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庭审剧本1
2007年上半年模拟法庭庭审剧本·疑罪从轻
【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场】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就坐,下面宣读法庭原则: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和记录;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携带无限寻呼机和手持电话的人员请入庭后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员,审判长或者执庭人员有权口头警告、训诫、经审判长决定,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被告人_______已到候
被逮捕?
【被 告】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9
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9月20日被逮捕。
【审判长】被告人,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 【被 告】收到了。 【审判长】何时收到的?
【被 告】2014年11月1日收到的。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今天就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_______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本合议庭由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___担任审判长,会同审判员___、___组成。本院书记员___任法庭记录。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_
__、___、___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被告人对合议庭成员以及书记员、公
诉人、鉴定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申请回避的事由有: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 上述人员曾经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人。
被告人对我们出庭人员是否有意见?是否申请回避?
【被 告】我知道书记员___是被害人的小学同学,我申请书记员回避。
【审判长】还有没有其他申请回避的事由? 【被 告】没有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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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的规定,被告人所陈述的情况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本法庭当庭予以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被告人是否申请其他人员回避?
【被 告】那我不申请回避了。
【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出庭审理过程中,可以
提出证据;申请同意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受被告人的委托,由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被告人是否同意___、___任自己的辩护人?
【被 告】同意。
【审判长】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
的权利。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被 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控辩双方在申请举证时,应说明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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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来源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对证人、鉴定人不出庭的,应当说明原因。
控辩双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应当提交
原件、原物。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法庭同意并核实后可以提交副本或者复印件。
【审判长】公诉人除了开庭前向法庭提供的证据
目录外,还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的?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 【被 告】没有。 【辩护人】没有。
【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是的,审判长。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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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检刑诉[2014]44号
被告人_______,男,1995年4月14日生,汉族,甘肃省西峰区人,农民,现住本区九龙路61号。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9月11日被庆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4年9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峰区公安局看守所。
本案由庆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______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9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4年9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______于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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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16:00时许,在本市西峰区九龙路边,因无照经营被西峰区城管大队查处时,即持刀威胁,阻碍城管人员的正常执法,并持刀猛刺西峰区城管队队长李家杰颈部,伤及被害人左侧头臂静脉及右肺上叶,致被害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尸体检验报告书、生物物证鉴定书等鉴定结论,物证、书证,报案材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______无视国法,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持刀行凶,故意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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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___
___ ___
2014年 月 日
付:1.被告人现羁押于庆阳市公安局看守所。 2.主要证据复印件5册。 3.证据目录1份。 4.证人名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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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被 告】听清了。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一致吗? 【被 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意见吗?
【被 告】首先,我对给被害人的家属造成的伤
害和损失表示深深的忏悔,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但是,我不是故意杀人,我当时想回去找我老婆,当被害人拉住我的时候,我担心他们把我抓走,我急于脱身,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手里有没有拿刀,我根本就不知道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我不是故意杀人,这绝对是个意外。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指控的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是的,审判长。被告人,今天是法庭
正式开庭审理你的案子,希望你如实地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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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告】是。
【公诉人】你把事实经过向法庭陈述。 【被 告】就在2014年9月7日,我和我老婆
一起到九龙路摆摊卖烧烤的时候,来了城管的人。我求他们把三轮车留下,这是我新买的,我只听见一句话“不行,车必须带走”。我顺手拿了不知什么东西吓唬他们,我看人越来越多,感觉不可能打过他们,这时候就准备离开,决定不要车了。
【被 告】我直接走出了人群,走出去以后我发
现我老婆没有跟过来,我又返回来去找我老婆,看到我老婆站在卡车后面看着他们把我的三轮装上卡车,那车是我昨天刚借钱买的我心痛啊,我跑过了过去,当我跑到老婆旁边的时候,卡车已经启动了。
【被 告】这时迎上一大帮人,我急于脱身,当
时非常紧张,挨着最近的人就是李家杰,他拉住了我,我害怕他们抓我,就用手上的刀乱挥,(逐渐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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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就不知道会搞成这样,更想不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我绝对没想杀他啊!我真的没想杀他啊!我对不起他,对不起他家人。(流泪)
【审判长】被告人,注意控制你的情绪。 【公诉人】被告人,今天刚刚开庭,你就表示忏
悔。提醒你注意,你要尊重客观事实,明白吗?
【被 告】我明白,我没有说谎。 【公诉人】你跟本案被害人认识吗? 【被 告】不认识。
【公诉人】你跟他以前有过矛盾吗? 【被 告】没有。
【公诉人】你摆摊经营什么项目? 【被 告】卖烤肠。 【公诉人】有营业执照吗? 【被 告】没有。
【公诉人】2014年9月1日当天,你进行无照经营的时候,有什么人干扰你的经营活动? 【被 告】不知道是什么人,就是过来一帮人。 【公诉人】你当时有什么反应?
【被 告】我感觉可能是碰上社会上的人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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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他们,他们没有说话,我就哀求他们,他们说不行,比较坚决,意思是必须把车带走。
【公诉人】你当时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被 告】我正在切肠,现在想起是拿着小刀。 【公诉人】你作出了什么行为? 【被 告】我吓唬他们。 【公诉人】后来呢?
【被 告】后来我就离开了。 【公诉人】为什么要离开现场?
【被 告】我一看人越来越多,我感觉要车是没有希望了,他们要就要了吧,我就离开了。 【公诉人】后来为什么又返回现场? 【被 告】我回去找我老婆。 【公诉人】当时手里拿着什么?
【被 告】当时心慌意乱,没有意识到是什么东西。
【公诉人】你拿着它做了什么? 【被 告】我吓唬他们,我怕他们抓我。 【公诉人】既然你只是想吓唬他们,那为什么又用刀扎被害人?
【被 告】他拉住我,我害怕他抓我,并不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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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他。
【公诉人】但事实是你扎了他。你当时是怎么拿刀的?
【被 告】我不知道。 【公诉人】怎么扎他的?
【被 告】我不清楚,我当时没有看,就是乱挥,我怕他抓我,顺手就一扒拉。 【公诉人】怎么扒拉的?
【被 告】我记不住了,当时很紧张。 【公诉人】你用的是什么刀?
【被 告】一元钱买的小刀,塑料把,带刀鞘的。 【公诉人】(出示与被告所用尖刀相同的小刀)是不是象这样的刀? 【被 告】是的。
【公诉人】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应当知道用这样
的尖刀扎被害人的要害部位会造成什么后果?
【被 告】当时不知道伤了他什么部位。 【公诉人】扎完人手里的刀什么样子? 【被 告】不知道,之后就马上松手了。 【公诉人】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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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告】完了我就跑。 【公诉人】为什么逃跑?
【被 告】毕竟我伤人了。但是没跑出几步就被他们追上来抓住了,后来就被公安带走了。 【公诉人】审判长,讯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谢谢审判长。当时城管队员在现场处罚你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出示证件? 【被 告】没有。
【辩护人】有没有穿制服? 【被 告】没有。
【辩护人】是否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 告】没有。
【辩护人】是否出示了扣押物品通知书? 【被 告】没有。
【辩护人】城管队员执法的时候,他们是否问过你有无执照?
【被 告】没有,他们一句话都没说,就直接拖我的车。
【辩护人】他们拖走你的三轮车时,你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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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告】我以为自己遇到社会上的人了。 【“法官們”交头接耳交换意见】
【辩护人】伤人用的刀是从何而来?干什么用的?
【被 告】在西苑市场买的,用来切肠用。 【辩护人】审判长,发问完毕。
【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有无发问。
【审判员】被告人,你作案的时候穿的衣服上有血迹吗?
【被 告】没有。
【审判员】作案的时候你妻子在做什么? 【被 告】还在拉着我们的三轮车吧,我看不清楚。
【审判员】发问完毕。
【审判长】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
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公诉人】审判长,我请求传召证人______,他
可以证明被告人无证经营的情况,以及他目睹了案发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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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传唤证人______到庭。 【法警带证人1到庭】
【审判长】证人先出示身份证明。
(证人从口袋中掏出身份证及工作证明,递给法警,法警接过证明先交给辩方,辩方律师看了之后,打量了一下证人,然后把身份证名交给法警,法警最后交给书记员。)
【审判员】证人______,你必须如实提供证言。
你是否知道做虚假证言或隐藏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证人1】知道。
【审判员】证人作证前须在保证提供真实证言的保证书上签字。
(法警上前从法官处接过保证书和笔,再走到证人面前,在证人签完名后,又交回书记员。)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证人发问。 【公诉人】谢谢审判长。证人,你认识本案的被
告人吗?
【证人1】认识,我们平时都在九龙路摆摊。 【公诉人】你们的关系如何?
【证人1】我们啊?可以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吧,
我们关系不错,没有生意的时候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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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一起吹水咯。
【公诉人】案发前当天你是否在现场。 【证人1】在啊,那天下午比较早,大概三点多
的时候我就出摊了。
【公诉人】是什么时候见到被告人的? 【证人1】去到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了,我就在
他旁边摆。
【公诉人】城管队来的时候被告人有什么反应? 【证人1】我们都很担心,想赶快跑,但是已经
来不及了。
【公诉人】当时被告人对你说了什么? 【证人1】他说,城管的人来了,快跑啊。 【被 告】(激动地)他说慌,我没有说过,我
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注意法庭秩序,证人请继续
作证。
【证人1】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些城管就已经把
我们的东西收走了。
【公诉人】面对城管人员的执法,被告人有什么
反应?
【证人1】那还用说,那辆三轮车可是他的命根
子啊,他就顺手拿起了切肠用的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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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唬他们,哀求他们把车留下。
【公诉人】那被告人是在什么情况下把刀刺向被
害人的呢?
【证人1】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______突然从人
群里面冲出来,手里还拿着那把小刀,有几个城管的想拉住他,他们争夺了几下,刀子就扎进去了,没想到一个好端端的人就这样去了啊..
【公诉人】谢谢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证人的当庭证言是否有意见?
【被 告】有。我没有告诉他来的人是城管队员。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向证人发问?
【辩护人】是的,审判长。证人,请问当天你们两个摊位之间的距离有多远? 【证人1】大概有两米吧。
【辩护人】经过现场勘验,我们发现由于街道的
修建,被告人摆摊的附近前几个月一直在施工,在如此繁华嘈杂的环境下,你觉得有可能听得清离你两米远的被告人的话吗?
【证人1】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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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反对,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假设性问
题,误导证人。
【审判长】反对有效,辩方律师注意你的询问方式。
【辩护人】好的。证人,他们要查抄车的时候有没有出示证件? 【证人1】没有。
【辩护人】被告人跟城管说了什么?
【证人1】他说把车给我们留下,我们的生意不做了。
【辩护人】你刚才说被告人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来,也就是说被告人曾经离开?
【证人1】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走开了,就是有一阵子没看见他。
【辩护人】被告人返回时,有几个城管人员追他?
【证人1】七八个,当时都乱成一团了。 【辩护人】你有没有看清楚被告人是朝什么方向冲去?
【证人1】恩……就向他那辆三轮车冲过去啊。 【辩护人】审判长,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审判长】带证人______退庭(法警带证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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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我方请求传唤证人_______。 【审判长】传唤证人_______到庭。 【法警带证人2到庭】
【审判长】证人先出示身份证明。
(证人从口袋中掏出身份证及工作证明,递给法警,法警接过证明先交给辩方,辩方律师看了之后,打量了一下证人,然后把身份证名交给法警,法警最后交给书记员)
【审判员】证人_______,你必须如实提供证言。
你是否知道做虚假证言或隐藏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证人2】知道。
【审判员】证人作证前须在保证提供真实证言的保证书上签字。
(法警上前从法官处接过保证书和笔,再走到证人面前,在证人签完名后,又交回书记员。) 【审判长】控方现在可以询问证人。
【公诉人】谢谢审判长。证人,你认识被害人李家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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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拿出被害人照片,示意庭警交给证人辨认,证人接过照片看了一眼,交回法庭警,庭警将照片交回给控方。)
【证人2】认识,我们都是西峰区城管大队的,他是我们的队长。
【公诉人】2014年9月7日,你是否和被害人在一起?
【证人2】是的,那天是我们联合整治行动的最
后一天,我们把目标地点选定为九龙路,下午三点多就跟着队长出发了。
【公诉人】什么时候到达九龙路的?
【证人2】我们开着车在街上兜着寻找目标,大概下午四4:40的时候来到了九龙路。 【公诉人】接着发生了什么事?
【证人2】我们发现九龙路无照经营的情况特别
严重,决定整治一下,离我们最近的小贩就是被告人,我们立即采取了行动,但是却遭到了被告人的持刀反抗,我们的队长为了保护我们,就这样牺牲了……(掩脸痛苦状)
【公诉人】你们执法的时候被告人手中是否一直拿着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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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2】是的,我们一边没收他的东西,一边
劝说他冷静点,把刀子放下,他就是不理会,还用刀子来恐吓我们。
【公诉人】当被告人二次持刀冲进现场时,你在什么位置?
【证人2】当时我正在装三轮车和其他没收的物
品,准备收队,突然听到队长在后面喊,叫我们小心,我回头一看,发现被告人拿着小刀向我们这边冲过来。
【公诉人】接着呢?
【证人2】我看见队长和其他几名队员在被告人
后面想拉住他,谁知道被告人一转身就把小刀扎在队长脖子的上,那血就啪啦啪啦地喷出来了(恐惧状)。
【公诉人】当时你有什么反应?
【证人2】我就赶快跑过去抱住队长,按住他的
伤口,拦了一辆面包车向医院赶去,医生抢救了十几分钟之后,就告诉我们他活不过来了(伤心状)……
【公诉人】谢谢审判长,询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需要向证人发问? 【被 告】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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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辩护人是否向证人发问?
【辩护人】是的,审判长。证人_______,案发前当天你们有没有穿制服?
【证人2】没有,因为穿制服太惹人注目,效果不好。
【辩护人】执法时是否出示了相关证件? 【证人2】恩……没……没有。要是搞了那么多程序,人早就跑光啦……
【辩护人】你说被告人一直用小刀来威胁你们是吗?
【证人2】是的。
【辩护人】那他说着什么?
【证人2】他叫我们不要收他的车,他以后不摆摊了。
【辩护人】语气如何?
【证人2】有点……有点哀求吧,小贩都这样,听得多了,鬼才信咧……
【辩护人】当被告人第二次冲进现场的时候是朝你这个方向冲过去吗?
【证人2】是的,就拿着那把小刀冲过来。 【辩护人】当你发现被害人受伤倒地之后,你是怎么采取急救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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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2】我就用衣服按住他的伤口,防止流血过多。
【辩护人】有没有看见11厘米长的刀片扎在了里面。
【证人2】没……没有留意。
【辩护人】那就是说你在不了解刀片折在被害人
脖子里的情况下用衣服按住被害人的伤口,是吗?
【证人2】是……是的。
【“法官們”交头接耳交换意见】 【辩护人】你和被害人关系如何?
【证人2】我们一起工作很多年了,关系一直很
好,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我们既是同事也是朋友。
【辩护人】被害人的死亡是否给你造成了沉重的
打击,你是否觉得必须找一个人来对被害人的死负责?而被告人就你所谓的凶手?
【证人2】不是……不是这样的……
【公诉人】反对,反对辩方律师错误引导证人,影响证人情绪。
【辩护人】谢谢审判长,我问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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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证人_______可以退庭(法警带证人离开)公诉方还有没有新的证人需要传召?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方有没有证人需要传唤? 【辩护人】我方请求传唤证人_______。 【审判长】传唤证人_______到庭。 【法警带证人3到庭】
【审判长】证人先出示身份证明。
(证人从口袋中掏出身份证及工作证明,递给法警,法警接过证明先交给控方,公诉人看了之后,打量了一下证人,然后把身份证名交给法警,法警最后交给书记员)
【审判员】证人,你必须如实提供证言。你是否
知道做虚假证言或隐藏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_______】知道。
【审判员】证人作证前须在保证提供真实证言的保证书上签字。
(法警上前从法官处接过保证书和笔,再走到证人面前,在证人签完名后,又交回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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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辩方现在可以询问证人。
【辩护人】谢谢审判长,证人,案发当天你是否在场?
【_______】在,那天下午我和______一起出摊,
在九龙路遇到一批人,他们要收我的车,我死命不肯让他们抢走。
【辩护人】当时你知道遇到的是什么人吗? 【_______】不知道,他们没穿制服也没说什么就直接抢车,鬼知道是哪里来的土匪。 【辩护人】被告人当时有没有说“城管的人来了,快跑”?
【_______】没有。
【辩护人】被告人第一次离开时,你为什么还留在现场?
【_______】我想拿回我的车,那可是我们的命根子啊。他是怕我被抓了,所以才冲进来的。 【辩护人】你有没有亲眼看见被告人用刀直接刺向被害人?
【_______】没有,当时的场面很混乱。 【辩护人】被告人的为人如何?
【_______】他为人老实,从不记恨别人,这邻
居都知道的。他绝对不可能有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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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头,这绝对是个意外。
【辩护人】谢谢,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向证人发问?
【公诉人】是的,证人,请问你和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_______】他是我老公。 【公诉人】你们的关系如何? 【_______】我们……我们关系不错。 【公诉人】你丈夫平时是否有家庭暴力?是否曾经打过你或者跟其他人打过架?
【辩护人】反对,公诉人非法干涉证人的私生活。 【审判长】反对无效,请证人继续作证。 【_______】没有,绝对没有,我老公从不跟人打架。
【公诉人】除了你丈夫,家里还有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_______】恩……没有。
【公诉人】也就说你为了帮被告人洗脱罪名,甘
愿冒任何的风险?你可知道在法庭上说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辩护人】审判长,我反对公诉人威胁恐吓证人。 【审判长】反对有效,公诉人注意你的询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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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我没有说谎,我老公是清白的。你
们不用冤枉他啊,她绝对没有杀人的念头,那绝对是个意外。(情绪很激动)
【公诉人】审判长,询问完毕。
【审判长】带证人_______退庭。(法警带证人离开法庭)
【审判长】双方是否还有证人需要传唤? 【公诉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对以上证据,书记员已记录在案,和
议庭将进行和议,对取证程序合法的证据,本院将依法采纳。
【出示证据阶段】
【审判长】现在进入证据出示阶段。先由公诉方出示证据。
【公诉人】(拿出证据卷,边翻边念) 证据1,被害人照片,在证据卷P1—P2;系被害人送院死亡后在医院拍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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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2,案发现场照片,在证据卷P3—P4;系在案发现场被告人摆摊地点取得。 证据3,公安局法医尸体检验鉴定书一
份,在证据卷P5—P6;我方请求宣读法医尸体检验鉴定。
【审判长】可以宣读。
【公诉人】(2014)庆公技字第001号《尸体检
验鉴定书》
经解剖,死者颈部左侧有一深13厘米,宽3厘米创口,切口整齐,创角一边尖细,另一边较粗,证实是单刃利器刺伤。血管和动脉被割破,伤及肺叶,胸腔大量血液囤积,这是死者的直接死亡原因,经推断,死亡时间为当晚5:30—6:30之间。其他部位无明显伤痕。
证据4;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书一份,
在证据卷P7—P8,我方请求宣读法医鉴定。
【审判长】可以宣读。
【公诉人】(2014)河公技字第011号《法医检
验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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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发现场留下的大量血迹,经DNA鉴定,系属被害人李家杰血迹。
2) 案发现场留下的刀柄,经指纹鉴定,系属被告人______指纹。
3) 染有血迹的衣服一件,经DNA鉴定,系属被害人李家杰血迹。
证据5;证人证言一份,在证据卷P9—
P10,我方请求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
【审判长】可以宣读。
【公诉人】证人林晓岚系庆阳人民医院急症科的
医生,据其证实,2014年9月7日傍晚5:30曾接收一名颈部血管和动脉被刺破导致大量出血的伤者,一把长约11厘米宽约2.5厘米的钢刀折在脖子里,他立即对伤者进行抢救,但由于失血过多,最终抢救无效,于5:50分被确定死亡。后来证实该名伤者就是本案的被害人李家杰。
证据6,被告人作案工具小刀一把,刀
片系在被害人身上取得,经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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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证实,刀片上的血迹属被害人。刀柄系在案发现场取得,经指纹鉴定,刀柄上的指纹系属被告人。另经证实,该刀柄和刀片系同属一把小刀。
证据7,染有血迹的衣服一件,属城管
队副队长_______所有,系在医院取得,经血迹鉴定,衣服上留有的血迹属被害人李家杰。
【法警从公诉方处拿证物给先给被告,再给辩护人,最后放于物证台】 【公诉人】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物证有无意见? 【被 告】我……我,没有。 【审判长】辩方对此物证有无意见?
【辩护人】请公诉人出示证人林晓岚的身份证号码,明确他的身份。
【公诉人】我认为没有必要。
【审判长】关于证人的身份问题,公安机关在找
他们作证言的时候会核实的,请辩护人就质证问题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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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好的,我方对证据7所指的染有被害
人血迹的衣服提出异议,该证据并不在证据目录所列目录中。
【审判长】鉴于该物证并不属于本案的关键证
据,且未于开庭前列入主要证据目录,该物证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举证?
【辩护人】有,主要证明______是一个没有违法违纪前科的公民。
【审判长】这些证据是关于______的表现,这些
证据与本案的事实无关,辩护人可以在庭后提交法庭,在当庭就没必要出示了。
【辩护人】好的,下面提供证据,证明______曾是优秀士兵。
【审判长】公诉人有意见吗?
【公诉人】这只能说明______的过去,并不能说
明现在,我承认他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士兵,但是今天他走到审判台上,他的过去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审判长】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人需要出庭? 【公诉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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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没有。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法庭调查阶段到此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1】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受东山省庆阳市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就被告人______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的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法庭注意。
一、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阶段中,我公诉方出示了尸体检验鉴定书、法医检验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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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书、死者相片和作案工具等相关证物,同时传唤小贩______、城管副队长_______等证人出庭作证。从证人证言中可以看到,被告人在进行无照经营的情况下,明知道城管队员对其进行查处,其妨害城管队员的执法执行公务,与城管人员发生强烈冲突,后来因不服处罚,怀恨在心,二次返回现场时,持尖刀刺向了被害人。从法医鉴定报告可以了解到,被害人的直接死因是单刃利器刺入颈部,刺破血管和动脉导致大量失血,证实折断在被害人颈部的刀片就是作案凶器。而在现场勘查报告中证明了,案发现场发现留下的刀柄,只有被告人的指纹。另经证实,该刀片和刀柄系属同一把小刀。这些证据已经连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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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说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
二、 根据上述证据证实:被告人与妻子在本市西峰区九龙路街边摆摊烧烤时遇上西峰区城管大队执法,被告人在进行无照经营的情况下,暴力反抗城管人员的执法,被告人要求退还没收三轮车无果,曾离开现场,后来因不服处罚,产生报复心理,持刀再次返回现场,城管队队长为了保护同伴,被刺身亡。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 本案中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有以下两点情节,应该成为对其从严惩处的理由:一)、故意杀人的行为具有暴力妨害公务的性质,被告人因无照经营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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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产生了报复念头,其报复念头并不是单单指向李家杰一个人,而是指向在场的城管队员,其行为反映出无视国法的主观恶性。二)、被告人的犯罪手段特别凶残,其犯罪行为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的,不仅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四、 综上所述,被告人故意杀人一案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故意杀人罪成立。
公诉人: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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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 ___
2014年 月 日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自行进行辩护。 【被 告】首先,向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属表示
深深的忏悔,我知道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我承认我有责任。至于公诉人说我是故意杀人,我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独自来到庆阳市,想靠自己的双手改变家里的生活条件。今天跟大家说,我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我向被我连累的其他人说对不起,既然事情走到这一步,我也不想作过多的解释。
【审判长】由辩护人进行补充辩护。 【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蓝天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亲属佟海明的委托,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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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被告人的同意,指派我们作为被告人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今天,我们依法出庭,参与诉讼。
开庭前我们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对本案的调查,对本案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首先,我们认为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的部分,适用法律错误。刑法学上所说的犯罪的故意,就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从本案来看,被告人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城管在完全没有出示有关证明也没有与被告人交流的情况下抢夺被告人的合法财产,被告人担心不止是三轮车被没收,自己的人身也可能受到强制,急于脱身的情况下无意识挥了一刀。而且从证人证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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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了解到,被告第二次进入现场时并不是直接向被害人冲去,在这种情况下,指控被告具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于理不通,于情不合。
其次,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认定事实不当。必须注意到,刺中被害人的刀是用来切香肠的、一把从市场上花一元钱买的刀,质量如何可想而知,这把刀并非管制刀具,而是他的工作工具,并不是一个故意杀人犯会用的致命武器。而且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被告人挥刀只是顺势的姿势,并非刻意为之。另外作案的小刀长11厘米而被害人的创口深13厘米,当被害人受伤倒地后,副队长_______用衣服捂住了被害人的伤口,那么我们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在送医院的过程中,包括在救治过程中,大家不知道有个刀片在里面,所以采取的救助手段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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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刀片又往下移,割到肺叶,才会导致胸腔大量积血,这个才是李家杰致死的真正原因。
综上所述,本案据以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的事实不当,我们不能追求一种‘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朴素的公平正义理想,出于感情的需要而错杀无辜,请求法庭明辨事理,公正定夺。
辩护人 蓝天律师事务所 ___、___
【第二轮辩护】
【审判长】控方对辩方的辩护有没有意见? 【公诉人】有,我们认为被告人在对被害人身份
的辨别方面并不存在错误。其认为被害人等人对其构成威胁与事实不符,城管人员的执法活动并不包括对执法相对人人身的控制,并没有对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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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证人证言已经证明了被告人是在了解城管人员的身份的情况下反抗的。
【辩护人】首先,城管执法程序存在严重的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应该首先向被告出示证件,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甚至包括送达所谓的扣押物品清单。但是从种种人证物证来看,便衣执法的人员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和语言交流,甚至没有确认被告人无照经营的身份,怎么能把责任推到一个普通公民身上,要求他具备这种认知能力!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事实证明:目前在全国各地都客观存在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选择性任意性执法、执法态度野蛮粗暴不够人性化、不按法定程序办理立案查扣没收物品手续这些错误,是必须得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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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和纠正!
【第三轮辩护】
【审判长】双方有没有其他问题要提出? 【公诉人】辩方一直强调被告人没有杀害执法人
员的故意,从所有的证据中可以看到,被告人由于无法夺回三轮车而曾经离开现场,后因不服处罚,产生报复心理而重返现场,主动的冲出用刀扎向城管队员,被告人持刀重返冲向城管人员,已经表明了他的主观恶意。我们认为被告人的有关辩解是违背事实的,尽管他在法庭上表示出忏悔,但是其忏悔避重就轻,这种忏悔是虚伪的,也是不可能得到有关当事人的谅解。
【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重返现场的问题,我们认
为公诉人的判断和认识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被告人第二次跑出来,就是为了寻找妻子,想为自己的谋生工具作最后一次努力。从他经过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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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车冲去这一点就可以证明了,他出来是追车而不是追人,更不是追杀。而公诉方并不能举出有力的人证物证来证明被告人具有杀人的故意。而且,我提请公诉人跟合议庭注意,在侦查机关工作人员提交的一份证据里面,我们看到,被告人在到案过程中,始终予以配合,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行为。如果因为被告人没有承认故意杀人,就认定其认罪态度不好,这是违背法律常理的,“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举证责任在公诉方。如果被告人的辩白反而导致处罚的加重,这绝对是刑法改革上的一个倒退。
【第四轮辩护】
【审判长】双方有没有意见要补充?
【公诉人】请大家注意一下这把刀(举起物证),
这把刀虽然只是从市场上花一块钱买回来的生活用刀,但是并不因为它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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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就低估了它的杀伤力,从执法人员开始执法到被告人作案这个过程中,被告人的行为非常不冷静,一直手持尖刀向执法人员挥舞,作为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被告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而且作案的刀子居然折在了被害人的脖子里,可想而知被告人作案时的主观恶性。
【辩护人】被告人是一个忠厚老实,自食其力的
退伍军人,他省吃俭用,刚刚借钱买来的200多块钱的三轮车被陌生人强行粗暴的没收,就连自己的人身也可能受到威胁。在情急之下,做出了伤害行为,绝对是偶然,激情的犯罪行为。而在被告人第一次离开现场的时,如果是为了报复,他完全有能力寻找更有力的武器,而不是这把一块钱的小刀。另外,我提请各位注意,作案的小刀长11厘米而被害人的创口深13厘米,当被告人的刀扎进被害人脖子时,由于刀柄的阻碍,伤口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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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刀片本身的长度,也就是说在送医院的过程中,包括在救治过程中,大家不知道刀片的存在,采取了不恰当的救助手段,导致刀片往下移,加速了被害人的死亡。所以,从种种物证来看,并不能证明被告人有故意杀人的蓄意。
【第五轮辩护】
【审判长】双方有没有其他意见要补充? 【公诉人】没有了。
【辩护人】尊敬的法官、检察官:贩夫走卒、引
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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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和忍耐?在我们国家像______一样在默默讨生活的人何止千万,社会没有给他们过多的关爱,反而将责任推加在他们的身上。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尊敬的各位: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家杰是否还要失去______?
【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在被告人
陈述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时,应当恢复法庭调查。查清再由被告人重新进行陈述。
【被 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想伤害他
的……刚才我的律师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意见,法庭会予以考虑。下面由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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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休庭15分钟。(敲法锤)
【审判部分】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就座。 【审判长】坐下。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庭
审调查、辩论,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辨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做出决定。现在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起立听判。
庆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庆检刑诉[2014]44号被告人______故意杀人一案,由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我院认为:对被告人______涉嫌故意杀人一罪,定性不准确,证据不确实、充分。被告人在城管执法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主观上并没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本着“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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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宽严相济”的原则,判处被告人______无期徒刑。
今天系口头宣判,判决书于闭庭后5日内送达。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东山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___ 审判员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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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月 日。
【审判长】现在闭庭。(敲法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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