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车牌使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牌被使用人):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拥有北京小客车车牌号。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牌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证和操作时的帮助. 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 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的车牌。
二、 租赁期限及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期为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提供车辆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为元/月,大写人民币:。甲方按月付清,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或给第三方使用.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与小客车指标书,积极配合买新车。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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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
3。车牌在租赁期间甲方所购新车必须在上车辆保险作为安全保障,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伍十万元)。使用租赁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
4.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如甲方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合同终止及办理车牌转出手续。
5. 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妥善保管车辆证件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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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为了乙方车牌的罚款、违章处理需要压金,大写人民币:.合同到期以后,无罚款、无违章归还压金,大写人民币:。 四、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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