门是税收管理的前沿,是面向纳税人的服务窗口。从环节上看,征收部门应负责税务文书受理、申报纳税、纳税提醒、催报催缴、发票发售、税收咨询等,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部门仍承担大量催报催缴、发票签字和部分文书受理业务,造成税务管理人员每月习惯做的工作是月初打电话催报、月中办理纳税人发票签字和部分文书受理下户调查业务、月末打电话催缴,以及做一些上级临时布置的工作。周而复始,税源管理部门不能沉下来开展税源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管理与稽查的部分职责不清。一方面,在征、管、查分设之后,强调了将对企业的检查权集中稽查部门,忽略了管理日常检查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稽查考核指标的引导,稽查选案侧重于重点税源大户,侧重于查补税收收入稽查成果,忽视了对管理中的一般税源异常户的稽查,稽查面不广。以至于逐步形成了现在的稽查查不了、管理不能查、部分纳税大户年年查、部分纳税人多年未查的局面。
②现行管理模式不适应专业化管理需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而我们的增值税管理还停留在属地管理状态,对具体的行业增值税管理缺少系统专业化管理。如不同的加工制造业之间生产工艺不会相同,财务核算方式也不会相同,实现的增值税税负也不会相同;不同批零经销行业除进销差价外,也会有很多的促销、返利形式,也会造成行业税负的不同。这些形形色色的不同行业纳税人,仅靠税收管理人员一人去精通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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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武艺,显然力不从心,进而影响增值税管理质量。
(3)、加强增值税日常管理建议 ①重新定位管理职能
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税政管理三个层面的职责分工的优化,是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的前提条件。职能定位的总体思路应努力做到“两个凡事”:即凡事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一律由征收大厅进行受理,改变以往统统由税收管理员受理的做法,保证税收管理人员集中精力实施税源管理工作;凡事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涉税事项,一律由管理员报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减少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打扰。我们认为,税源管理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纳税服务。主要负责所辖片区的税源调查、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监控。对税源管理以外的工作,税源管理部门应尽量不予承担,确保时间和精力用于税源管理;征收管理(计征部门)应负责户籍管理、纳税咨询、催报催缴、基础数据的采集、申报数据的审核比对、税收收入动态分析,以及各类涉税文书的受理。税政管理(税政部门)应负责对行业数据、异常申报数据的综合分析监控,对一些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应提出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督导。同时,要科学设立税收业务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搞好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保证征管流程高效运转。在税源管理上,基层税务分局负责调查、核定、执行等操作型工作;业务职能部门负责调研、指导、检查、监督等管理工作,做到各负其责,联成一体,上下监督,相互作用。
②进一步明晰税收管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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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税源管理岗,即税收管理员主要从事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辖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开展纳税辅导工作;负责掌握所辖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税源调查、分析、预测和税收调研,撰写规范性的税源分析报告;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做好纳税人的管理性检查、汇算清缴及关、停、并、转、注销户的税收清算工作等等。同时,应设计制定科学的操作流程和税收业务质量标准。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起重点税源驻企管理、重点行业分类管理、集贸市场专业管理、中小税源划片管理、零散税收委托代征的分类管理格局。对重点企业,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税收管理人员实行驻企管理;对辖区的重点行业,针对行业特点,实行税源分类监控管理;对面上企业,按照纳税人所在区域,实行划片管理。通过三级分类管理,做到重点税源管好、中小税源管住、零星税源管到。
三是做到管户与管事有机结合。管事与管户其实是一回事,只是从不同侧面表述而已。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离不开具体事务,不然就失去了工作内容。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既要管户(通常一人进行),又要管事(必须两人以上进行),搞好管户与管事的结合,就是在抓好户管的同时要管好税,运用已掌握的各种资料信息,通过分析核查来实施具体的管理工作。建立税收管理员双人上岗、定期轮岗制度,加强制约,提高管理效率,规避执法风险。
③规范增值税日常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清算检查工作。建议有必要将增值税定期清算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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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增值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赋予税务所应有的日常检查职能。这一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尽快明确职责和征管系统流程,税种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明确清算的对象、时限、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是做好销户检查工作。将销户稽查改为检查清算,税政管理部门加大把关力度,并尽快制定销户清算管理办法,明确工作具体要求。
三是做好其他日常检查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很多单项工作不适宜动用稽查或评估程序,发挥日常检查功能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例如发票协查、异常发票核查、抵扣凭证核查等都应该通过日常检查来完成。
④完善增值税行业管理
一是做好行业管理基础工作。一方面,搞好行业调查分析。通过调查分析,了解行业征管状况,掌握行业管理特点,找出行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开展行业管理奠定基础。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以及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构成、销售额变动率、税负率差异幅度、发票使用等情况。另一方面,清理核准行业基础信息。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行业,按照国标行业代码对CTAIS系统的一般纳税人行业代码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核实和修正,确保行业管理基础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二是制定行业管理规范。通过行业管理工作实践,总结行业管理经验,针对行业特点,确定行业的税源控管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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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符合行业管理实际的行业纳税评估方法、行业发票控管方法和行业管理办法,规范行业管理行为。
4、对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扩大试点范围的意见和建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意味着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加速推进的态势。随着改革试点范围的有序扩大,有利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抵扣机制,为农产品加工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鼓励农产品加工增值,促进行业发展。
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同时将扣除率调整为产成品的适用税率,可以化解各方对所谓“高征低扣”的误解,也可以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这项政策试点一年多以来,运行平稳有效,企业反映良好。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产品的类别、生产和经营特点差异较大,且农副产品加工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如果将试点一次性扩大到全国所有农产品加工行业,监管难度和核定工作量较大,容易产生税收风险。因此,有必要选择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再由财税部门分批规定全国统一的试点行业范围和扣除标准。
5、对货物劳务税工作的意见建议:
因人员岗位变动,建议组织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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