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和程序
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依据鄂水文[2002]53号下发的《湖北省水文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章 建设与施工管理”以及“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收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现对有关竣工验收工作要求概括如下:
一、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
1、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2、按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3、审查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4、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鉴定工程质量;
5、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6、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形成文本。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
除工程本身必须完建并正常运行外:
1、组织当地质检、监理、设计等部门完成对工程的初步验收;
2、完成工程财务决算报告;
3、按建设项目管理要求,请省局审计监察部门完成对工程项目的审计;
4、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三、竣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省局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方案和规模变更时的上报与批复;
2、工程建设方资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3、工程建设资料档案情况;
4、初步验收意见及有关整改的落实情况;
5、建设工程的功能、建设质量及工程运行情况;
6、资金的使用、管理,财务决算报告,审计部门意见。
四、验收程序:
1、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汇报项目立项、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特别是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变更等情况;
2、建设工程现场查勘;
3、按竣工验收检查内容进行审查;
4、通报验收具体情况,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工程
竣 工 验 收 鉴 定 书
年 月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组
验收主持单位:
项 目 法 人 :
监 理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运行管理单位:
质量监理单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地点: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
(四)工程投资(包括工程批准机关及文号、工程建设标准、批准建设工期、工程总投资、投资来源等):
。
(五)工程建设单位(包括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监、运行管理单位及负责人):
.
(六)工程施工过程(工程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施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
(七)工程完成情况及主要工程量(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及形成的固定资产数量):
。
(八)建设征地(批准机关及文号、实际征地数量等):
.
二、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预算及调整情况、竣工决算情况、决算审计情况等):
。
三、工程初期运行及工程效益情况:
。
四、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分部工程、单项工程质量情况、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鉴定意见和质量等级等):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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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结论:
。
验收组成员签字:
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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